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配套新增了與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類、部門預算、國有資產管理等財政改革相關的會計核算內容。
中國氣象局核算中心副處長周欣認為,此規定對事業單位最大的影響是財務管理更加科學化、精細化,不僅實現了預算、核算、決算的統一,還提高了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質量,同時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與財政改革“接軌”。
會計規範與財政改革“銜接”
在周欣看來,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推出可以說是一場“及時雨”,因為會計核算方法需要適應財政改革的需要。
身為在財務行業“摸爬滾打”了十幾年的會計人,周欣明顯感受到了新舊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差別。比如,原制度要求事業單位所有支出按使用方向分為工資、公務費、業務費等十幾項,這種會計核算無法分清財政支出、非財政支出,不能與對應的收入進行配比。
“另外,原制度在處理年終資金時,不管資金的性質是財政資金還是非財政資金,不管是結轉資金還是結餘資金,全部轉入事業基金,容易導致各種名目的資金混淆。”周欣說。
2000年以來,圍繞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類改革的不斷深入推進,相應的會計科目和核算方法也需要調整,以適應改革的需要。事實上,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類改革以來,財政部相繼出臺了配套的通知和規定,各參與改革的事業單位也按財政部的要求加以執行。
因此,周欣特別注意到了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配套新增了與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類、部門預算、國有資產管理等財政改革相關的會計核算內容。
周欣認為,這些配套新增的會計核算內容實現了會計規範與相關財政改革的有機“銜接”。
新增多項財政改革相關會計科目
對比新舊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周欣對新增的多項與財政改革相關的會計科目進行了分析。
比如,配合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新制度配套新增了“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補助結轉”、“財政補助結餘”等會計核算科目;配合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新制度在“財政補助收入”科目中設定了基本支出和專案支出兩個明細科目,同時在兩個明細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的“支出功能分類”相關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在“基本支出”明細科目下按照“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進行明細核算,在“專案支出”明細科目下按照具體專案進行明細核算。
同時,新制度規定“事業支出”科目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的“支出功能分類”相關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基本支出”和“專案支出”明細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經濟分類”的相關科目進行明細核算;“財政補助結轉”、“財政補助結餘”科目規定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的相關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以上這些會計科目都體現了與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類等財政改革的有機銜接,使得財政改革政策得以貫徹落實。”周欣總結說。
財務管理更加科學化、精細化
周欣認為,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修訂對事業單位最大的影響是財務管理更加科學化、精細化。
從新制度實現了預算、核算、決算的統一來看,修訂的會計制度要求事業單位區分財政補助和非財政補助,並分別核算,由此提供的資訊更為精細,也與預算和決算相對應。
周欣以中國氣象局為例進行了說明。2002年,中國氣象局開始實行國庫集中支付。
“在每年的會計科目體系設定上配套新增了對應的科目,每年填報決算報表時都可以直接從賬務系統中的對應科目自動取數,方便了計財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也促進了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更加科學化、精細化。”周欣說。
從提高會計核算質量來看,這些規定的出臺有利於事業單位規範會計核算體系,加強財務管理,因為修訂的會計制度對各個會計科目做了比較詳細的規定。
比如“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支出”、“財政補助結轉”、“財政補助結餘”等規定了明細科目的設定及核算的相關要求,細化到了最末級科目。
“這樣一來,事業單位基本可以直接使用,不需要再細化。這有利於事業單位特別是下屬單位較多的事業單位規範會計核算,提高會計核算質量。”周欣說,“比如中國氣象局是垂直管理事業單位,下屬氣象部門一直涵蓋到縣級氣象部門,會計核算標準及體系的一致性尤為重要。”同時,這也符合了新制度修訂的原則,即服務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和提高事業單位會計資訊質量的原則。除此之外,新制度配套新增與國庫集中支付等財政改革相關的會計核算內容也同樣遵循了《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財務規則》相協調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