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類運動專案之一,球場長方形,中間隔有高網,比賽雙方(每方六人)各佔球場的一方,球員用手把球從網上空打來打去。排球運動使用的球,用羊皮或人造革做殼,橡膠做膽,大小和足球相似。
方法/步驟
身體任何部分均可觸球,但球必須被擊出,不得接住或丟擲,否則即為持球犯規。對持球犯規的裁判方法。
(1)持球犯規由第一裁判員判罰,其他裁判人員均不得對持球犯規進行判斷或出示手勢。
(2)判斷持球的主要根據是球是否停滯在身體上。合法的擊球是一個單一擊球反彈動作,而持球犯規是先使球停滯(接住或丟擲),再將球擊出。
(3)第一裁判員應根據不同的比賽性質和物件確定對持球的判斷,掌握好判斷“尺度”。做到雙方一致、前後一致。
(4)第一裁判要明確該條文的制定目的是鼓勵防守。因此運動員第一次擊球時或搶救險球時,判斷應放寬,給予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