傢俱送貨時違約金會有陷阱?

6月1日,周先生從東方家園家居廣場的北京美景豪庭商貿中心,挑選了一件夏洛克式沙發(沙發裝修效果圖)背幾,標價5621元,廠家為佛山中至信傢俱有限公司。

因為啊外租房,周先生付完全款,希望能儘早到貨,搬入新家。當時,經銷商承諾1個月可送貨。雙方所籤合同顯示,賣方於2013年6月30日送貨到約定地址,或在6月30日左右電話預約。如有違約,自違約之日起,每天賠付全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到了6月底,經銷商還和周先生聯絡確認送貨時間,當時他的房子裝修已經接近尾聲,雙方約定日期是7月1日,但當天聯絡收貨事宜時,他卻被告知此商品缺貨,預計最早也要到本月底才能送貨。

周先生還向記者提供了以上通話的錄音。他算了一筆賬:經銷商晚送貨一個月,每日違約金4元,一個月僅上百元,但他個人損失的是一個月房租,數千元。

“本來傢俱跟新房正好同時晾晾味兒,這一延遲,我們還得在外多租一個月的房子。”周先生稱,他向廠商售後人員反映該問題時卻被告知:廠家給經銷商的訂貨週期是兩個月,但是經銷商為了留住客戶一般會按照客戶意願籤一個月的交付合同,等到合同到期後再協商解決。

對此,經銷商北京美景豪庭商貿中心的袁女士承認沒按期發貨,但趕上廠家確實沒貨,所以實在沒辦法。如果周先生願意等,公司會盡快從別處調貨;如果周先生不願意等待,公司也可為其辦理退貨。

周先生情況並非個例。長虹橋附近工作的馬女士,上個月從集美家居訂製一款兒童木床,價值2000多元,按照約定6月 26日到貨,但至今已過了一週多,床還沒來。工作人員解釋稱,由於南方大雨,一批傢俱都困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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