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給孩子成長的機會。
對達到一定行為能力的孩子,家長應及早開始,逐步減少包辦代替,讓孩子自己管理自己,整理書包,收拾房間,清點財物,減少對家長的依賴。
2.關注行為習慣的養成。
出門要清點隨身物品,東西擺放要分門別類,工具使用完要放回原處……類似這樣的生活習慣,應該從小開始培養。家長也要以身作則,創建有序的家庭生活環境,和孩子一起共同維護。習慣了井井有條,孩子就不容易馬大哈了。
3.讓孩子為自己買單。
孩子丟了東西,應該嚴肅地指出他的錯誤,並讓孩子承擔錯誤造成的後果。丟了水壺?丟了眼鏡?丟了手機?讓孩子沿著原路去找,一次找不到,找兩次,兩次找不到,找三次。實在找不到了,沒關係,可以再買,但是必須用自己的零用錢買單;零用錢不夠就家長先墊,然後用零用錢分期付款;再不然,用做家務來抵償。
一旦發現丟三落四的後果,是嚴重的、是痛苦的,那麼他自然就會自覺珍惜身邊的事物,同時也可以養成孩子的責任心,學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