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在校園如何防詐騙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5日

  社會治安的日趨複雜,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往往在我們年輕幼稚、思想單純的大學生身上打主意,借結交之機、推銷或招聘之名,變換手法,施展騙術,引誘學生上當。今天小編介紹一定的防騙手段來進行自我保護。

  一、大學生在校園中容易上當受騙

  在當今的大學校園,大學生上當受騙的事時有發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 思想單純,分辨能力差。很多同學從小學、中學到上大學都有“十年寒窗”的經歷,與社會接觸較少,思想單純,對一些人或者事缺乏應有的分辨能力,更缺乏刨根問底的習慣,對於事物的分析往往停留在表象上,或根本就不去分析,使詐騙分子有可乘之機。

  2. 感情用事,疏於防範。幫助有困難的人,這是我國的優良傳統,是值得我們繼承和發揚的。但如果不假思索地“幫”一個不相識或相識不久的人,這是很危險的。然而遺憾的是,我們有不少大學生就是憑著那種幼稚、不作分析的同情、憐憫之心,一遇上那些自稱走投無路急需你幫助的“落難者”,往往就會被騙子的花言巧語所矇蔽,繼而“慷慨解囊”,自以為做了一件好事,殊不知已落入騙子設下的圈套之中。

  3. 有求於人,粗心大意。每個人免不了求他人相助,但關鍵是瞭解對方的人品和身份。有些同學在有求於人,而有人願“幫助”時,往往是急不可待,完全放鬆了警惕,對於對方提出的要求,往往是惟命是從,很“積極自覺”地滿足對方的要求。

  4. 貪小便宜,急功求成。貪心是受害者最大的心理缺點。很多詐騙分子之所以屢騙屢成,很大程度上也正是利用人們的這種不良心態。受害者往往是為詐騙分子開出的“好處”、“利益”所深深吸引,自以為可以用最小的代價和付出,獲得最大的利益和好處,見“利”就上,趨之若騖,對於詐騙分子的所作所為不加深思和分析,不作深入的調查研究,最後落得個“撿了芝麻,丟了西瓜”的可悲下場。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在市場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一些“精明”的騙子越來越多地把目標鎖定在女性身上,而且屢屢得手。女性容易受騙,其原因主要有:

  1、女性大多珍視感情,且富於同情心,易對別人產生信任感和依賴感。一些人正是看準了女性的這一特點而更多地對女性行騙。

  2、女性大多講義氣、愛面子,容易遷就對方。女性常常礙於情面,對本該認真的事卻羞於表達,違背自己意願的事又不忍拒絕,導致騙子得寸進尺。

  3、有的女性急於求成,喜歡搞短期行為,容易被一時之利誘惑。現實生活中有些女性僅僅因為對方的一兩句“我愛你”、“說話算數”,便很快對其形成了“講信用,靠得住”的“良好”印象,一旦對方再施以小恩小惠,就很容易放鬆警惕,讓騙子牽著鼻子走。

  二、校內詐騙作案的主要手段

  1、假冒身份,流竄作案--詐騙分子往往利用假名片、假身份證與人進行交往,有的還利用撿到的身份證等在銀行設立賬號提取騙款。騙子為了既能騙得財物又不暴露馬腳,通常採用遊擊方式流竄作案,財物到手後即逃離。還有人以騙到的錢財、名片、身份證、信譽等為資本,再去詐騙他人、重複作案。

  2、投其所好,引誘上鉤--一些詐騙分子往往利用被害人急於就業和出國等心理,投其所好、應其所急施展詭計而騙取財物。

  3、真實身份,虛假合同--利用假合同或無效合同詐騙的案件,近幾年有所增加。一些騙子利用高校學生經驗少、法律意識差、急於賺錢補貼生活的心理,常以公司名義、真實的身份讓學生為其推銷產品,事後卻不兌現諾言和酬金而使學生上當受騙。

  4、借貸為名,騙錢為實--有的騙子利用人們貪圖便宜的心理,以高利集資為誘餌,使部分教師和學生上當受騙。

  5、以次充好,惡意行騙--一些騙子利用教師、學生"識貨"經驗少又苛求物美價廉的特點,上門推銷各種產品而使師生上當受騙,或者利用網上購物的方式達成“不見面也行騙”的詐騙效果。

  6、招聘為名,設定騙局--為了減輕家庭負擔,勤工儉學已成為不少大學生謀生求學的重要手段。詐騙分子往往利用這一機會,用招聘的名義對一些急於求職打工的學生設定騙局,騙取介紹費、押金、報名費等。

  7、騙取信任,尋機作案--許騙分子常利用一切機會與大學生拉關係、套近乎,或表現出相見恨晚而故作熱情,或表現得十分感慨以朋友相稱,騙取信任後常尋機作案。

  8、編造謊言,騙取錢財--在車站、碼頭,甚至在校園內,經常發現一些青年人假冒從外地來本地實習的學生,向你裝出一副可憐相,藉口與同行的老師和同學失散,而學校又急電讓其乘飛機返校,籍此騙取大學生的錢財,且屢屢得逞。有的還以學生髮生意外或生病急需用錢治病為由,騙取學生家長的錢財,也往往容易得逞。

  三、高校詐騙案件的大學生預防方法

  1. 要有反詐騙意識。俗話說: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當然,“防人”並不是要搞得人心惶惶,關鍵是要有這種意識,社會環境千變萬化,青年大學生必須儘快適應環境,學會自我保護。要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法制和安全防範教育活動,多知道、多瞭解、多掌握一些防範知識,對於自己有百利而無一害。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不貪圖便宜、不謀取私利;在提倡助人為樂、奉獻愛心的同時,要提高警惕性,不能輕信花言巧語;對於任何人,尤其是陌生人,不可隨意輕信和盲目隨從,遇人遇事,應有清醒的認識,不要因為對方說了什麼好話,許諾了什麼好處就輕信、盲從。要懂得調查和思考,在此基礎上做出正確的反應。不要把自己的家庭地址等情況隨便告訴陌生人,以免上當受騙;不能用不正當的手段謀求擇業和出國;發現可疑人員要及時報告,上當受騙後更要及時報案、大膽揭發,使犯罪分子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2. 不要感情用事。詐騙分子的最終目的是騙取錢財,並且是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騙走。因此,對於表面講“感情、哥們兒義氣”的詐騙分子特別是遭受不幸的“落難者”、新認識的“朋友”、“老鄉”,若對你提出錢財方面的要求,切不可被感情的表象所矇蔽,不要一味“跟著感覺走”而缺乏理智,要學會“聽、觀、辨”,即聽其言、觀其色、辨其行,要懂得用理智去分析問題。最好能對比一下在常理下應做出的反應,如認為對方的錢財要求不合實際或超乎常理時,應及時向老師或保衛部門反映,以避免不應有的損失。

  交友要謹慎,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人的感情是主體與客體的交流,既是主觀體驗也是對外界的反映,本身應該包含合理的理智成分。如果只憑感情用事、一味“跟著感覺走”,往往容易上當受騙。交友最基本的原則有兩條:一是擇其善者而從之。真正的朋友應該建立在志同道合、高尚的道德情操基礎之上,是真誠的感情交流而不是簡單的利益關係,要學會了解、理解和諒解;二是對於熟人或朋友介紹的人,要學會“聽其言,查其色,辨其行”而不能“一是朋友,都是朋友”。對於“初相識的朋友”,不要輕易“掏心窩子”,更不能言聽計從、受其擺佈利用。對於那些“來如風雨,去如微塵”的陌生客,不能輕信其言辭,儘快查實其真實身份,對未經查實或查實不明的則不能為他們提供單獨行動的時間和空間,以避免給犯罪分子創造作案條件。

  3. 對過於主動自誇自己“本事”或“能耐”的人,或者過於熱情地希望“幫助”你解決因難的人,要特別注意。那些自稱“名流”、“能人”的詐騙分子為了能更快地取得你的信任,以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大多都會主動地在你面前炫耀白己的“本事”,說自己是如何了得,取得什麼成就,而且他正在運用他的“本事、能耐”為你解決困難或滿足你的請求。當你遇到這種人時,你應當格外注意,因為你面前的那個“能人”很可能是一個十足的詐騙分子,而且他正試圖取得你的信任,此時你的反應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你此後是否上當受騙。

  4. 切忌貪小便宜。對飛來的“橫財”和“好處”,特別是不很熟悉的人所許諾的利益,要深思和調查。要知道,天上是不會掉餡餅的,儘可能克服自我貪小便宜和對突然到來的“好處”的過多的追求。對於這些“橫財”和“好處”,最好的防範是三思而後行。

  5. 同學之間要相互溝通,相互幫助。同學之間加強溝通,相互幫助,不僅能增進同學們的友誼,營造良好的同學關係,與此同時,由於相互間溝通、幫助的增多,更能從同學之間得到“參謀”意見,避免出現“當局者迷”的情況。

  6. 服從校園管理,自覺遵守校紀校規。服從校園管理,減少一些心圖不軌的外來人員進人宿舍,自覺遵守校紀校規,也有利於減少接觸到騙子,減少受騙的可能性。

  總之,詐騙分子行騙的過程可分為兩個階段:一、搏得信任,二、騙取對方財物。對於行騙者和受害者來說,第一階段都是最重要的,也是行騙者行為表現得最為突出的階段。雖然行騙手段多種多樣,但只要我們樹立較強的反詐騙意識,克服內心一些不良心理,對於問題保持應有的清醒,做到“三思而後行、三查而後行”,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可以做到不上當受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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