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引進,特別是大力引進高層次人才,是目前發達國家、發達地區的普遍做法,重視程度越來越高,爭奪越來越激烈。古人講“天下之政,非賢不理;天下之業,非賢不成”,就是今天我們常說的國以才立、業以才興。
深圳人才引進堅持多種渠道引才,以用為本,不拘一格。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考、企業招聘和事業單位人才引進等多措並舉。事業單位人才引進,是新開闢的一條引進人才渠道,是對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的有益補充,還要符合用人單位具體條件,並通過能力測試、組織考察等環節,才能引進到事業單位。其他院校層次的畢業生,可以通過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考、企業招聘等途徑,引到深圳工作。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每年制定人力引進計劃並組織實施,包括辦理國內人才引進入戶、留學人員引進入戶、辦理人才居住證及海外人才居住證、引進外國專家及臺港澳專家業務。
2014年單位辦理在職人才引進條件
符合以下深圳人才引進基本條件,且人才引進積分分值達到100分的,可以申請辦理人才引進:
1.年齡在18歲以上,48歲以下;
2.身體健康;
3.已在我市辦理居住證和繳納社保;
(說明:1、申報人員須在本單位有社保繳交記錄,且當前為正常繳交狀態;
2、最近在本單位繳交工傷保險連續6個月以上的,加10分;3、居住證為當前有效狀態);
4.符合《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
5.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
符合上述深圳人才引進基本條件(一類情況)的第2、4、5項,且符合以下深圳人才引進條件之一,可直接申請辦理人才引進手續:
1.兩院院士;
2.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全國傑出專業技術人才,“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省(部)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國家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學術技術帶頭人,年齡在55週歲以下的;
3.廣東省和國家部級以上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或深圳市科技創新獎的項目主要完成人,年齡在50週歲以下的;
4.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並在任期內的高層次專業人才,且不超過其該類人才認定標準對應的最高年齡;
5.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的海外高層次人才,且不超過該類人才認定標準對應的最高年齡;
6.取得《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且年齡不超過48週歲的留學回國人員。
根據我市戶籍遷入規定,以下人員申請深圳人才引進年齡上限可放寬至50週歲以下:
1.具有經全國統考取得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廣東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審核的省外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2.深圳市依法登記註冊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業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納稅人民幣300萬元以上的;
3.深圳市依法登記註冊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的出資(合夥)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以其投資份額佔該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而累計分攤企業已繳納稅額人民幣60萬元以上的;
4.在深圳市就業的個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人民幣24萬元以上的;
5.在本市依法登記註冊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納稅人民幣30萬元以上的;
本款第2至5項所規定人員,須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納稅額超過以上規定納稅額一倍以上的,其年齡上限可放寬至55週歲以下
深圳市政府對高層次專業人才及其配偶、獲得特殊獎項或表彰人員、投資納稅人員、隨軍家屬、機關事業單位或駐深單位人員等引進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