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依照稅法規定的適用稅率和費用扣除標準,各項所得稅的應納稅額,應分別計算如下:

1.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 * 適用稅率 - 速算扣除數

= (每月收入額- 3500元或4800元)* 適用稅率 - 速算扣除數

注意,速算扣除數是指在採用超額累進方法計算出稅額,再減去用超額累進稅率表中劃分的應納稅額所得額級距和稅率,先採用全額累進的方法計算出稅額,再減去用超額累進方法計算的應徵稅額以後的差額。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公式: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 * 適用稅率 - 速算扣除數

= (全年收入總額 - 成本、費用以及誤失) * 適用稅率 - 速算扣除數

注意,自2011年9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業主的費用扣除標準統一確定為42 000元每年,即3500元每月。 個體工商戶撥放的工會經費,發生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分別在工資薪金總額2%、14%、2.5%的標準內據實扣除。

3.勞務報酬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公式:每次收入不到4 000元的,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 * 適用稅率 = (每次收入 - 800元) * 20%

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應納稅額=應納稅率 * 適用稅率 = 每次收入* (1- 20%) * 20%

每次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 000元的,

應納稅額= 應納稅所得額 * 適用稅率 - 速算扣除數=每次收入額 * (1- 20%)* 適用稅率 - 速算扣除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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