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設計是科學技術和藝術的搭配焦點,涉及到美學、文化學、心理學、材料學、工程學、市場學,色彩學等要素。“設計”指的是計劃、構思,設想、建立方案,也含意象、作圖、制型的意思。”服裝設計過程“即根據設計物件的要求進行構思,並繪製出效果圖、平面圖,再根據圖紙進行製作,達到完成設計的全過程”。
工具/原料
服裝設計的概念
服裝設計的五項原則
方法/步驟
服裝設計是運用各種服裝知識、剪裁,及縫紉技巧等,考慮藝術及經濟等因素等因素,再加上設計者的學識及個人主觀觀點,設計出實用、美觀,及合乎穿者的衣服,使穿者充分顯示本身的優點並隱藏其缺點,襯托出穿者的個性,設計者除對經濟、文化、社會、穿者生理與心理及時尚有綜合性之瞭解外,最重要的是要把握設計的原則。設計原則是說明如何使用設計要素的一些準則,乃經過多年經驗、分析,及研究的結果,也就是美的原則在服裝上的應用。
五項原則一:統一原則
統一(Unity)也稱為「一致」,與調和的意義相似。設計服裝時,往往以調和為手段,達到統一的目的。良好的設計中,服裝上的部分與部分間,及部分與整體間各要素-質料、色彩、線條等的安排,應有一致性。如果這些要素的變化太多,則破壞了一致的效果。形成統一最常用的方法就是重複,如重複使用相同的色彩、線條等,就可以造成統一的特色。
五項原則二:加重原則
加重(Emphasis)亦即「強調」或「重點設計」。雖然設計中注重統一的原則,但是過分統一的結果,往往使設計趨於平淡,最好能使某一部分特別醒目,以造成設計上的趣味中心。這種重點的設計,可以利用色彩的對照(如黑色洋裝繫上紅色腰帶)、質料的搭配(如毛呢大衣配以毛皮領子)、線條的安排(如洋裝上自領口至底邊的開口)、剪裁的特色(如肩軛布及公主線的設計),及飾物的使用(如黑色絲絨旗袍上配戴金色項鍊)等達成。但是上述強調的方法,不宜數法同時並用,強調的部位也不能過多,並應選擇穿者身體上美好的部分,做為強調的中心。
五項原則三:平衡原則
平衡(Balance)使設計具有穩定、靜止的感覺時,即是符合平衡的原則。平衡可分對稱的平衡,及非對稱的平衡兩種。前者是以人體中心為想象線,左右兩部分完全相同。這種款式的服裝,有端正、莊嚴的感覺,但是較為呆板。後者是感覺上的平衡,也就是衣服左右部分設計雖不一樣,但有平穩的感覺,常以斜線設計(如旗袍之前襟)達成目的。此種設計予人的感覺是優雅、柔順。此外,亦須注意服裝上身與下身的平衡,勿使有過分的上重下輕,或下重上輕的感覺。
五項原則四:比例原則
比例(Proportion)是指服裝各部分間大小的分配,看來合宜適當,例如口袋與衣身大小的關係、衣領的寬窄等都應適當。「黃金分割」的比例,多適用於衣服上的設計。此外,對於飾物、附件等的大小比例,亦須重視。
五項原則五:韻律原則
韻律(Rhythm)指規律的反覆,而產生柔和的動感。如色彩由深而淺,形狀由大而小等漸層的韻律,線條、色彩等具規則性重複的反覆的韻律,以及衣物上的飄帶等飄垂的韻律,都是設計上常用的手法。
注意事項
設計同時具有"事實要素和“價值要素”。前者說明事態的狀況,後者則用理論和審美的命題來進行表述,即是“好壞和美醜”。
設計的任務不僅僅的滿足個人需求,它同時需要兼顧社會的、經濟的、技術的、情感的、審美的需要。由於這些眾多的需要中本身存在一定的矛盾,所以設計任務本身就包括各種需要之間的協調和對立關係。
設計是物質生產和文化創造的首要環節。它總是以一定的文化形態為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