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家園計劃項目服務補助申請?

陽光家園計劃服務殘疾人居家託養補貼項目,是針對16—59週歲之間的智力殘疾人精神殘疾人和重度肢體殘疾人實施的一項優惠政策,每人每年補貼不低於500元。由於該項目每年的名額有限,為了公平起見,各地區都相應採取了一些措施,最常見的措施是得到過補助的殘疾人3年內(有的地區時間更長)不允許重複申請。具體申請審批步驟如下:

方法/步驟

首先,殘疾人或其監護人提出申請(年齡在16至59週歲之間的智力殘疾人、精神殘疾人和重度肢體殘疾人),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包括:殘疾人證、監護人身份證、2寸彩照1張、低保證或貧困證明。

陽光家園計劃項目服務補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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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村(社區)負責人幫助並填寫《陽光家園計劃殘疾人居家託養資助申請審批表》,加蓋公章後上報至鄉鎮(街道)殘聯。

陽光家園計劃項目服務補助申請

第三,鄉鎮(街道)殘聯對收到的《陽光家園計劃殘疾人居家託養資助申請審批表》初審通過後加蓋公章,上報至縣(區)殘聯。

陽光家園計劃項目服務補助申請

第四,縣(區)殘聯對申請人填寫的《陽光家園計劃殘疾人居家託養資助申請審批表》複審合格後加蓋公章,並通過專用系統進行實名制錄入。

陽光家園計劃項目服務補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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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根據實名制錄入的信息,省、市、縣(區)財政逐級下撥專項資金,由縣(區)殘聯統一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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