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委託提取業務辦理指南?

公積金委託提取業務是銀行為申請了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或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個人客戶提供的多項個人金融產品組合服務。銀行接受客戶委託,定期提取客戶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直接歸還客戶住房貸款,或劃入客戶指定還貸委託扣款賬戶。

公積金委託提取業務具有以下幾個優點

不必多次往返公積金管理部門和建設銀行;一次簽約,就可以自動轉賬

公積金委託提取業務辦理指南

工具/原料

申請條件
1.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2.有純住房公積金貸款餘額;

3.最近3個月貸款無逾期;

4.住房公積金賬戶未被公、檢、法等機關要求凍結;

5.其他條件。

申請資料

1.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原件。

2.各委託人的身份證、關係證明等原件及影印件:

①屬夫妻關係的,應提供結婚證或同一戶口的戶口本;

②屬父母、子女關係的,提供同一戶口的戶口本;不為同一戶口的,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直系親屬證明或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

③未婚或離異職工將父母列為共同委託人的,提供未婚或離異證明。

3.各委託人經單位稽核蓋章的《委託提取申請書》。

4.銀行出具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情況證明》。

5.貸款職工的公積金聯名卡或還貸儲蓄卡折。

所有委託人都必須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視窗面籤。經確認後列印《委託提取業務確認書》,經各方核對簽章,即簽約生效。

方法/步驟

辦理時間

1、受理時間:每月18日起至月底(工作時間)受理。

2、新辦貸款須在發放貸款的次月起才可申請辦理簽約。

3、劃款自簽約次月指定日開始劃轉(注:不是各自的每月還款日)。

注:放貸月份,一般即為此後一年一取公積金的月份。個別不一致的,可按其上次提取的辦理月份為準。一經簽約,即不再辦理其直接提取。

委託變更

1.貸款職工資訊變更

當貸款職工的個人資訊(如身份證號、銀行卡折號、手機等)發生變更,須憑原《委託提取業務確認書》、本人身份證以及變更的證明材料及影印件,到中心辦理變更手續。變更銀行卡折號的須有銀行信貸部門相關證明。

2.增加共同委託人

當貸款職工因婚姻狀況等變動,需增加共同委託人時,應填報《委託提取變更書》,提供新增共同委託人經單位稽核蓋章的《委託提取申請書》、原《委託提取業務確認書》、雙方身份證原件影印件及結婚證(或戶口本)原件影印件等資料,共同到中心辦理變更手續。到約定劃款月份,按照變更後的貸款職工、共同委託人的順序依次提取。

3.減少共同委託人

當共同委託人因各種原因要終止委託提取業務時,貸款職工和該共同提取人須隨帶原《委託提取業務確認書》、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填報《委託提取變更書》等辦理變更手續。

4.共同委託人單位調動

共同委託人因工作調動,單位為其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轉移的,該共同委託人的委託行為自動終止。如果新單位在鎮海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需延續委託的,須由貸款職工和該共同委託人共同前來辦理變更手續。具體參照上述“增加共同委託人”的要求。

委託終止

1.貸款職工因各種原因要終止委託提取業務時,填報《委託提取終止書》、隨帶原《委託提取業務確認書》,所有委託人應共同前來辦理終止手續,受理後委託提取業務終止。

2.貸款職工因工作調動等導致賬戶封存、轉移的,自所在單位為其辦理賬戶封存、轉移之日起,委託業務自動終止。職工調動且賬戶轉移後,符合條件,仍需委託提取的,需重新辦理。

3.貸款職工在劃款月份未到之前結清貸款,委託提取系統在貸款結清的次月生成資料,進行一次性劃款,劃款結束(不論是否成功),委託提取業務自動終止。

注意事項

1.委託提取業務在純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中試行。

2.委託提取業務簽約後,貸款職工及共同委託人的直接提取均不再辦理。

例:

①某職工可在每年9月一年一取,但如果在6月簽約後,則到9月就不能直接提取了,建議等到9月一年一取後再簽約。

②又如另購一套住房,或另有商業房貸,所有簽約職工均不予辦理直接提取。

3.符合同筆住房公積金貸款委託提取的共同提取人,未參與委託提取簽約的,其直接提取均不再辦理。

例:

簽約職工月繳合計5000、月還2100,某月提前還5萬,該月末個帳餘額為12783.50,則次月最多劃款12700(平時為2100),未劃部分不累計到下月補劃,也不得以提前還貸為由辦理直接支取。其他符合原還貸一年一取但未簽約的共同提取人,也不得以還貸為由辦理直接支取。

4.職工當月先還貸、中心次月再劃款。劃款日為次月指定日,不是職工的還貸日,簽約職工仍需關注還款賬戶餘額情況,確保按期足額還貸。如因還款賬戶餘額不足導致逾期還貸,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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