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金認購期,該基金T 日17:00 之前的所有業務申請視作T 日申請處理,投資者可以在T 日17:00 之前撤銷當日交易類申請。T 日17:00~T+1 日17:00 之前的所有業務申請視作T+1 日申請處理。對於認購申請,投資者可以在基金認購期結束,基金合同生效後,通過電話或網上查詢認購申請確認結果, 對於確認成功的申請,投資者還可到直銷網點打印交易確認單;對於其他業務申請,投資者可以在T+2 日查詢確認結果。
在基金申購期, T 日15:00 之前的所有業務申請視作T 日申請處理, 投資者可以在T 日15:00 之前撤銷當日交易類申請。T 日15:00~T+1 日15:00 之前的所有業務申請視作T+1 日申請處理。投資者可以在T+2 日9:30 之後通過電話或網上查詢T 日申請確認結果,對於確認成功的申請,投資者還可到直銷網點打印交易確認單。
方法/步驟
一、開立基金賬戶/增開交易賬戶
1、機構客戶需提供如下資料:
A. 填寫完畢的《開戶申請表》一式三份(加蓋公章);
B. 填寫完畢的《印鑑卡》一式三份(加蓋公章);
C. 填寫完畢的《基金業務授權委託書》(加蓋公章及法人代表簽字);
D.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及副本原件;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提供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加蓋公章);
E. 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F. 企業稅務登記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G. 可證明企業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資格許可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H.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加蓋公章)
I. 指定銀行賬戶信息(開戶銀行、賬戶名、賬號)證明文件;
J. 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經其簽字的身份證件複印件;
2、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需提供如下資料
A.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複印件;
B.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外匯登記證複印件;
C. 外方經辦人法人授權委託書;
D. 外方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E. 印鑑卡(若無印鑑則以簽名為準)一式兩份;
F. 傳真委託服務協議一式兩份;
G. 指定銀行賬戶的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開立銀行賬戶申請表》原件及複印件(或指定銀行出具的開戶證明);
H.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與託管銀行簽訂的託管協議;
I. 託管銀行方經辦人授權委託書(由QFII 出具);
J. 託管銀行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3、機構客戶經辦人應攜帶上述文件資料到直銷中心辦理開戶業務,並簽署《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人權益須知》。
二、撤銷基金賬戶/撤銷交易賬戶
1、機構客戶需提供
A. 填寫完畢的《銷戶申請表》一式三份(加蓋公章)
B. 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
C. 原印鑑卡第三聯;
D. 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經其簽字的身份證件複印件;
2、機構客戶經辦人應攜帶上述文件資料到直銷中心辦理銷戶業務。
三、基金賬戶或基金份額凍結/解凍
1、目前只受理司法、行政凍結/解凍(以上統稱有權部門凍結/解凍);
2、凍結/解凍由司法行政機關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和法定程序提起申請;
四、變更賬戶信息
1、變更機構客戶的電話、地址、銀行賬戶等信息,需提供填寫完畢的《資料變更申請表》(加蓋預留印鑑),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2、變更機構客戶的名稱、證件類型、證件號碼、法人代表等需提供填寫完畢的《資料變更申請表》(加蓋預留印鑑),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上級主管單位的批文(如有)等;
3、變更機構客戶的經辦人、印鑑卡等信息,需提供填寫完畢的《資料變更申請表》(加蓋預留印鑑),舊印鑑卡第三聯等;
五、認購/申購/贖回/份額轉託管/基金轉換/交易撤單/變更分紅方式/退款申請
1、機構客戶經辦人應正確填寫交易申請表,簽字並加蓋預留印鑑確認;
2、憑密碼或預留印鑑辦理交易業務;
3、交易申請應於T日下午3點前提交給直銷中心;
4、認/申購申請提交後,客戶應及時將款項匯入博時公司直銷專戶。
六、非交易過戶
1、目前只受理繼承、捐贈、司法強制執行等情況下的非交易過戶;
2、繼承是指基金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承;
3、捐贈僅指基金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社會團體;
4、司法強制執行指司法機構依據生效司法文書將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強制判決劃轉給其他自然人、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
七、終止/變更《機構投資者遠程委託服務協議》
1、機構客戶經辦人應正確填寫《協議變更申請表》及《機構投資者遠程委託服務協議》;
2、機構客戶經辦人簽字並加蓋預留印鑑確認;
3、憑密碼或預留印鑑辦理變更業務;
八、密碼掛失
1、機構客戶經辦人應正確填寫《密碼掛失申請表》;
2、機構客戶經辦人簽字並加蓋預留印鑑確認,提供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經其簽字的身份證件複印件;
3、憑預留印鑑辦理掛失業務;
九、傳真交易
1、機構客戶須與博時公司簽訂《機構投資者遠程委託服務協議》並開通了傳真服務;
2、機構客戶只需將相關表單及相關資料傳真至直銷中心,輸入交易賬號及交易密碼即可發送傳真;
3、傳真的申請表單在T 日15:00以後,則該筆申請視作T+1 日申請處理;
4、目前傳真受理的業務範圍包括:
A. 變更賬戶信息:地址、電話、電子郵件、對賬單寄送頻率等一般客戶資料;
B. 認購/申購/贖回/份額轉託管/基金轉換/交易撤單/變更分紅方式/退款申請;
C. 終止/變更《機構投資者遠程委託服務協議》;
D. 掛失基金查詢密碼(交易密碼掛失必須在櫃檯辦理);
5、業務受理後,機構客戶經辦人應將申請表單及資料的複印件寄送至直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