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瞭解最低工資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最低工資制度實施以來,確實在一定程度上有效保障了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在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中已經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從全國各地的情況來看,最低工資制度在實施中仍存在一些不足,普遍性的問題主要有二:一是最低工資標準確定不夠科學合理;二是企業在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時採取各種手段變相違反相關規定。

方法/步驟

根據《最低工資標準測算方法》規定:“確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考慮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找律師網指確定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用方法有二:一為比重法,即根據城鎮居民家計調查資料,確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戶為貧困戶,統計出貧困戶的人均生活費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業者的贍養係數,再加上一個調整數;二為恩格爾係數法,即根據國家營養學會提供的年度標準食物譜及標準食物攝取量,結合標準食物的市場價格,計算出最低食物的支出標準,除以恩格爾係數,得出最低生活費用標準,再乘以每一就業者的贍養係數,再加上一個調整數。以上方法計算出月最低工資標準後,再考慮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社會救濟金和失業保險金標準、就業狀況和經濟發展水平等進行必要的修正。”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和調整方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研究擬定,並將擬定的方案報送勞動保障部。方案內容包括最低工資確定和調整的依據、適用範圍、擬定標準和說明。勞動保障部在收到擬定方案後,應徵求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的意見。”

金融危機爆發前,全國各省份基本上每年都正常調整一次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金融危機發生後,法律貓解釋截至2009年末,全國幾乎沒有哪一個省份調整過最低工資標準。依照《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要調整一次,然而受金融危機的影響,2008年、2009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提出:暫緩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以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崗位,部分省市出現超過兩年未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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