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贏一場戰需要我們珍惜時間,就好比孫子兵法雲“其用戰也,勝久則鈍兵挫銳,攻城則力屈,久暴師則國用不足。夫鈍兵挫銳,屈力殫貨,則諸侯乘其弊而起,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矣。故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可見時間是戰場上需要重視的重要因素,打官司也是如此。
工具/原料
侵權證據
方法/步驟
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是什麼?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權利人失去的是勝訴權;勝訴權,就是法院不在保護你的權利,但是你的實體權利是客觀存在的。訴訟時效的規定是督促權利行使者儘快行使自己的權利,一旦你的時間超出訴訟時效,那麼對不起,法院受理後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這就好比是2年的機會,如果你沒抓住,那麼對不起,你沒有機會了。
起算點,過長的訴訟時效使辦案人員在辦案的過程中尋找證據將出現許多困難,而過短的訴訟時效對權利被侵害者來說過於急促,因此法律在一些特別的案件中規定了長度為1年,2年及20年。比如你去外地,將房子租給他人,你將包寄到飛機場,買了飛機場商城附近的商品,發現商品質量不合格且未聲明,你和店員爭論,店員把你打傷,你回打飛機場的寄包處想取錢,發現財務丟失,而後你打電話希望你的租客寄租金,對方拒絕。這個故事中的主人公所遭遇的糾紛就適合普通的訴訟時效,他們的計算點就是當你知道你的權利被侵害是算起。
長度怎麼區分,一般的合同糾紛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訴訟時效為二年,幾類特殊的爭議,如租賃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爭議,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丟失或損毀的爭議的訴訟時效為一年。由於合同的複雜性、地域性,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其他法律規定了特別時效的,依照其規定,如海商法規定的貨運賠償請求權的時效為一年。起算點中的例子都屬於1年的長度。而當你權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內你都可以訴訟,不過你的勝訴權比較少
中止點,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影響的是訴訟時效期間的“終點”,在經濟法中他是這樣描述中止點的。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6個月內,因“不可抵抗力或者其他障礙”致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客觀因素),從而使計算訴訟時效的時間暫停。障礙智權利被侵害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代理權,再者如繼承開始後繼承人尚未確定或者非因繼承人的遠遠導致異常管理人不明確,使繼承人不能行使其繼承權。
中斷點,影響的是訴訟時效期間的“起點”。在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主觀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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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精力有限,不足之處望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