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的大眾媒介性質?

建築就是這樣的“類大眾媒介,。如果我們把建築的性質與“大眾傳播”的3個基本要素作一一對應的對照分析.就可以發現。它們之間是非常接近的。因此,說建築具有某些大眾傳播媒介的特徵.建築設計符合某些大眾傳播的規律是有根據的。

首先,建築符合了3個要素中最荃本,也是最重要的要素,即受傳者的數量眾多且性質不確定。建築的受傳者即前文所講的受眾,是指以各種關係與建成建築發生關係的人群,它們是建築的使用者、欣賞者和評議者。由於建築建成以後將在城市中長期存在,因此,城市中的相當一部分人有可能與之發生關係,建築的性質和位置的公共性越強,與之發生關係的人群的數最就越龐大,而且通常會影響到兒代人,一些歷史建築的受眾人群之廣大,就更是可想而知。另外,建築的受眾性質總的來說也是不確定的,雖然作為建築使用者的人群是相對固定的。我們也有可能把握它們的共同性質,但使用者畢竟是與建築發生關係的人群的少數.而更多的人是作為不知其名的欣賞者和評議者與建築發生著在時間和空間上都不連續的關係。

第二個基本要素對於“機構“和“組織“的界定,明顯是出於大眾傳播業的實際情況。這些機構和組織當然就是指相應的報社、電臺、電視臺等,而實際上,對於“大眾傳播”的本質而言,第二個基本要家是為了明確大眾傳播過程中傳播者和受傳者各自的角色。在大眾傳播過程中,傳播者和受傳者的關係是相對固定的,有一小部分人始終在扮演傳播者的角色,而社會中的大部分人始終是受傳者,這一點是明顯區別於人際傳播中傳受雙方角色適時互換的特徵的。以建築作為媒介的傳播活動中,傳受雙方的角色也是相對固定的。社會上總有一小部分相對固定的人在從事決定建築修建成什麼樣子的工作,而社會上的大多數人則被動地生活於所創造出的建築構成的城市中。第二個基本要素實際上還暗示了大眾傳播中資訊單向流動這一特徵,即大量資訊總是由固定的一方流向另一方,受傳者主動反饋給傳播者的資訊少而不及時。以建築為媒介的傳播活動,基本上也是一個單向資訊流的傳播活動,建築的受眾對建築的各種感受總是要經過一段相對長的時間才能夠影響到創造建築的人的取向。當然,這種影響仍然是深刻的。這一點,在大眾傳播業中也是有明顯體現的。

最後,對於第三個基本要素,我們同樣地暫且忽略由於大眾傳播業的影響而對“機器”的界定,它的根本著眼點乃是“資訊的大量複製。建築複製資訊的方式與其他媒介是不同的。通常的媒介,無論是報紙、書籍、還是電視,都是直接複製出成千上萬的資訊載體,並把這些載體送到每個需要的人的手中,人們可以在任何有條件的空間裡獲取這些資訊。如果把這種複製資訊的方式稱為“硬複製“,那麼城市建築的傳媒方式可以說是一種“軟複製”,它的俏息載體安裡於城市建築的某一個固定位工,無法進行復制,但它可以利用城市建築中人流變化的特徵,把資訊內容“複製”給大最城市中的人,從而到同樣的資訊大最傳搖的目的,被稱為世界首張報紙的古羅馬的《公報》就是一個利用建築進行資訊的“軟複製”的特殊例子。《公報》並非現在可以送到每個人手中的“紙”,而是立於羅馬廣場上的“板”,羅馬廣場中的人因而可以從建築環境中獲取關於具體事件的資訊。當然,建築承載“報紙”只是建築傳播資訊的特例,建築傳播的更多的是抽象的資訊,而不是具體的事件。

通過以上與“大眾傳播”個基本要索的對服分析,可以著出建築確實具有大眾傳播媒介的某些特徵,以建築為操介的傳括活動也可以近似地看做是大眾傳播活動。因此,作為“類大眾媒介:建築在聯絡社會中人與人的關係,統一社會思想等方面,也會遵循一些大眾媒介的規律。本文也正是希望從媒介的角度來考察建築,從而為建築設計和評論提供新的角度。

原作者: 百分百建築精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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