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備考方法(必看)4?

  三、泛讀

  精讀需要大量的時間,考生沒有時間也沒有必要看的遍數。兩遍精讀之後應該進行泛讀了。所謂泛讀,指的就是隻看重點的內容,而不去字斟句酌去讀每一個句子了。由於有了前面精讀的基礎,並已在書上標註出了重點,考生們在泛讀的時候只要注意看重點內容就可以。只有對於尚不能理解的部分才有必要進一步去讀後面的詳細文字。泛讀應該是跳躍性的、精進性的,每泛讀一次都應該減少需要泛讀的部分,以至於後面的泛讀只需要看一下提綱和目錄就可以了。這樣可以既能抓住重點又能節約大量時間。

  第三節 衝 刺

  衝刺可以分為兩個步驟:聽課和做題。

  一、聽課

  前文中已經對聽課進行了詳細的論述。但是,這裡所說的聽課不同於前面所說的聽課,前面的聽課具有基礎性質的聽課,而這裡聽課則具有衝刺性質。

  1.聽課的必要性

  (1)有利於將知識整體化

  知識都是互相關聯的,熟悉一個知識點也有利於對另一個知識點的掌握。

  例如,《民法通則》中談到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包括:1)法律行為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3)行為內容合法 4)行為形式合法

  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知識點,考生是需要掌握的,同時我們也看到,在《合同法》中也談到了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包括:1)合同當事人應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自願和真實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仔細閱讀相關解釋後會發現,這兩部分的要件其實是同一個說法。為什麼會這樣呢?這是因為簽訂合同本身也是一個民事行為,自然就要符合民事行為成立的要件。這就屬於知識點相關聯的地方,複習的時候注意到這一點就很容易掌握了。

  (2)有利於強化知識點

  考試之前,由授課教師對整本書作一下歸納總結,將相關的知識點有機結合起來非常有助於鞏固前面學習的成果,對隨後的考試無疑會有很大的幫助。

 2.如何聽課

  聽課與前面談到的聽課是有差別的。此時的聽課應該是有針對性地聽課。因為考生在前面的學習的過程中,會有很多的疑問存在。聽課之前,將這些問題整理一下,帶著問題去聽課會收到很好的效果。

  此時的授課的時間一般都會很短,《法規》這門應該以1天為宜,因為它的知識點比較集中,如果你選擇的輔導班將法規這門課安排了半天的時間的話,就要注意不必跟著教師的思路在書上去尋找,那樣容易由於查詢而跟不上教師的思路。所以,此時最好是集中精力去聽。

  二、做題

  做題階段也是衝刺階段的一項重要的環節。這一階段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兩個:一個是正確選擇習題集,二是積累並掌握正確、科學的解題技巧。

  1.正確選擇習題集:有的考生可能以為做的題越多越好,可事實並不盡然。《法規》這門課程中幾乎全部都是法律條文,這些條文的用語都是很嚴謹的,改變了其中的一個字,其含義就可能會改變。所以,按照《法規》這本書來編制習題集,可以編出來成千上萬道。如果考生盲目做題,就會陷入題海不能自拔。而這些習題有的不僅是無意義的,甚至是具有很強的負面效應的。同時,對於法規中的話,未必各個的理解都是相同的,有的給出的答案可能就是錯誤的。

  例如:選項“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專案必須招標”是否正確?

  很多輔導書中都認為它是正確的,因為法規中有明文規定。然而,它卻是錯誤的。為什麼呢?我們在前面已經談到了這個問題,必須招標的專案需要同時符合兩個條件,缺一不可。所以,不能孤立看一個知識點。正因為上面的原因,所以,考生在做題之前一定注意選擇正確的習題集。

  2.掌握解題技巧

  中國有句話,叫“熟能生巧”。做題之前,必須首先真正掌握了書中的知識,才能去做題,才能談“技巧”的問題。

  (1)數字型考點:

  「例1」根據《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招標人和中標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C )內,按照招標檔案和中標人的投標檔案訂立書面合同。

  A.7日

  B.15日

  C.30日

  D.3個月

  此題答案是C.對於這種數字型知識點,原則上應該是以記憶為主,但是也並不是無規律可循。對於日期的規定,中外有很大的差別,外國的數字一般都是7倍數,如14天、28天等,而中國的數字一般都是具有中國特色的10天、半個月、一個月等。但是,這也不是絕對的,我國的《施工合同範本》參照FIDIC修改後,日子也都改成了7的倍數了。

  「例2」根據《工程建設專案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的規定,屬於工程建設專案招標範圍的工程建設專案,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在( D )人民幣以上的,必須進行招標。

  A.50萬元

  B.100萬元

  C.150萬元

  D.200萬元

  此題的答案是D.其書中相關的知識點是:“《工程建設專案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規定的上述各類工程建設專案,包括專案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裝置、材料等的採購,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重要裝置、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1.2.3項規定的標準,但專案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這個知識點有4個數據,即200萬、100萬、50萬和3000萬。最容易混淆的是前三個資料,誰與誰對應是要注意掌握的。但是他們之間也是有規律可循的,首先這三個資料都是倍數的關係,相對來講容易記憶。其次考慮到其所對應的專案的造價的大小就容易找到對應關係了。

  (2)主體型考點:這類題相對比較容易解決,考生具有一些相關的知識基本就可以解決問題。

  「例題」建築工程開工前,(B )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A.施工單位

  B.建設單位

  C.監理單位

  D.設計單位

  很典型的主體型考點。而且對於某些建設行為是建設單位還是施工單位來完成也是非常重要的知識點對於這樣的知識點,掌握起來並不難,考生只需要就記住一點,施工單位的任務就是施工、設計單位的任務就是設計,至於其他外部的事情基本都是由建設單位去完成的。掌握了這個主導思想就不難處理這類題目了。

  (3)分型別考點:

  「例1」代理的種類包括(CDE)

  A.表見代理

  B.無權代理

  C.委託代理

  D.法定代理

  E.指定代理

  分類屬於非常直接的分類方式。因為這是書上的原文直接做成的題目。對於這樣的題目,考生只能依靠記憶將書上的分類記住才能正確做出選擇。這樣的分類在書上並不多,主要的只有四五個知識點。

  「例2」由於業主沒有及時支付工程款,根據合同的約定,承包商提出終止合同關係。這種終止屬於(BCD)。

  A.自然終止

  B.協議終止

  C.違約終止

  D.業主和承包商之間法律關係的終止

  E.業主和承包商之間法律關係的中止

  例子屬於一種變形的分類。雖然主要也是考察考生對分類的知識點是否掌握,但是卻更側重考察考生是否真正理解了這個分類的本質,這就有一些難度了。在上面這個例子中。對於C、D兩個選項,相信很多考生都能選出來,但是對於B項恐怕就有一些難度了。為什麼呢?因為有的考生可能會認為,這個案例既然屬於違約終止,就不能再屬於別的分類了。這種理解是錯誤的。比如人按照性別可以分為男女,按照年齡可以分成年和未成年人,這兩種矛盾嗎?顯然不矛盾。合同中約定的業主應該按時支付工程款,如果不支付,則承包商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這個條件是約定好的,直接寫入合同中來的,所以也屬於“協議”終止。另外我們可以參見《考試用書》中關於約定解除合同部分。那部分知識與這裡是相對應的。

  (4)程式型考點:這種型別的考點在書中很少,最值得關注的部分就是關於招標投標程式的規定。

  「例1」下列關於招標程式的表述,正確的是(B)

  A.編制標底、成立招標組織、發售招標檔案、踏勘現場

  B.成立招標組織、編制標底、發售招標檔案、踏勘現場

  C.踏勘現場、發售招標檔案、編制標底、成立招標組織

  D.發售招標檔案、踏勘現場、成立招標組織、編制標底

  這種形式的試題大家是需要注意的,這是很容易出現的形式。這就要求考生要能記住整個招標的程式哪個在先,哪個在後。記住這個次序,就不能單純地去記憶了,考生必須能夠理解整個招標的含義以及每一步驟的工作,這樣就會很容易理解,誰應當在先,誰應當在後了。

  「例2」關於開標程式的說法正確的是(D)

  A.開標的時間應在提交投標檔案截止後3天內公開進行

  B.開標時,由招標人檢查投標檔案的密封情況

  C.投標檔案應當由投標人委託的公證機構檢查並公證

  D.開標由招標人主持

  這是另一種關於程式的試題,這個例子與前面的例子考察的側重點是不一樣的。前面側重考察的是誰先誰後,而這個側重考察招標程式中的相關規定。

  (5)混淆型考點

  「例題」下面的行為中當事人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是(D)。

  A.承包商沒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完成工程

  B.業主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工程款

  C.承包商在投標時借用了其他企業的資質,在資格預審時沒有通過審查

  D.發出中標通知書後業主改變了中標人

  這是本書中一個重要的知識點,那就是締約過失責任與違約責任的區別。這兩個概念是非常容易混淆的概念,所以,考生必須要精確地掌握兩者的區別才能做出正確的選擇。

  締約過失責任與違約責任的區別在於:1)締約過失責任發生在合同的訂立過程中,而違約責任發生在合同訂立以後。違約責任中的“約”指的就是合同中的約定,所以,如果沒有生效的合同約定,就談不上違約了。2)締約過失責任強調當事人一方要有過錯,而違約責任不管當事人是否有過錯,只要事實上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來做或沒做好就要承擔違約責任。3)締約過失責任強調另一方當事人要有實際損失,而違約責任則並不強調守約方是否實際有損失。

  例如,某甲欺騙某乙說:“我有工程需要向外分包,你是否希望自己來承包這個分包工程?”

  某乙說:“當然願意。”某甲說:“那好,你回去購買機械、材料然後回來與我簽訂合同。”

  當某乙購買了機械裝置、材料然後來找某甲簽訂合同,某甲告訴某乙自己根本沒有工程要分包。

  由於某甲與某乙還沒有簽訂合同,某乙不能要求某甲承擔違約責任,但是他可以要求某甲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在《法規》這本書中,這樣易於混淆的知識點並不多,但是卻很容易出現在試題之中,希望考生對此要給予高度關注。

  (6)條件型考點

  「例1」下面的條件中不屬於申請施工許可證必須具備的條件是(BE)

  A.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B.需要拆遷的,拆遷工作已經全部完成

  C.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

  D.按規定已經委託了監理

  E.建設資金已經百分之百到位

  這就是對申請施工許可證必須具備的條件進行考查。由於申請施工許可證的條件很多,所以,不可能將那八個條件都羅列出來,肯定是選取其中的幾個來考查。而且一般來講應該是採用排除式出題比較合理,否則會有遺漏條件的嫌疑。考生必須要真正理解為什麼辦理施工許可證要求有這些條件才容易記住這些條件,不可機械性記憶這幾個條件。書中符合這種型別的知識點也很少,考生可以對這有限的幾個知識點給予特別的關注。

  「例2」下面說法正確的是(C)

  A.合同中的質量要求應當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

  B.給付貨幣的,應當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

  C.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

  D.給付貨物的,應當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這是一個前提條件型知識點,主要考察的就是大的前提條件,即“合同中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而雙方當事人又達不成協議的”這個前提條件。只有具備了這個前提條件,才可以按照後面的規則來履行。對於這一點也不難理解,如果合同中已經約定了某個事項,那麼只需要按照那個約定履行就是了,沒有必要再按照別的來做。

  (7)理解型考點:

  「例題」關於債務的說法正確的是(BE)。

  A.債只能表現為錢

  B.債可以表現為行為

  C.只要當事人互負債務,就可以抵消

  D.只要當事人死亡,債就解除了

  E.債權的實現需要相對人的積極協助

  這是考查考生對債這個概念的理解。對於債,抓住其本質是“義務”就容易理解了,因為義務表現的形式就很多了。否則考生容易侷限在“欠債還錢”的圈子裡,認為債就是錢。我們來分析一下這幾個選項,對於A項,明顯是不對的,它就是剛才所說的侷限在欠債還錢的圈子裡了。對於C項,我們知道抵消是有條件的,必須要具備三個條件才可以抵消,那就是數額對等、種類相同並且已到履行期限。目前只有一個條件,顯然是不妥的。對於D項,債因當事人死亡而解除是有條件的,只適用於“具有人身性質的合同債”才能夠因當事人死亡而消滅。對於E項,是正確的選項,這是書中的原文,因為債權能否實現不一定,如果債務人不還錢,這個債權就實現不了。所以,需要相對人的積極協助。

  書中這樣的知識點很多,所以在精讀階段一定要將這些知識點弄清楚

  (8)選擇型考點

  「例1」合同中的標的物為執行政府定價的商品。合同中約定了由甲公司向乙交付貨物,則(AB)

  A.逾期交付貨物,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行

  B.逾期交付貨物,遇價格下降時按照新價格執行

  C.逾期交付貨物,遇價格上漲時按照新價格執行

  D.逾期交付貨物,遇價格下降時按照原價格執行

  E.如期交付標的物,遇價格上漲按照訂立合同時價格執行

  這個知識點是最典型的選擇型考點,這道題出現的形式還是比較直白的,它也可以變換一下形式,通過具體的資料來讓考生選擇。這兩者在本質上是一樣的。關於對這類題的準備,前文已經做了講解,這裡不再重複。這型別的知識點不多,除此之外,還有一處需要考生注意的,那就是工程保險中關於保險期開始和終止的知識點。

  「例2」某承包商在4月2日與保險公司簽訂了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保險合同,該承包商於開工日期(4月20日)前10天,即4月10日將用於工程的水泥卸放於工地。則該保險合同生效的日子是(B)。

  A.4月2日

  B.4月10日

  C.4月20日

  D.發生損失之日起生效

  這個知識點倒也不算難,我們只要注意了書上的相關的知識,注意“以先發生者為準”就可以解決問題了。相關的知識點:“建築工程一切險自工程開工之日工在開工之前工程用料卸放於工地之日開始生效,兩者以先發生者為準。保險終止日應為工程竣工驗收之日或者保險單上列出的終止日。

  (9)關係型考點:這種考點有一定難度,它要求考生對知識有了深刻地理解才能夠選出正確的答案。而且書中這種型別的知識點也很多。所以,考生在精讀的時候就要注意將它們之間的關係作一下處理。

  「例1」某建築公司沒有委託某甲採購水泥,某甲卻以該建築公司代理人的身份為之訂購了一批水泥,則下面說法正確的是(CD)。

  A. 甲的行為屬於無權代理,該合同無效

  B.某甲的行為屬於表見代理,該合同有效

  C.只有水泥供應商有正當理由相信某甲有代理權,該合同才成立

  D.如果水泥供應商有正當理由相信某甲有代理權,則如果建築公司不支付水泥貨款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E.如果水泥供應商有正當理由相信某甲有代理權,則如果建築公司不支付水泥貨款某甲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這是考查代理關係中各方關係的知識點,更確切說是在考查“表見代理”這個知識點。這個知識點是難點。要想做出正確答案,必須要正確理解“表見代理”。但是,在書中並沒有明確寫出表見代理這個概念。在書中只有相關的法條描述:“《合同法》第49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要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這就需要授課教師向外延伸一下,向學員介紹一下關於表見代理的知識。

  「例2」甲公司是甲級資質,乙公司是乙級資質,他們組成聯合體投標,並且約定如果遭遇業主索賠,各自承擔50%的損失,則(BCD)。

  A.依據《建築法》,這個聯合體的資質是甲級

  B.依據《建築法》,這個聯合體的資質是乙級

  C.如果遭遇了業主1000元的索賠,業主可以要求甲公司自己全部支付,而甲公司不得拒絕

  D.如果遭遇了業主1000元的索賠,業主可以要求乙公司自己全部支付,而乙公司不得拒絕

  E.如果遭遇了業主1000元的索賠,業主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1000元,同時要求乙公司支付1000元,兩個公司均不得拒絕

  這是關於《建築法》中聯合體中各成員單位之間的連帶責任的知識點。關於連帶責任前文已經論述,不再重複。另外有一點需要指出來,那就是《建築法》和《招標投標法》關於聯合體資質的認定規定是有一定差別的,《招標投標法》強調如果按照較低的成員的資質來確定聯合體的資質的話,要滿足一個條件,那就是這兩個成員單位必須是“同一專業”。

  (10)禁止型考點

  「例1」下面的行為中違反《招標投標法》的是(ABD)

  A. 投標者互相約定擡高投標價

  B. 招標人在招標檔案中公開標底

  C. 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低於標底

  D. 招標人將其他投標人的情況告之某投標人

  E. 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日前撤回投標檔案的

  為什麼要對一些行為予以禁止?這是因為那些行為違法,不予禁止的話將損害國家或集體的利益,這是解這類題的基本思路。上題中ABD項都符合這個特點,具有社會危害性。但是C項卻不是,儘管投標報價低於標底將會被作廢標處理,但是並不意味著這是違法行為,因為它不涉及別人的利益。對於E項,是合法的行為,這一點,《招標投標法》中是有明確規定的。

  「例2」下面的行為中,沒有違反《消防法》的是(D)

  A. 未經公安消防機構批准在倉庫內設定員工宿舍

  B. 攜帶火種進入儲存危險品的場所

  C. 電焊工沒有持證上崗

  D. 在施工現場使用明火

  這是《消防法》中關於一些禁止性行為的規定。對於這樣的規定,儘管說記住書上的知識點是必要的,完全可以解決這個問題。我們還可以從實際工作經驗出發,聯絡一下自己的施工實際情況,就完全可以確定前三項是有一定危害性的,容易導致事故的發生。對於D項,我們也容易想到施工現場經常有明火在使用。書中寫的是“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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