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小學心理教育的研究論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8日

  目前中小學心理教育工作已開始朝著健康、科學的方向發展,但心理教育的理論研究明顯滯後於學校心理教育實踐。由於對中小學心理教育的理論認識不明確,導致實踐中出現很多問題。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推薦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關於中小學心理教育中的幾個認識問題的探討》

  摘要:目前中小學心理教育工作已開始朝著健康、科學的方向發展,但心理教育的理論研究明顯滯後於學校心理教育實踐。由於對中小學心理教育的理論認識不明確,導致實踐中出現很多問題。應當明確“心理教育”和“學科教學滲透心理教育”的提法,明確實施中小學心理教育的責任、依據、策略、師資等問題。

  關鍵詞:中小學;心理教育;責任;依據;策略

  我國中小學心理教育經過20世紀80年代初期的調查、呼籲,80年代中後期的嘗試、探索,90年代初期的發展、推進和後期的全面重視、整體發展等四個階段,各級各類教育行政部門及中小學校已將心理教育擺上工作日程,一個強有力的學校心理教育系統已初見端倪,特別是國家教育部先後於1999年和2002年下發了《關於加強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見》和《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兩個檔案後,中小學心理教育工作已開始朝著健康、科學的方向發展。但在實踐中心理教育的理論研究明顯滯後於學校心理教育實踐,對中小學心理教育內涵及外延的界定,對中小學心理教育的目標、任務、內容、途徑、原則、方法等理論問題還沒有一致的明確的認識。由於對中小學心理教育的理論認識不明確,導致中小學心理教育實踐中出現很多問題。如果實踐中的問題不及時解決,不但阻礙中小學心理教育工作正常開展,而且容易把中小學心理教育工作引入歧途。本文就中小學心理教育中的幾個認識問題作一膚淺的探討。

  一、關於“心理教育”和“學科教學滲透心理教育”的提法問題

  1.關於“心理教育”的提法問題

  心理教育在我國已有數千年的歷史,但真正把“心理教育”作為一個術語提出來的是我國近代學者、心理學先驅人物王國維教授。他在《論教育之宗》一文中提出“心育”,不過他當時所說的“心育”是相對體育而言的,是智育、德育、美育的總稱,是智、德、美三育之總和。之後,我國長期忽視了心理教育,心理教育一直被排斥在中小學校的大門之外。改革開放之後,1986年,南京師範大學教育系班華教授又提出了“心育”問題,除自己撰寫有關論著外,還指導研究生探索這一問題。1994年,他在其主編的《心育論》一書中對“心理教育”理論作了系統闡述,心理教育的理論框架初步形成。同時,在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我國不少教育理論研究者和教育實踐工作者在心理健康和素質教育的討論中,還提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素質教育”這兩個術語,強調它們在培養受教育者心理素質、維護受教育者心理健康、促進個性發展中的地位與作用。可見,我國心理教育的發展,先後出現了心育、心理教育、心理素質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提法。

  目前,無論是在教育理論工作中還是在教育實踐工作中,“心理教育”、“心理素質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這三個術語並存並用。在我國教育行政部門的檔案中多用“心理健康教育”這個術語。然而,對於三者的關係,我國許多中小學心理教育工作者並不太清楚,常常把它們看做等同的概念。根據我國多數學者[1]的理解,心理教育在內容上包括心理素質教育***主要是教育與培養學生形成各種良好的心理素質,以助其成功、成才***和心理健康教育***主要是使學生形成健康的心理,從而能適應社會,正常地成長、發展***,而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素質教育都只是心理教育的一個部分。因此,筆者認為,所有這些提法,都可以用“心理教育”這一概念來統攝。這樣,可以避免中小學心理教育工作者對此三個術語的誤解,有利於中小學心理教育的開展與中小學教育改革的深化。

  2.關於“學科教學滲透心理教育”的提法問題

  目前,關於心理教育與學科教學的關係,也多見“在學科教學中滲透心理教育”的提法。其實,這種提法是不妥的,它沒有脫離傳統的教學論,把心理活動與知識教學割裂開來,把心理教育看成是學科教學的外加成分,因為如果只是“滲透”就有了隨意性。可“滲透”,也可“不滲透”;可“小滲透”,也可“大滲透”;可“淺滲透”,也可“深滲透”。這就削弱了心理教育在學科教學中的地位,進而影響學生良好心理素質的培養。

  教育教學的根本任務是促進人的身心素質全面、協調發展。學科教學不但要培養學生具有一定的知識技能,而且要培養學生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教學活動是建立在心理活動基礎之上的,學科知識技能教學必須以學生心理髮展為基礎。良好的心理素質可以促進學生對知識技能的學習;反之,知識技能的教學任務就難以完成。因而要求我們必須在學科教學中進行心理教育。心理教育是學科教學不可分割的有機組成部分,不是外加的成分,它貫穿於學科教學的全過程。因此,筆者贊同“學科心理教育”的提法。這一提法準確地表述了心理教育與學科教學之間的內在關係,恰當地反映了學科教學是心理教育的主陣地,體現了“學科教學活動過程同是心理活動的過程,學科教學活動本身就必然在自覺或不自覺地進行著心理教育”[2]。

  二、關於實施中小學心理教育的責任問題

  我國現在從事中小學心理教育工作的教師,按專業水平和發展趨勢可分為四個部分:一是經過正規師範院校培養的本科生或研究生:二是現在從事中小學心理教育工作的專職教師;三是不能勝任教學第一線工作的教師;四是政教主任、團委書記、大隊輔導員、德育副校長等。從總體上看,我國從事中小學心理教育工作的教師已經形成隊伍,並且粗具規模,但具體到每一所學校,從事心理教育的教師相當匱乏,專兼職教師一般為1~2人,而需要服務的學生達幾百人甚至上千人。教師既要上心理教育課,又要開展心理輔導與諮詢工作,還要進行各種心理訓練,遠遠不能滿足學生心理服務的需要。

  “心理育人,人人有責”。全面實施中小學心理教育是全體教育工作者的行為,只有全體教育工作者特別是學科教師都能擔負起中小學心理教育的重擔,盡到培養學生良好心理素質的責任,才能從根本上改變我國中小學長期以來所出現的心理教育專兼職教師獨撐門面的局面,才能把中小學心理教育落到實處,將素質教育真正落實到學科教學的主陣地。然而,長期以來,我國許多中小學把心理教育狹隘化,認為它是心理教育專家和心理教育專職教師的事,致使許多中小學教師特別是學科教師產生“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思想,成為實施心理教育的“看客”。因此,在中小學心理教育過程中,我們必須擺脫舊觀念的束縛,建立一個在心理教育專家指導下的,以校長、德育管理人員、班主任和心理教育專職教師為骨幹的,以學科教師為主力軍的全體教育工作者共同參與的中小學心理教育的格局。只有這樣,廣大中小學生需要心理服務的要求才能真正得到滿足,中小學心理教育才能真正取得實效。

  三、關於實施中小學心理教育的依據問題

  目前,在中小學心理教育活動中,多數教師在實施心理教育時,憑藉的是教師自己對學生心理健康標準的主觀判斷,很少把心理學界所界定的心理健康標準與其結合起來加以考慮。這種主觀判斷的依據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以學習為主的在校行為,如學習用功、樂於學習、遵守紀律、求知慾強等;二是以品行為主的處事行為,如樂於助人、不損人利己、與教師相處融洽等;三是以心理特徵為主的個體行為,包括少有逆反心理和樂於交往、不固執己見等。由於理論界對何為心理健康、心理健康的標準是什麼、心理健康應包括哪些內容等,至今為止還沒有統一說法,再加上中小學教師缺乏對心理學界所界定的各種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標準的深刻認識,中小學教師自己對學生心理健康標準的主觀判斷與心理學界所界定的標準比較起來,往往表現出許多差異,存在諸多問題。其主要表現:一是許多教師在判斷學生是否心理健康時,把心理教育狹隘化,主要是以學生“是否以學習為主”這一維度為標準的,對學生交往及良好的人際關係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二是他們往往憑自己的感性經驗來判斷學生的心理健康與否,而不是有意識地從人的心理的各個維度嚴格區分心理健康和不健康;三是把一些道德的標準、學校規章制度的要求與心理健康標準相混合。這部分教師很少從心理健康層面去看待學生的行為問題,心中缺少實施心理教育的正確依據。

  在心理教育活動中,教師掌握正確的實施心理教育的依據是進行心理教育的前提,因為教師作為心理教育工作的實施者,他們所持有的實施心理教育的依據決定了教師所採取的心理教育策略及心理教育的結果。筆者認為,心理學界所界定的心理健康標準不應成為教師實施心理教育的唯一依據,因為心理教育的任務包括培養、開發、預防和補救,如果把實施心理教育的依據定為心理健康標準,就會使心理教育的任務狹隘化,致使許多中小學教師較多地注意學生心理障礙和心理疾患的排除與預防,而忽視學生良好心理素質的培養和心理潛能的開發,特別是個性的全面和諧發展。而在參考心理學界所界定的中小學生心理髮展特徵標準的基礎上,結合中小學生心理髮展的現狀與趨勢則是中小學教師實施心理教育所應持有的重要依據。其中,心理學界所界定的中小學生心理髮展特徵標準是衡量中小學生心理髮展現狀和趨勢的尺子,是中小學教師實施心理教育的間接依據,而中小學生心理髮展的現狀與趨勢是中小學教師實施心理教育的直接依據。教師只有掌握科學的中小學生心理髮展特徵標準,才能準確、深刻地瞭解中小學生心理髮展的現狀與趨勢;教師只有準確、深刻地瞭解中小學生心理髮展的現狀與趨勢,才能有的放矢地實施心理教育。

  目前,制定科學的心理髮展特徵標準,能夠判斷中小學生心理髮展的現狀和趨勢,是解決中小學教師實施心理教育的依據問題的關鍵,而制定科學的中小學生心理髮展特徵標準應注意:***1***體現發展性。隨著社會的發展,在不同的生活條件和教育條件下,中小學生心理髮展特徵在保持相對穩定的同時,又會發生一些變化,表現出新的特徵。心理學界要加強對中小學生心理髮展特徵的研究,制定的中小學生心理髮展特徵標準,要及時地體現發展了的中小學生的心理特徵。***2***富有階段性。人的心理髮展特徵是有階段性的,不同年齡階段的不同時期的人的心理髮展的特徵也是有差異的。***3***具有全面性。制定的中小學生心理髮展特徵標準在內容上要全面,能夠反映出中小學生心理的各個維度的發展特徵。

  四、關於實施中小學心理教育的策略問題

  雖然近些年來,中小學心理教育逐步深化,取得了可喜的效果,但許多中小學校在開展心理教育中仍存在一些誤區,主要表現在:***1***認為心理教育就是搞心理測驗。不少學校把心理測驗作為學校心理教育的主要內容,要求學生參加心理測驗。這種片面的做法,不僅沒有解決學生已有的心理問題,而且有時有意無意地製造了學生新的心理障礙,甚至引發新的心理疾患,從而使心理教育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2***認為心理教育就是進行心理諮詢。許多學校根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建立了心理諮詢室,要求心理諮詢教師向學生、家長開展心理諮詢活動。這種做法,表面上看來是對心理教育工作的重視,實質上是把實施學校心理教育的責任推卸到個別心理諮詢教師身上,致使廣大學生需要心理服務的要求得不到滿足。***3***認為心理教育就是開設心理教育課。不少學校每週安排固定的課時開展心理教育課堂教學。這種做法,雖然使心理教育在時間上有了保證,並有了穩定的傳播知識的陣地,但心理教育課側重解決一般性、共性的心理問題,不僅很難深入解決特殊的、個別學生的心理問題,而且不能靈活、及時地顧及每個學生各方面的心理問題。這些誤區表明,中小學心理教育的形式單一化,教師沒有掌握實施心理教育的有效策略,缺乏解決學生心理問題的具體措施。因此,解決好實施中小學心理教育的策略問題是獲得心理教育最佳效果的必要前提。

  從學校這個角度來講,為了實現心理教育的目標,中小學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注重實施兩個策略:一是全面動員,多渠道、全方位地將心理教育貫穿於中小學各項工作之中,形成專門與非專門渠道;二是家庭、社會形成合力,變學校“孤軍奮戰”為學校、家庭和社會的“大合唱”。只有形成中小學心理教育網路,才能促進心理教育工作的全面開展。中小學心理教育實施策略如下圖所示:

  從教育這個角度上講,為了更好地實現心理教育的目標,中小學教師應注重在借鑑國內外已有心理教育模式的基礎上建立屬於自己的適應學生心理的教育模式。這裡要特別指出的是,任何教師無論採用何種心理教育模式,都應使這一心理教育模式適應學生的心理需求。

  五、關於實施中小學心理教育的師資問題

  從實施中小學心理教育的師資隊伍的數量上看,經過20多年的發展,開展這項工作的教師隊伍已經形成,並且粗具規模。但從質量上看,我國實施中小學心理教育的師資隊伍的質量不高,心理教育水平整體比較低,致使許多中小學的心理教育流於形式,做表面文章。當前,在中小學心理教育師資隊伍的建設上,我們在強調“量”的急需的同時,更要重視“質”的提高。而中小學心理教育師資隊伍“質”的提高,關鍵在於增強全體中小學教師的心理教育意識,提高他們的心理教育能力,因為長期以來,我國教師教育僅重視中小學心理教育專兼職教師心理教育能力的培養,而忽視了其他教師特別是學科教師心理教育能力的培養,以致許多中小學教師在教育教學崗位上,面對中小學生大量的心理問題,普遍地顯示出較差的心理教育意識和較低的心理教育能力。

  針對我國教師教育在培養中小學教師心理教育能力上所存在的問題,根據我國教師教育的特點和教師心理教育能力發展的特點,應著重抓好以下兩個方面的工作。

  1.提高思想認識,增強中小學教師心理教育能力的培養意識

  提高思想認識,增強中小學教師心理教育能力的培養意識,就是國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門、高師院校、各級各類教育學院及中小學校乃至教師個人對培養中小學教師的心理教育能力及其在實施中小學心理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維護學生心理健康中的關鍵作用有充分的認識;對培養中小學教師的心理教育能力和將素質教育落實到中小學各項工作中的動力作用有充分的認識。為此,國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門、高師院校、各級各類教育學院必須加大教師教育改革的力度,把中小學教師心理教育能力培養工作納入基礎教育師資隊伍建設的目標之中,建立健全中小學教師心理教育能力培養體系;中小學校領導應把培養教師心理教育能力作為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中心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來;中小學教師應主動參與教育教學改革,投身於心理教育實踐,提高心理教育能力。只有這樣,才能切實增強中小學教師心理教育能力的培養意識。

  2.開展理論知識學習培養與實踐活動訓練培訓,培養和提高中小學教師的心理教育能力

  中小學教師心理教育能力的培養,首先,要加強心理教育理論學習培訓,提高心理教育理論水平。中小學教師心理教育能力培養的理論學習要改變過去培訓內容只停留在先進教育經驗介紹的層面上,其內容應主要集中到心理學、教育學、社會學、教育科研方法、現代教育技術等學科知識方面,力求使中小學教師具有心理科學的理論基礎,懂得教育科學的原則、藝術和研究方法,掌握心理輔導和心理諮詢的實用技巧和現代教育技術,瞭解醫學的基本常識,擁有哲學的頭腦和社會學的視野。其次,要根據中小學教師的實際,開展心理教育實踐訓練培訓。通過訓練中小學教師在學科教學、班主任工作、團隊活動及其他活動中如何確定心理教育目標、如何實施心理教育策略、如何開展心理測量、如何開展心理輔導和心理諮詢、如何開展心理教育研究、如何評價心理教育等,使中小學教師具備比較豐富的心理教育實踐經驗,提高心理教育能力。

  參考文獻:

  [1]江海燕.中小學心理教育基本原理[M].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1997:1-2.

  [2]陶西平.拓展學校心理教育的空間[J].人大影印資料,中小學教育,2000***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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