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錯誤:把一個聲母、韻母或聲調讀做另一個聲、韻調,或按照方言的讀音去讀。
例如:聲母錯誤:如把Z C S讀作 ZH CH SH或把ZH CH SH 讀作Z C S等。韻母錯誤:如把O讀作e(播bo-be),把ing
eng讀作ong(影ying-yong)等。聲調錯誤:普通話有四聲,應試者讀音如保留方言聲調的調型,即為錯誤。
(2)、缺陷:指音節讀音中一個或一個以上的音節成分在方言向普通話的過渡狀態。(即雖未讀作另外一個,但發音部位不準確)
聲母缺陷:例如,舌尖後音zh,ch,sh,雖未讀作舌尖前音z,c,s,但發音部位太靠前,聽感上與普通話聲母的音值有較大差別。舌面音j,q,x,讀時太接近z,c,s,舌尖出現摩擦。如蓬萊,威海,文登一帶:精(神)、(有)趣、相(貌)。
韻母缺陷:例如:複韻母舌位動程明顯不夠,沒有體現出滑動的過程。(即母音在複合過程中舌位脣形的逐漸變動的過程不夠,省掉了一部分發音變化。)如棉襖(-ao-[
])要(-iao-[ ])
聲調缺陷:能基本讀出普通話的四聲的調型,但調型不到位,明顯偏低或偏高,不能把普通高低升降的聲調反差明顯地讀出來。(根據測試規則,單位元組字詞總失分滿1分,即不能進入一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