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曾經成功處置多起敲詐勒索案件,替受害人挽回名譽、保住隱私和數百萬元財產損失的警察所寫。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貧富差距的拉大以及競爭的日趨激烈,越來越多的恐嚇和敲詐勒索行為在不斷滋生,而受害人往往出於自身名譽以及花錢消災等思維的影響,放棄用合理合法的手段來處置這一問題,這也是導致此類犯罪蔓延的一項重要因素。而事實上,正所謂慾壑難填,以通過恐嚇、敲詐勒索等方式達到自己目的嫌疑人,實現自己的預期太容易,所以常常會把這種方式當成一項法寶,屢屢實施、屢屢得手,直至受害人再也無法忍受而孤注一擲。
實際上,對於恐嚇也好,敲詐勒索也好,應該從嫌疑人的角度去思考。既然嫌疑人主動的,通過各種途徑讓受害人知道他的下一步侵害計劃,那就是說明他不打算正真要去實施。否則任何一個精神正常的犯罪分子都不可能在還沒有實施的時候告訴你他要怎麼操作,所以他告訴你計劃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讓受害人產生害怕、畏懼而達到自己的預期目標,所以這才是他真正的目的所在,而我們要成功處置這種不法侵害就要從抓住他的真實目的入手。
那麼什麼是恐嚇?恐嚇是一項刑事罪行,犯此罪者(罪犯)可能沒有向對方動粗,可能沒有行使暴力行動,只是語言上威脅受害者(對方),有死亡威脅或傷害當事人或其家族、公司、財產權等。包括死亡威脅、詐彈威脅、自殺等。
影射也可能是恐嚇,使得對方感覺到受威脅。犯此罪行者可能自稱黑社會或者跟警察司法人員或者跟某政治人物關係良好,向商場、生意人、學生、小販、大牌檔等索取金錢或利益。或者以侵犯個人隱私的手段向政治人物或演藝人員勒索取得金錢財物。
對於應對生活中遭遇的敲詐勒索,作為警察出身,專門從事防侵害教育的張永將給我們總結了以下應對方法。
應對大宗敲詐勒索四步法:
1、穩
首先在接到敲詐勒索或者恐嚇時,應當深呼吸8次,然後給自己最信任的朋友(不是親人)打電話,兩個人商量應對,忌獨自面對和處理,因為你已經陷入棋局,需要有局外之人協助冷靜。這樣才能有效穩住對方。
2、吊
利用各種手段和方法與之周旋,套取更多資訊,包括對方是一個人還是團伙、所處位置、真實意圖、忍耐限度、心理弱點等儘可能用他的目的吊住他,讓他覺得跳一跳就可以達到自己目的,並引誘對方到達自己的可控範圍。
3、佈局
通過前兩步,使得嫌疑人放鬆警惕,爭取與之面談,說明自己的難處等一定要磨,套取更多資訊以佈局,因為不是所有的警察都可以盡職盡責去處理你的事情的,也許第一次見面就通知警察抓人成功,但是威脅因素未除,一旦嫌疑人刑滿釋放,必然是魚死網破的報復。
4、吃子
佈局成功,就要逐個消除,第一是威脅因素,因素不除終無寧日;第二清除嫌疑人,威脅因素消除之後即可請公安對嫌疑人實施抓捕;第三震懾知情人、安撫嫌疑人家屬,對知情人及嫌疑人家屬講明厲害關係,以及自己不得已而為之的苦衷,讓家屬向自己請求出具被害人諒解書爭取對嫌疑人的從輕處罰。
應對突發性、遭遇式恐嚇、敲詐勒索八個方法:
1、反抗法。當對方力量與你相當或不及你時,你要尋找對方的薄弱之處,乘其不備,控制對方;如你發現地上有反擊物(石塊、木棒)時,可佯裝蹲下繫鞋帶撿起震懾對方。
2、感召法。通過講道理,曉以利害,開啟對方;或義正詞嚴地怒目斥責對方,使其自我崩潰,放棄違法行為。
3、周旋法。佯裝服從,穩住對方,分散其注意力,尋機脫身報警。
4、耍賴法。突然倒地打滾喊叫嚎哭,引來圍觀者,趁機報警。
5、呼叫法。突然大吼“救命啊……”引來旁觀者,伺機脫身。
6、認親法。當不遠處有大人時可佯裝認識,直呼“二叔”、“三嬸”。
7、放線法。佯裝害怕,暫時答應對方條件,約定時間、地點交錢物,待對方離開後報警。
8、拋物法。把書包或身上值錢的物品向遠處拋去,當歹徒忙於撿錢物時,快速脫身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