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篇介紹了關於:【如何辦理異地結婚登記手續,要注意什麼?】,並提供了相應的法律常識,希望對此問題有疑問的朋友能帶來幫助。
一、如何辦理異地結婚登記手續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二、辦理異地結婚登記手續要注意什麼
根據《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
(一)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
(二)當事人屬於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複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三)如果是再婚者須有以上手續外,還需帶上協議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復婚者可不做婚檢,但必須帶上有效的法律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