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現有一個擬申報IPO客戶,銀行承兌匯票結算金額較大(即收客戶款是銀行承兌匯票,付供應商款是將收到的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給),這種票據結算方式在現流表中是不能體現的,極端情況下若這個公司全部用票據結算,那麼本期現流表表中就沒有數據。請問如何披露一下(或增加哪項披露)才能讓外界不產生損益表與現流表不匹配的懷疑?
答:在現金流量表補充資料中如實披露即可。
問題, 銀行, 現金, 承兌匯票, 流量表, 承兌匯票, 承兌匯票現金流量表, 銀行承兌匯票結算, 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流程, 商業承兌匯票結算程序, 銀行承兌匯票結算程序, 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 承兌保證金現金流量表, 支付承兌現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