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食品流通許可證??

以食品集中交易市場、商場超市、便利店、食雜店、食品貿易商、食品物流配送、無店鋪食品經營者等7種業態方式從事食品流通活動的經營者,應當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

工具/原料

《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

經營場所使用證明以及經營場所的具體方位圖;

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有食品安全技術人員的,還需提供技術人員身份證明;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初中以上學歷證明和培訓合格證明;

與食品經營相關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與食品經營相關的經營設施空間平面佈局圖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申請乳製品項目的經營者,除符合一般性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條件外,還應當滿足下列要求:1.有完善的乳製品安全管理制度。2.乳品經營者應當提供銀行開戶名和賬號在內的相關信息。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材料。

方法/步驟

諮詢後領取並填寫《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

遞交相關文書材料,材料齊全後,領取《接收材料憑證》或《受理通知書》後等待許可核准結果,需要現場核查的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現場核查。

領取《准予許可通知書》,十日內憑通知書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

注意事項

變更名稱、負責人、主體類型的,應當先行變更營業執照,憑變更後的營業執照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變更。

涉及變更經營場所、許可範圍的,應當先行變更《食品流通許可證》,再變更營業執照。

申請變更經營場所,新的經營場所不屬於原許可機關管轄範圍的,在原許可機關注銷食品流通許可後,憑註銷證明向新許可機關重新申請食品流通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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