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制度與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區別??

一、2004年4月27日財政部發布了《小企業會計制度》,要求從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實施。比較《小企業會計制度》與《企業會計制度》,有利於掌握這兩個會計制度的異同,更好地在小企業落實《小企業會計制度》。

  相同方面

  (一)制定依據相同

  《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制度》都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

  (二)會計核算基礎工作的要求相同

  《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制度》都要求企業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三)會計核算的前提條件相同

  《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制度》都要求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會計期末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四)會計核算應遵循的基本原則相同

  《企業會計制度》總則第11條和《小企業會計制度》總說明第11條都要求企業遵循客觀性原則、實質重於形式原則、相關性原則、一貫性原則、可比性原則、及時性原則、明晰性原則、權責發生制原則、收入與費用配比原則、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原則、謹慎性原則和重要性原則。

  (五)會計核算方法基本相同

  1. 會計科目設定基本相同。《企業會計制度》設定了85個一級科目,《小企業會計制度》設定了60個一級科目,其中有58個一級科目與《企業會計制度》的不僅名稱相同,而且核算內容也基本相同。

  2. 會計核算方法基本相同。如資產計價方法都以取得時發生的貨幣支出,或以形成前所發生的料工費支出,或以換出非貨幣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或以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作為資產的入賬價值。短期投資、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和存貨等流動資產都要計提減值準備,並且估計資產損失的方法也相同。資產增減,負債增減,所有者權益增減,收入的分類及其確認,費用的分類歸集,利潤形成等的賬務處理基本相同。

  3. 對外提供財務報告的內容和要求基本相同。如都要求定期編報“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同時提供會計報表附註,但《小企業會計制度》要求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的內容相對更為簡化。

  不同方面

  (一)適用範圍不同

  《小企業會計制度》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不包括以個人獨資及合夥形式設立的小企業)。符合《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的小企業,按照制度規定可以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若選擇執行了《企業會計制度》,就不能同時選擇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而《企業會計制度》的適用範圍,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以及金融保險企業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含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從《小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看,符合《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的小企業也可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二)會計科目設定不同

  《小企業會計制度》比《企業會計制度》少設了25個一級科目。原因主要有如下兩個方面:第一,小企業經濟業務相對簡單,因此可將《企業會計制度》中的部分科目進行歸併,如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合為應收股息科目,原材料和包裝物歸併為材料科目等。第二,小企業會計核算簡化或者沒有某科目所要反映的經濟業務,從而可少設。如資產科目少設了自制半成品、分期收款發出商品、各項長期資產的減值準備、未確認融資費用和待處理財產損溢;負債科目少設了應付股利、預計負債、應付債券;所有者權益科目少設了已歸還投資;損益類科目少設了補貼收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三)賬務處理不同

  1.資產清查的處理不同。《小企業會計制度》中沒有設定“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小企業在財產清查中發生資產的盤盈或盤虧時直接進行處理。筆者認為這種處理方法簡明扼要,與資產負債表中所反映的內容相符。而《企業會計制度》中的資產負債表中已取消了資產待處理專案,企業在編報前必須將待處理的資產進行處理,因此財產清查還要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筆者認為這是一種多餘。

  2.不計提長期資產減值準備。長期資產的可收回金額較難確定,計提減值準備時需要進行較多的職業判斷,而小企業會計人員少,高素質的會計人員更少,所以《小企業會計制度》僅要求對短期投資、存貨和應收款項計提跌價或壞賬準備,不要求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長期資產計提減值準備。

  3.簡化長期投資的核算。小企業投資的業務比較少,按重要性原則對長期股權投資採用簡化了的成本法或簡化的權益法核算。

  按《小企業會計制度》中成本法的規定,股權持有期間內,企業應於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確認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於應由本企業享有的部分,借記“應收股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制度中不要求嚴格區分投資前被投資企業實現的利潤的分配還是投資後被投資企業實現的利潤的分配,但如果在投資當年取得被投資單位分派的屬於以前年度實現的利潤,則應衝減投資成本。《小企業會計制度》權益法簡化核算主要體現在如下兩個方面:

  第一,取得投資時不單獨核算股權投資差額。《小企業會計制度》權益法的規定,以現金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時,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扣除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入賬,不單獨核算股權投資差額,不對該差額進行攤銷。

  第二,不對被投資單位除淨損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進行處理。《小企業會計制度》中權益法規定:“採用權益法核算的小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應根據小企業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動,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進行調整。”但在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的具體解釋中只要求在被投資企業實現利潤或發生虧損時,小企業按應享有的份額或應分擔的份額增加或減少長期股權投資,同時增加或減少投資收益,而沒有規定對被投資單位除淨損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進行處理。由於《小企業會計制度》的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沒有設三級科目,也無法反映是否要對被投資單位除淨損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進行處理。筆者的理解是為了簡化核算,不對其進行處理。

  4.簡化了專門借款費用的核算。《小企業會計制度》對於借款費用的核算,要求企業在固定資產開始建造至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之前發生的專門借款費用,均可資本化計入固定資產成本,而不必與資產支出數掛鉤。這簡化了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計算手續,但可能會導致資本化金額誇大,進而多計固定資產價值,少計本期利潤,但長遠看又會使未來時期的折舊費用予以抵銷。

  5. 簡化了融資租賃固定資產的計量。《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融資租入固定資產以合同或協議約定應支付的價款和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其他有關必要支出,作為其入賬價值,這避免了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過程中涉及的職業判斷及對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等較為繁瑣的計算。

  6. 簡化了所得稅的賬務處理。《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小企業計算出當期應交的所得稅,借記“所得稅”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可見,所得稅的賬務處理採用了本期所得稅費用按照本期應稅所得與適用的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應付稅款法,即本期所得稅費用等於本期應交的所得稅費用,時間性差異影響所得稅的金額均在本期確認所得稅費用或在本期抵減所得稅費用,而不作為資產負債表中的一項負債或一項資產加以反映。這簡化了時間性差異的核算。

  7. 其他資產核算方法的簡化。《小企業會計制度》還簡化了一些資產的轉移價值核算方法。如低值易耗品的價值攤銷要求採用一次攤銷或分次攤銷法,沒有要求按五五攤銷法;短期投資期末按總成本與總市價孰低計量,不需要分項比較計量,在短期投資轉讓時可不結轉其已提的跌價準備。

  8. 待轉資產價值核算不同。《企業會計制度》中的待轉資產價值科目核算內容是外商投資企業待轉的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的價值。外商投資企業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時,按確定的實際成本,借記非現金資產類科目,貸記“待轉資產價值”科目;年終企業按“待轉資產價值”科目的賬面餘額,借記“待轉資產價值”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和“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財政部在《關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及相關會計準則問題解答(三)》中將“待轉資產價值”科目的運用擴充套件為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所有企業。

  而《小企業會計制度》中的待轉資產價值科目核算內容是小企業接受捐贈待轉的資產價值,其核算內容不僅包括了小企業接受的非現金資產捐贈,還包括了接受現金資產的捐贈。其賬務處理為:小企業接受貨幣性資產捐贈時,借記“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待轉資產價值”;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時,按確定的實際成本,借記非現金資產類科目,貸記“待轉資產價值”科目;期末如果接受捐贈待轉的資產價值全部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按“待轉資產價值”科目的賬面餘額,借記“待轉資產價值”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和“資本公積”,期末如果接受捐贈的非現金資產金額較大,經批准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分期平均計入各年度應納所得額,分期進行上述轉賬處理。這使小企業的“待轉資產價值”科目核算內容更全面,核算也更趨於合理。增加了以應收債權融資或出售應收債權的會計處理。根據財政部2003年5月15日釋出的關於企業與銀行等金融機構之間從事應收債權融資等有關業務會計處理的暫行規定,《小企業會計制度》及時地增加了以應收債權融資或出售應收債權的會計處理,用以規範企業與銀行等金融機構之間從事的融資業務的會計核算。

  (四)財務報告方面的不同

  《小企業會計制度》只要求小企業提供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兩張基本報表,而且報表的內容比較簡單。如根據小企業業務比較簡單,有些業務發生的可能性很少的情況,刪除了若干專案。象資產負債表中資產專案中減少了預付賬款、應收補貼款、遞延稅款借項等專案,負債中減少了預收賬款、應付股利、專項應付款、遞延稅款貸項等專案,所有者權益中減少了已歸還投資專案。利潤表中減少了補貼收入專案等。

  《小企業會計制度》的特點

  (一)《小企業會計制度》寫法簡化

  如《小企業會計制度》在總說明的第12和13條中規定了非貨幣性交易和債務重組中的資產入賬價值的確定原則,在以後的各項資產計價中不再重複這兩類業務中的資產計價方法,這減少了制度的篇幅,閱讀起來更簡明。而《企業會計制度》中在規定每一種非貨幣性資產的計價時都要重複說明,以非貨幣性交易換的資產和以接受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資產應如何確定其入賬價值,寫法上不夠簡化。

  (二)簡化了核算方法

  通過上述不同方面的比較可見,《小企業會計制度》與《企業會計制度》的不同主要體現在《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的核算方法比《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的核算方法簡單。如合併了4個一級科目,減少了25個一級科目;基本財務報表專案減少了9個;部分資產計價方法簡化了,如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的計價;有關會計事項的核算方法簡化了,如資產清查的核算、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所得稅的核算、期末不計提長期資產減值準備等。不過,需要說明的是,《小企業會計制度》的簡化不是更改核算方法,處理上仍保持了與《企業會計制度》的一致性,以便將來隨著小企業規模發生變化,轉換為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時,可減少需要調整和說明的內容。因為我國劃分小企業是以企業資產總額、營業額和僱員人數及是否對外籌資為標準,小企業與大中型企業的各項經濟活動沒有本質的區別。

二、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註冊資金一千萬,屬哪一種?
屬於《企業會計制度》

三、企業規模劃分依據
按照國經貿中小企[2003]143號文《關於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以及《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和《統計上大中小型企業劃分辦法(暫行)》 (國統字[2003]17號),企業標準以法人企業或單位作為對企業規模的劃分物件,以從業人員數、銷售額和資產總額三項指標為劃分依據。統計上大中小型企業規模的具體劃分標準可以參閱《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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