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當行是專門發放質押貸款的非正規邊緣性的金融機構,是以貨幣借貸為主和商品銷售為輔的市場中介組織,詳情可關注新浪微博:金融牌照轉讓交易。
二.設立典當行應當具備的條件:
1、 註冊資金在3000萬;
2、 法人股東的要求:至少應具備兩個法人股東,公司要成立三年以上,純內資(不含外資成分),最近兩年盈利,並持有典當行51%以上的股份,達到控股典當行的目的。法人股東權益性投資餘額原則上不得超過本企業的淨資產的50%(含本次投資金額),淨資產不得低於資產總額的50%,其中房地產開發、投資類企業需淨資產不低於資產總額的80%,融資性擔保公總額不高於淨資產20%。
3、 在提交資料之前應提供資金證明,將註冊資金轉入政府指定帳戶內,直到取得典當行營業執照後方可使用(時間為4-6個月,根據政府實際審批時間來定);
4、 典當行的註冊地址面積應在60平米以上,如屬租用的鋪面,租用期應有三年以上,租用手續齊全。經營場所內設定防護設施完善;(對註冊地址的要求:營業櫃檯設定防護設施;裝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當物品保管庫房和保險箱(櫃;庫);設定報警裝置;門窗設定防護設施;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及器材,註冊地址應通知當地消防部門驗收,擬設立典當公司的安全防範設施在未審批前不需要實物到位,但要根據上述要求制定安全防範設施規劃方案)。
三.典當行辦理流程:
1、企業申報。申請人根據《典當管理辦法》的要求,向所在地商務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2、商務部審查。收到設立典當行或者典當行申請設立分支機構的申請後,商務部門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初審,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將稽核意見和申請材料報送商務部。
3、辦理批件。商務部向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下發批覆,並頒發《典當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持批覆和典當經營許可證到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4、辦結。企業持商務部批准檔案和《典當經營許可證》向公安機關申領《特種行業許可證》,持上述批件及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
四.所需檔案:
1、設立申請資料(立典當行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股東及出資額、經營範圍等內容)‘
2、典當行章程以及可行性研究報告;
3、出資協議以及承諾書;
4、典當行業務規則、內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範措施;
5、驗資證明、高管人員簡歷;
6、審計報告及出資能力證明覆印件;
7、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8、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有效證明檔案;
9、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原作者: 商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