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同等學力申碩考試怎麼報名?

2013年同等學力申碩考試怎麼報名?

2013年同等學力申碩考試怎麼報名

方法/步驟

2013年同等學力申碩報名手續:

同等學力考試報名採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辦法。首先,應在指定報名日期內到相應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報名,填寫、提交報名資訊。然後在指定日期內,持學位授予單位審查通過的《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一考試資格審查表》到本人選定的現場報名點繳納報名考試費、照相、確認報名資訊、領取《非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考試考生應試守則及違規處理規則》。只進行網上報名未到指定現場報名點辦理照相等相關手續的,報名無效。

2013年同等學力考試科目詳解:

目前,進行全國統一考試的外國語語種主要有:英語、俄語、德語、法語和日語。學科綜合考試按一級學科進行全國統考,考試的學科有27個,分別是:哲學、經濟學、法學、政治學、社會學、教育學、心理學、中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力史學、地理學、生物學、機械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電氣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資訊與通訊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電腦科學與技術、水利工程、測繪科學與技術、礦業工程、作物學、臨床醫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農林經濟管理。

2013年同等學力申碩報考條件:

1.申請人獲學士學位後工作3年以上。
2.通過學位授予單位的資格審查。
3.通過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的外國語水平及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須在4年內通過學位授予單位的全部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否則,本次申請無效。
4.在通過全部考試後的一年內提出學位論文,並在半年內完成論文答辯;論文答辯未通過,本次申請無效。但論文答辯委員會建議修改論文後再重新答辯者,可在半年後至一年內重新答辯一次,答辯仍未通過或逾期未申請者,本次申請無效。
5.申請人通過同等學力水平認定,經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報學位評定委員會批准,授予碩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2013年同等學力申碩考試報考流程:

一、提交申請
擬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者須滿足以下條件:
1、獲得學士學位並在獲得學士學位後工作三年以上或者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
2、在申請學位的專業或相近專業做出成績。
滿足上述條件的申請人可通過資訊平臺向學位授予單位提出申請。申請時除填寫個人資訊外,還需按要求提交本人電子照片。
二、現場確認
申請人提交申請後,要按照學位授予單位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影象資訊和指紋資訊等個人特徵資訊採集,核對相關資訊並簽署誠信承諾書,同時按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證件、所獲學位證書等資格審查所需材料。學位授予單位根據相關規定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申請人可以登陸資訊平臺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三、課程學習、課程考試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在學位授予單位規定期限內學習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並通過學位授予單位組織的課程考試,課程學習一般有如下幾種方式:
1、參加研究生課程進修班;
2、參加學位授予單位相應學科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學位課程學習;
3、自學。
四、全國統考 報名:
申請人須在學位授予單位規定的期限內通過國家組織的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該考試一般每年3月份報名,5月底考試。申請人通過資訊平臺完成報考、繳費、下載列印准考證事宜。
考試:
申請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准考證等證件按規定參加考試。

五、論文答辯
申請人在通過學位授予單位培養方案中規定的所有課程考試和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及學科綜合水平考試之後,一年內提出學位論文申請,並在提交學位論文後的半年內完成學位論文答辯。

六、學位授予
申請人通過學位授予單位所有規定的課程考試、國家組織的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以及學位論文答辯後,經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報學位評定委員會批准,授予碩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2013年同等學力申碩報名時間:

根據歷年同等學力申碩報名時間預計2013年同等學力申碩報名將會在2月中下旬至3月中下旬左右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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