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結算現金流量表披露問題?

問:現有一個擬申報IPO客戶,銀行承兌匯票結算金額較大(即收客戶款是銀行承兌匯票,付供應商款是將收到的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給),這種票據結算方式在現流表中是不能體現的,極端情況下若這個公司全部用票據結算,那麼本期現流表表中就沒有數據。請問如何披露一下(或增加哪項披露)才能讓外界不產生損益表與現流表不匹配的懷疑?

答:在現金流量表補充資料中如實披露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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