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社會和平,為人民服務?

(1)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實踐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

  (一)提高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提供物質基礎

  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是由多種因素決定的,其中最主要的還是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只有以高度發達的經濟為基礎,一個社會才能具備相應的社會經濟資源,才能為社會公正的實現提供必要的支撐架構。我國現階段存在的有違公平正義的現象,許多是發展中的問題,是能夠通過不斷髮展,通過制度安排、法律規範、政策支援加以解決的。我們必須緊緊抓住經濟建設這個中心,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進一步把“蛋糕”做大,為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奠定更加堅實的物質基礎。

  (二)推進制度創新,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提供製度保證

  公平正義,從美好理念轉化為實踐,需要制度的有力保障。針對當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我們應著力構築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分配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使公平正義具體體現在人們從事各項活動的起點、機會、過程和結果之中。為此,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制度創新進行了全面深入的安排和部署,從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到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從縮小收入分配差距、構建“橄欖型”分配格局,到消除城鄉、行業、身份、性別等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健全促進就業創業體制機制。這些部署必將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提供堅實的制度保證。

  (三)會議有效制約公共權力,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提供良好的環境   權力實踐一再告訴我們,如果缺乏有效的制約,公共權力必然會被濫用,而公共權力的濫用必然對公平正義造成損害。為了有效制約公共權力,應著力解決三個問題:一是著力解決權力過分集中問題。必須通過落實黨政領導工作制度實現執行層權力的合理分工,消除權力過分集中在一、二把手的現象,並按照法律程式嚴格規範權力的正當使用,遏制權力在高度集中的環境下恣意妄為的現象;二是著力解決權力監督問題。必須通過嚴密有效的法律制度,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以保證權力行使者即使存在濫用權力的不良企圖也難以為惡;三是著力解決權力制約問題。這種制約包括被施政群體對施政者的制約,包括不同權力主體的相互制約,也包括社會權利對政治權力的制約。

  (四)用法治守護公平正義,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提供最後的保障

  法治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若守不住這道防線,就會縱容和放大社會不公,阻斷老百姓維護權益的正常渠道,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如何堅決維護法治的權威、尊嚴和公信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審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已成為當前必須解決的重要課題。為此,要做到三點:一是以公開促公正。公開透明才能公道公正,暗箱操作則會問題叢生。完善公開審判和公開執行制度,推廣庭審電視網路直播、網上晒判決書等做法,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和人民陪審員制度,讓司法公正成為人們看得見、摸得著、感受得到的東西。二是以完善體制促公正。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三是以隊伍建設促公正。建設一支廉潔正派、執法公正的司法隊伍,是維護司法公正的關鍵。應強化司法隊伍職業道德建設,牢固樹立公正、廉潔、為民的價值理念,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加大對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切實提高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能力。

促進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公平正義在任何社會都是核心價值,是人們永恆的追求。封建社會就已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法制理想,資產階級革命也把公平正義作為追求的目標,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更是把公平正義看作社會主義最基本的價值主張。對於今天的社會主義中國來說,公平正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讓人民過上幸福美好生活是黨和政府一切工作的最終歸宿。

  (2)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

  改革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必須體現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要求。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生產力的不斷髮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顯著提高,特別是近年來隨著社會領域改革的推進,民生建設取得顯著成就。但也必須看到,當前,社會上仍存在著許多有違公平正義的現象,比如收入分配差距過大,尤其是城鄉間、地區間的收入差距大;各行各業普遍存在“潛規則”,讓一部分人佔有了其他人的利益或發展機會,有些人通過拉關係走後門,獲得上位;“蘿蔔招聘”擠掉了大學畢業生的就業機會;農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在享受社會公共服務上不平等;農民工為城市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卻始終不能完全得到市民化的待遇,等等。這些問題的存在,使得人們對於社會公平正義的呼聲越來越高。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前,暨南大學輿情研究中心就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在廣州市民中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在受訪者最關注的改革問題中,“社會公平正義”的關注度達59.9%。無獨有偶,人民日報微博推出的“我期待”系列調查中,對於“讓社會更和諧,你最期待”的問題,選擇最多的是“進一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佔被調查人數的59%。如此相似的兩個調查結果,說明的是同一個問題,即鄧小平晚年特別關心的公平公正問題:“十二億人口怎樣實現富裕,富裕起來以後財富怎樣分配,這都是大問題,題目已經出來了,解決這個問題比解決發展起來的問題還困難。”如果在發展起來之後不能創造更加公平的社會環境,甚至導致更多不公平,那麼改革就失去了意義,也不可能持續,社會和諧穩定也難以保證。因此說,促進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已經成為全面深化改革無論如何都躲不開、繞不過、拖不得的一個重大問題。

  (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是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證

  改革開放35年來的實踐證明,只有讓全體人民公平享受發展成果,改革大業才能凝心聚力;只有讓人民幸福安康,我們才能在改革開放的征程中穩健前行。如今改革已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只有進一步堅定全體人民的信心,凝聚起全體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才能不斷攻堅克難,把改革推向深入。當前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還存在諸多不利於、甚至阻礙全面深化改革的因素,比如存在社會風險、社會失範,比如創新精神與創新能力不強、社會誠信與企業社會責任不充分、體制機制掣肘,比如資源供給緊張、環境承載力弱等。所有這些因素,對中國發展形成了巨大挑戰,不突破這些因素的制約和影響,全面深化改革難以順利推進。只有進一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才能更好地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優越性,切實增強人民群眾對改革開放的信心,全面深化改革才能獲得足夠的支援,贏得民心、贏得未來;才能有效化解發展風險、滿足社會訴求,形成良好的改革生態;才能調動起千千萬萬民眾進取、創新的積極性,社會財富才會充分湧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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