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去香港工作?

通過申請香港就業計劃,申請到香港的工作簽註,才可以到香港工作.

工具/原料

符合"輸入內地人才計劃"要求推出的這個計劃不限行業,也不設限額.

方法/步驟

輸入的內地人才必須擁有香港缺乏或無法即時提供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必須能為香港本地企業的日常運作及有關的行業作出貢獻,以促進香港的經濟發展。僱主必須是在香港註冊的公司 。除了商界和金融界的專才外,該計劃也適用於輸入藝術、文化、體育以至飲食界的人才,以鞏固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的地位。輸入的優才和專才數目由香港本地人力市場的需要自行調節。入境事務處會按既定的申請資格,詳細考慮每一宗申請。

新計劃准許受聘香港公司的內地人才帶同配偶和其18歲以下的未婚和受供養子女來港居住。因此,該內地人才必須令港府入境處處長信納其可維持受養人一個合理生活水平的能力。新計劃將不接受內地人才其他家屬的來港居住申請。

有關申請表格連同所需的證明文件須由在香港的僱主遞交給入境事務處。內地人士以遊客身份在港逗留期間遞交的申請將不被接納。審批工作一般可於收妥所需的全部資料後4周內完成。申請如獲批准,入境事務處會簽發一個工作進入許可標籤,由在港的僱主轉交受聘的內地人才。受聘人必須獲得內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蓋有赴港簽註的往來港澳通行證,並將進入許可標籤貼在其通行證上,方可來港工作。目前在港工作或研讀的內地人士若提出申請,在獲發進入許可標籤後,也必須先返回內地申領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適當的赴港簽註,才可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計劃來港工作。

一般獲准來港的受聘人在入境時會先獲批准逗留12個月。如果他們來港後仍符合有關計劃的資格準則,便可獲准延期逗留

相關問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