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是我國的優惠政策,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職工以其所在單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
方法/步驟
(一)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三)沒有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國家另有規定可延長的,按其規定執行,但最大不超過65歲);法定退休年齡一般女性55歲、男性60歲;
(四)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年以上,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連續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且所在單位不欠繳;
(五)本人沒有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是指職工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建造、翻建住房的,須有規劃、土地管理部門批准的文件;大修住房的,須有規劃管理部門批准的文件。
名詞解釋
“連續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的含義: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連續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並且所在單位不存在欠繳情況。
若借款人(配偶)因工作單位變動,造成欠繳3個月(含)以內住房公積金或因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有誤,重新調整造成欠繳住房公積金1個月,在申請貸款時已將欠繳的住房公積金補齊並恢復逐月繳存的,可視同連續繳存。
原則上不準予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職工或其配偶存在以下信用不良情況之一的,原則上不準予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1.貸款當前存在未還本息或擔保人代還記錄;
2.近兩年內存在貸款展期(延期)或以資抵債等記錄;
3.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未還清的商業性住房貸款近24個月內存在連續未還本息超過6期記錄;
4.有呆賬或核銷記錄;
5.因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逾期被起訴;
6.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累計逾期超過24期。
注意事項
職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還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