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註冊年審常見問題?

對於香港公司註冊的客戶,為了更好地經營自己的公司,說明一下香港公司註冊稅務處理的知識,包括對香港的有限公司與無限公司的如何做帳、核數以及報稅問題的分析與比較。

香港公司註冊年審問題

根據《公司條例》註冊的公司何時需要提交週年申報表存檔?
答:有股本的私人公司須在每一公曆年(成立為法團的年度除外)於成立為法團的週年日起計42天內,提交週年申報表存檔。其他香港公司註冊的週年申報表須於週年大會後42天內,或於通過以代替週年大會的書面決議日期後42天內,連同香港公司的資產負債表、核數師及董事的報告的副本一併提交。該些副本須經公司一名董事或公司的經理或祕書核證為真正副本。

香港公司註冊必須在成立為法團的週年日起計或週年大會後42天內交付週年申報表。在計算這42天期限時,星期日和公眾假期是否包括在內?
答:是。在計算42天期限時,星期日和公眾假期也包括在內。不過,如果第42天為星期日或公眾假期,到期日會延至下一個工作天。如限期最後一天是星期六,而當天並非公眾假期

如提交週年申報表的限期最後一天是星期六,檔案可否延至下星期一提交?
答:由於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無權延長交付週年申報表的法定期限,如提交的限期最後一天是星期六,限期將會維持不變。《公司條例》第109條有關提交週年申報表的訂明時限,以及附表8第 I 部所載按提交日期遞增的註冊費用會繼續適用。

如提交週年申報表的限期最後一天是星期六,公司註冊處停止辦公,公司應怎樣處理?
答. 在實施第二階段五天工作周之後,公司註冊處平日的收件時間會延長 (即由上午8:45至下午5:30),以便公司及檔案提交人可以在限期前,親身向本處提交檔案,特別是週年申報表。

我的香港公司經已更改公司名稱,並獲公司註冊處發出「公司更改名稱證書」,我公司的週年申報表是否製備至公司更改名稱日期的週年日?
答:不是。有股本私人公司的週年申報表所載資料須截至該公司成立為法團的週年日,即列印在「公司註冊證書」上的成立日期。至於其他公司,週年申報表的日期是週年大會的日期或以代替週年大會的書面決議的日期。

交付週年申報表時需繳付多少註冊費?
答:各類本地公司交付週年申報表時應繳的每年註冊費如下:
(1) 有股本私人公司如在成立為法團的最近週年日起計42天內交付週年申報表存檔,應繳的每年註冊費為港幣105元。如沒有在訂明時限的42天內交付週年申報表,便須繳付大幅度提高的註冊費。
(2) 其他有股本公司如在週年大會後42天內,或於通過以代替週年大會的書面決議日期後42天內交付週年申報表存檔,應繳的每年註冊費為港幣140元。如沒有在訂明時限的42天內交付週年申報表,便須繳付大幅度提高的註冊費。
(3) 無股本公司(擔保有限公司多數屬此類別)應繳的每年註冊費為港幣105元,並須於週年大會後42天內,或於通過以代替週年大會的書面決議日期後42天內,交付週年申報表存檔。

有股本私人公司是否必須一併遞交帳目及週年申報表?
答:不是。《公司條例》第109條只適用於非私人公司。該條規定,公司提交週年申報表時,必須一併遞交資產負債表及附連的核數師報告和董事報告。

有股本私人公司在註冊成立後資料如沒有改變,可否以表格AR3交付首份週年申報表?
答:不可以。首份週年申報表必須使用表格AR1。如表格AR1所需填報的資料,自最近一份詳盡週年申報表(即表格AR1)的日期起,並無任何改變,公司可使用表格AR3交付其後的週年申報表。

香港公司註冊已到期提交週年申報表,公司資料及董事和祕書的資料都有更改。這些改變應否在週年申報表述明?
答:週年申報表須提供截至申報表製備日期為止的資料。公司資料如有更改,亦須按照《公司條例》有關條文,在適當的指明表格申報。

如果我不提交週年申報表,公司註冊處會否剔除或取消我的公司的註冊,或將公司解散?
答:公司如未有在訂明時限內向公司註冊處提交週年申報表,即屬違反《公司條例》,可被檢控。公司註冊處處長亦可在適當的情況下,考慮採取剔除公司名稱的行動。

注意事項

公司年審逾期需罰款
1、商業登記證逾期罰款300元港幣,年報按逾期的時間進行罰款
2、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週年日翌日起計42天內 HK$105
3、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週年日翌日起計超過42
4、天但不超過3個月 HK$870
5、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週年日翌日起計超過3個
6、月但不超過6個月 HK$1,740
7、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週年日翌日起計超過6個
8、月但不超過9個月 HK$2,610
9、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週年日翌日起計超過9個月 HK$3,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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