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配線施工工序:定位劃線→預留預埋→裝設絕緣支援物、線夾、支架或保護管→敷設導線→安裝燈具及導線→測試導線絕緣、連線導線→校驗、自檢、試通電。
方法/步驟
所用導線的額定電壓應大於線路的工作電壓。
導線敷設時,應儘量避免接頭。
導線在連線和分支處,不應受機械力的作用,導線與電器端子的連線要牢靠壓實 。
穿人保護管內的導線,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有接頭,必須接頭時,應把接頭放在接線盒、開關盒或燈頭盒內。
各種明配線應垂直和水平敷設,且要求橫平豎直,其偏差應符合有關規定,一般導線水平高度距地不應小於2.5m,垂直敷設不應低於1.8m,否則應加管槽保護,以防機械損傷 。
明配線穿牆時應裝採用經過阻燃處理的保護管保護,穿過樓板時應用鋼管保護,其保護高度與樓面的距離不應小於1.8m,但在裝設開關的位置,可與開關高度相同。
入戶線在進牆的一段應採用額定電壓不低於5O0V的絕緣導線;穿牆保護管的外側,應有防水彎頭,且導線應彎成滴水弧狀後方可引人室內。
電氣線路經過建築物、構築物的沉降縫或伸縮縫處,應裝設兩端固定的補償裝置,導線應留有餘量。
配線工程施工中,電氣線路與管道的最小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
配線工程施工結束後,應將施工中造成的建築物、構築物的孔、洞、溝、槽等修補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