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流會熄滅燃氣爐的引火。重新點燃引火時,要嚴格按照製造商的說明操作,通常這些操作說明附在燃氣爐上。如果製造商沒有提供重新點燃引火的指導,則按照下面的常規方法操作:
步驟/方法
步驟1:找到引火部件。通常,它有一個帶有開、關和引火設定的燃氣閥。
步驟2:關閉氣閥後,等待三分鐘。
步驟3:將燃氣閥切換到引火設定。當您按下引火控制板上的復位按鈕時,將點燃的火柴放到引火口處。按住復位按鈕,直到引火的火焰明亮地燃燒起來,然後將燃氣閥切換到“開”的位置。
步驟4:如果引火火焰不能持續地燃燒,則引火口可能被堵塞了。關閉燃氣閥,用一根細鐵絲清理引火口。如果在嘗試幾次後引火仍不能持續燃燒,則可能是熱電偶有故障。如果引火火焰仍不能持續燃燒,請與專業維修人員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