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白條才具有法律意義?

  1. 要讓借款人自己寫,不要自己寫了借條或是打印出來,只是讓別人簽名。

  a) 借款人會辯稱他在白紙上練習簽名,結果給你偷來了,然後寫了借條。

  b) 借款人會辯稱他喝醉了,你騙他在借條上簽名。

  法律用語就是“意思表示”不真實。這樣的借據法律效力是極低的,如果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就是一張廢紙。

  2. 使用完整的一張白紙,不要節約撕下一半來。

  a) 借款人會說另一半寫了他已經還了三分之二,你把那部分撕掉了。

  有真實的案例因為借款人說在撕毀的部分有還款記錄,這樣該借據就會產生不必要的爭議。3.
如果需要收利息,就要寫清楚利息是年息還是月息多少,折成人民幣是多少,什麼時候支付。

  a) 不寫的,私人借貸視為無息。

  b) 有這樣的案例,借條上寫了利息1%,但沒寫是月利還是年利,結果按年利計算。

  c)
還有這樣的案例,借條上寫年息2分,借款人說利息是2分錢,出借人說年利息是20%,結果法院兩種說法都沒采納,判決是支付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如果寫上折成人民幣是多少,就沒有誤解了。

  4. 利率不能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例如:銀行的一年期基準貸款利率是5.58%

  a) 如果你的利率不到這個數,可以在借條中規定如果逾期還錢,逾期利率按照年利22%計算,促使對方及早還錢。

  超過4倍利息的,法律並不保護,俗稱高利貸。有些借條直接把利息計入本金,形式上是無息民間借貸,實質是掩蓋高利貸實質,也是違法的。

  5. 利息要及時催討

  a) 法律禁止計算複利,利息不能計入本金,關於利滾利的約定無效,早點拿回來有著數

  b) 利息有單獨的訴訟時效,也是兩年,如果一筆利息在應支付時過了兩年還未支付,而出借人又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催討過,就沒的追了。

  c)
為了保護債務人的利益,利息欠的再多,一般也只還一本一利如果約定了還款日,本金和利息的訴訟時效都是還款日之後的兩年內,超過訴訟時效,債權就不會受到公力機關的保護,從法律保護的債權變成自然債權,只能通過私力救濟方式討要,起訴到法院會敗訴。

  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你第一次討債的時間就是啟動訴訟時效的時間。同時在借貸發生20年內有一個對無約定還款日的最長保護時效。

  6. 借的數目比較大,最好需要對方提供抵押或保證人a)
抵押包括貴重物品如金銀首飾、可轉讓國債等,直接拿回家就行。如果是房屋、車輛或記名債券、股票、定期存摺需要到有關部門登記。

  b)
讓對方找一位在廣州有房有工作的人作為保證人,總之就是方便你找,又跑不掉的肉頭戶。設定質押、抵押、保證是債權獲得救濟的最好途徑。因為設定的質押、抵押是具有物權優先性的,保證可以同時起訴保證人連帶還款或補充還款。至少設定一項擔保,你的債權才有保障。現在賴賬的比按時還款的多,朋友在缺錢的時候,就不是朋友而是仇人了。

  7. 檢查雙方的姓名是否與身份證上的一致

  a)
不要在借條上寫綽號、英文名或呢稱,像大隻佬、Mary或小小劉呀,都會有麻煩。名字不一致法院立案程式就很難過最好在借條中註明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和其身份證上的姓名,而不是暱稱或別稱,有些人在交往中的用名與實際身份證上的名字是不一致的。

  8. 錢借出去了,到了還款時間,對方不還怎麼辦

  a) 如果借款人窮得不得了,你就算了吧。b) 如果是暫時週轉不來,到期快兩年了還還不了,可以讓他重寫借條,免得過了訴訟時效。

  c) 如果是不能一次還,可以分期還,商量一個還款計劃,雙方簽名,各持一份。

  9. 催借款人還錢時,人到這時候什麼事都有可能做得出來,要注意

  a) 可以帶兩個見證人,需要同你和對方沒有利害關係,不能是親戚,上下級的關係。

  b) 如果不想麻煩別人,要小心借款人把借條撕了,吞到肚子裡。如果借款人這樣做了,要立即報警,之前也要影印一份。這樣的事發生過。

  哈哈,如果借條金額比較大,建議可以將借條過塑,這樣就撕不掉,也吞不下去,也不會因為鬧水災變成廢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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