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探親訪友簽證材料及流程?

持申根簽證者 (如果簽證上無其它註明) 可到所有申根國旅遊。比利時、 丹麥、 德國、 芬蘭、法國、希臘、冰島、義大利、盧森堡、荷蘭、挪威、奧地利、葡萄牙、瑞典、西班牙、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波蘭、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和馬耳他。該簽證不能用於從事工作。無權要求必須簽發商務簽證。簽證並不是一定能進入申根國區的保證,是否能入境最終由邊境的邊防部門作決定。各申根國可自行決定是否簽發探親、訪友簽證。

比利時探親訪友簽證材料及流程

比利時探親訪友簽證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護照:可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此護照在申請人返回中國後,仍需具有至少3個月的有效期。請遞交2份護照完整影印件(護照所有的非空白頁均需影印)。

2) 2份申請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3)1份註明填寫日期,並經申請人簽名的簽證申請表。表格請用荷蘭語、法語或英語填寫。表格須貼一張2寸照片。
-請寫明赴比利時探望的親友的姓名和聯絡方式(表格第34條)
-請寫明子女的姓名,出生地,出生日期,即使他們不與您同行(表格第42條)

4) 由擁有在比利時永久居留權或者擁有比利時國籍(如果其不居住在比利時) 的經濟擔保人填寫的經濟擔保書。該材料可向經濟擔保人所在市政府或者比利時駐各國大使館、領事館索取。該經濟擔保書須經認證方才有效。中國駐比利時大使館頒發的經濟擔保書無效。請遞交2份經濟擔保書的影印件。

5) 關於經濟擔保人的有足夠經濟擔保能力的官方證明(即工資單或者稅單。銀行出具的證明書或者銀行存單無效)。

6)由當地市政府簽發的經濟擔保人在該市的登記證明;以及經濟擔保人比利時身份證或永久居留證的影印件。(持有有限期居留證的人員不可作為擔保人)

7)您的個人經濟能力證明(如若有可能提供)。

8)同探訪者之間的親屬關係公證書。

9)工作單位準假公證書:須註明申請人姓名、職位,工作單位準假前往比利時探親,及准假期限。或就讀學校準假公證書:須註明申請人姓名,學校準假前往比利時探親,及准假期限。在校學生在寒暑假及公眾假期之外的探親申請不予接受。或退休公證書。

10) 如果被探望的比利時親友不是經濟擔保人,則還須提供由當地市政府簽發的他(她)在該市的登記證明,以及他(她)的比利時身份證或永久居留證的影印件。

11) 兩個寫有中文姓名、地址、聯絡電話及郵政編碼的信封。

12) 根據比利時領事館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補充材料。

13) 如若比利時領事館認為有必要,申請人將被要求與簽證官面談。
注意:所有材料均需一份原件及一份影印件(除第1、2、4條)。

14)保險

比利時探親訪友簽證辦理流程

準備簽證(申根簽證)所需材料;

預約提交材料的時間(面籤);建議預約遞交時間後前往簽證申請中心,可以線上或撥打諮詢電話預約遞交時間。

面籤;

出籤:使館決定是否出籤,是否收取保證金。

帶上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到戶口當地公安局或者市公安局照相,辦理護照,需要10—15天時間。

領取護照,可以EMS寄送,也自己自取;同時核對護照上的簽證資訊是否正確。

出行,回程銷籤。

比利時領事館分佈

比利時駐廣州的總領事館所管轄的區域包括以下幾個省:廣東,雲南,廣西,海南和福建。

比利時駐上海的總領事館所管轄的區域包括以下幾個省:江蘇,安徽、浙江和上海市。

所有其它中國的省和自治區歸屬比利時駐北京大使館管轄。

比利時簽證辦理注意事項

自2009年八月起,所有申請必須在出行日起前的三個月內遞交。

比利時駐華大使館和總領事館很高興地宣佈比利時簽證申請中心在北京、上海和廣州成立,為在中國居住的申請人申請比利時簽證提供服務。

簽證申請人必須在戶口或暫住證所在地的簽證申請中心提交簽證申請。

比利時駐京大使館,比利時駐上海或廣州的總領事館將基於申請人所在的省對所有簽證申請進行審理。提供可選擇性的返還護照至申請人的快遞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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