CPA考試《經濟法》的學習經驗:[1]方法篇?

註冊會計師(CPA)考試中,經濟法考試被稱為“注會第一考”。經濟法看似簡單,卻暗有乾坤,許多考生便隱恨於此。筆者參加了2013年注會經濟法考試,並順利通過。現將我的經驗分享給大家,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CPA考試《經濟法》的學習經驗:[1]方法篇

工具/原料

註冊會計師協會官方指定教材《經濟法》

恆心+細心

方法/步驟

適量”閱讀教材。經濟法的教材由於絕大多數都是法律條文,抽象而又繁多,這往往是許多考生髮愁的地方。根據心理學的研究,每個人都存在著最佳工作量,如果超過這一工作量,那麼他的效率或質量就會打折扣。同樣,如果長時間的閱讀經濟法的教材,考生的心理會逐漸經歷以下狀態:“新鮮”-“適應”-“疲憊”-“厭煩”,甚至還有考生產生“放棄”的念頭。所以,我們要明天定量的學習教材,使自己每天都有最佳的狀態去學習,這樣才能事半功倍!筆者當時的量是每天10頁教材或一小節,這樣每天都處在很享受的狀態去學習一門整體看上去枯燥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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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述式”的思考和理解。死記硬背從來不是掌握知識和考試過關的好方法。所以,一定要有思考和理解。經濟法的法律條文除卻一些法律上的專業術語,其他語言文字都是比較容易理解的。在記憶知識點的時候最好有以下三個環節:第一,讀原文;第二,把原文用自己語言複述;第三,把自己複述的語言用原文中出現的專業術語進行替換後再複述。如果第三步自己的語言跟第一步原文的語言有百分之七十的字相同,那麼恭喜你,你完全掌握了一條規定,即一個考點,即得到了卷面至少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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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進式”做題鞏固。注會的考試不做題是絕對行不通的,但搞題海戰術又絕對是費力不討好的,尤其是在大家工作繁忙學習時間有限的今天。馬克思曾經說過,事物發展的過程是曲折的,是漸進的,但前途是光明的。這句話對經濟法的備考同樣適用。在讀完教材後,進行做題鞏固的時候,要切記“不要為了做題而做題”,而是為了“總結和補漏”而做題。通過做題中出現的疑惑或者錯題,找到相應的經濟法章節或知識點,重新糾正重新記憶,然後再進行做題。不反思不總結,第一次做題是錯,重複做第十次題還是錯,但是你有那麼多的時間去把習題做十遍嗎?因此在做題鞏固階段,應遵循如下的循環漸進的步驟:“做題”—“標記疑惑和錯題”-“重新記憶相關知識”-“做題”—“標記疑惑和錯題”-“重新記憶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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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性”複習。當距離注會經濟法考試時間還有一週的時候,這時候建議大家不要繼續做題了。因為往年的真題只反映出往年的命題規律,而每年的命題規律都多少有變化的,但萬變不離其宗,教材相關知識點才是根本。這時候拿出你上面做題鞏固階段做的一些筆記,進行再記憶、再強化。有些內容你會有更深層次的理解,而有些你之前囫圇吞棗依靠死記硬背的知識點突然豁然開朗的全部理解了,這就是再記憶再強化的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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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地”參與考試。考試中一定要靈活的去應付各種情況。比如,某一選擇題不會了,一定要先蒙一個答案,然後將此題標記為不確定,然後再進行下一題(因為如果你空著這一題,想等其他題答完再答這題是有風險的,因為你很可能沒有時間回來答這一題);再比如,多項選擇題選項中,如果你判斷不了對錯,如果選項描述中有“絕對”“必須”“一切”等表示毫無餘地的詞語時,你可以判斷這個選項很可能是錯的(因為法律是很嚴謹的,而現實生活是複雜的,各種狀況都可能出現,所以法律規定必須包含各種可能出現的情形)。再比如,在進行案例分析題回答時,需要引述經濟法中某條規定時,你突然記憶不清了,那麼彆著急,前面選擇題中選項中也許就給你提供了該條文的法定原文。最後一個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時間不夠了,在案例題中一定要靈活的進行戰略放棄。或者放棄一整個大題,去完整做完其他大題;或者每個大題都不做完,但每個大題有把握的小題都回答了。等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靈活應對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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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經濟法準備的過程中貴在細水長流,不要三天打魚兩天晒網,也不要一口氣吃個胖子

經濟法需要記憶的東西比較多,最好固定一個背記知識的時間段,化整為零方能步步為營

做題, 會計師, 經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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