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位於亞洲東部,是一個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偉大國家。由於她所處的獨特的地理位置—西有大澳,東臨大海.取決於當時的交通條件,在封建社會及其以前的漫長的時間中,華夏文化未曾受到其他文化的嚴重挑戰,幾千年中,綿延一貫地發展造變。可是,華夏文化又不是與世隔絕的,通過絲綢之路和海上的交通,她不斷地吸取外來文化的營養,豐富和壯大著自己,使自身呈現出多彩多姿的局面。正是因為如此,華夏文化在一個相當廠‘泛的地域內一直處於主導地位,影響到日本、朝鮮、乃至東南亞各國文化的發展。在相對獨立的生存和發展中,作為中國古典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的建築文化,形成了迥然不同於西方建築文化的獨特體系,在建築觀念、材料的選擇和加工、結構、構造乃至建築形象的處理諸方面,獨立自足,成為世界建築文化之林中的一朵奇葩。
中國國土廣裹,地形多變,從東到西,自南往北,都綿延數千公里,各地的自然資源條件和氣候條件互有差異。在這個廣闊的版圖上,繁衍棲居著五十多個民族,各民族的文化各具特色,同是漢族,由於其居處的整體環境的不同,也形成了一系列有諸多差別的亞文化圈。可以想象,作為協調人與自然之間和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工具的建築,自然會各具特色,豐富多彩。
1)構架體系:是指以天然杆件,如竹、木等為構架,承擔建築的上部荷載,依附於這個構架的端體等僅起圍護分割作用。我國古代最大量的房屋建築,是由這種結構體系造成的。
2)砌築體系:是指用土、土坯、石料等砌築成柱、冶、拱卷等,以承擔上部荷載,形成人們所企望的建築空間。這裡,承重結構和圍護部分融為一體。中國古代的墓葬、佛塔、橋樑等,大多使用砌築體系。用砌築體系建造房屋,除去廣東、福建一帶的土樓,採用生土夯築之外,在其他漢族地區很少採用,但在截族人民居住的地區,則廣泛地使用石材來修建房屋。
3)開挖體系:它是指在土或石上開挖出建築空間,開挖上石以取得建築空間的方法,在我國同樣有著悠久的歷史,我國西北的窯洞和著名的石窟工程,都屬於開挖體系。
4)張拉體系:以繩索作為結構系統中的承重部分,其上覆以氈、布、皮等來造成人們的住所。遊牧民族所使用的帳栩,西南、西北地區常常可以看到的索橋,可以算作張拉體系的範例。
雖然中國古代建築有以上四種體系,但是,在中國古代文化中占主導地位的漢民族以及許多少數民族所建造的房屋,文化中占主導地位的漢民族以及許多少數民族所建造的房屋,主要使用的是構架體系,構架體系使用的建築材料主要是木材,我們通常稱之為木構建築體系或木構建築。可以說,木構建築體系是中國古代建築營造活動中占主導地位的建築休系。
木構建築按其結構特點,又可分為擡樑式和穿鬥式兩大類。所謂擡樑式,其主要特徵為:用柱子來承擔樑架,在各層樑的端頭放置鑲條以承擔椽子,上面再鋪望板、苫背和瓦,從而形成房屋。而穿鬥結構則是在柱子和柱子之間使用稱為“穿”的木條,將其聯成房屋的基本單位—“架片,在柱頭上直接放置鑲條,攘條上安椽子、望板或竹嫂、最後鋪瓦。
在這兩種結構方式中,擡樑式在黃河和長江的中、下游廣大地區裡得到了廣泛的使用,是中華民族高級文化所採用的結構方式,是中國古典建築形式的代表形態。人們提起中國古典建築,往往首先想到的是用擡樑式成就的木構建築。
基於中國人對建築的獨特認識和獨特的建築價值取向,並且受制於官營手工業的技術傳承特點,人們在高級文化所採用的建築中發展出了一整套獨特的營造方法和營造方式。可以這樣說,中國古典建築的一系列特徵的發生和發展都主要地與擡樑式有關,有些特點甚至是在擡樑式中形成,轉而影響其他的結構方式,從而成為中國古典建築的一般特徵的。特別是作為中國古典建築標誌的斗拱,更是與擡樑式結構密不可分。所以,討論中國古典木構的做法,關鍵在於討論擡樑式木構的做法。從學習的角度看,由於擡樑式結構採取了一系列特殊構件和構造方式,其形式遠比穿鬥式複雜,掌握了擡樑結構的做法,就能舉一反三,很方便地掌握穿鬥式的做法,故此,本書將主要的精力放在擡樑式結構方式的介紹上。
原作者: 百分百建築精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