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小區服務合同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5日

  國終止單位住房分配製度並實施住房自有化改革之後,小區物業管理行業隨之興起,但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衝突與抗爭不斷加劇。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1

  甲方: 主委員會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XXX

  資質等級: XXX

  地址:XXXXXXXXX

  ***:XXXXX

  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中洋水景園管理規約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 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的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

  四至範圍:

  東至: 、西至 、

  南至: 、北至: 。

  管理面積:住宅

  第二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查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拆除違章建築、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納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有效措施催繳催改;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5、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6、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服務、相關宣傳教育和文化活動;

  7、全力支援乙方對拒繳物業費的業主採取的有效措施;

  8、按照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籌集、使用、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9、法規政策約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事項和責任。

  第三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綠化、環境衛生、安全秩序、交通等實施管理與服務。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完善物業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行為;

  5、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進行來訪人員登記控制,安全巡邏。

  6、汽車、兩輪車停車位無償提供全體業主停放車輛,乙方負責場地清理、車輛整理,不負保管責任

  7、對交通秩序、車輛停放、出入登記進行管理。

  8、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9、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10、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11、提前將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業主,並與業主訂立《裝修管理協議書》,每日對裝修現場不少於2次的巡查監管;

  12、向業主提供房屋自有部位、設施裝置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3、開展有效的便民服務工作;

  14、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

  15、適時向甲方報告本管理區域內重大物業服務事項;

  第四條 維護物業及業主安全和美好環境的規則

  業主在使用物業時,以下為禁止條款: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改變住宅入戶門、外立面等部位設施的顏色、形狀、規格、功能和佈局,改變房屋設計用途。

  2、在外牆面安裝各種裝置設施,影響整體建築美觀。

  3、更改陽臺佈局、功能及外觀顏色,隨意打孔、改變排煙、排汙、排氣管道,改變安裝空調位置等。

  4、佔用或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相關場地,移動物業共用設施裝置。

  5、在區內道路、活動廣場等公共區域,搭建、晾晒、私設攤點。

  6、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即家教、麻將館、生產加工場所,或產生噪聲、汙染等經營性活動。

  7、安裝衛星接收器、外接防盜柵欄、雨棚、搭建陽光房、封閉晾晒陽臺、外接花盆架等,在非預留的平臺或牆面上安裝其它物品等。

  8、破壞住宅圍牆燈光、景觀照明。

  9、入戶門廳、樓道、樓梯間擺放車輛及雜物。

  10、封閉排氣、排水口;不配合物業公共部位、裝置設施維護。

  11、在非指定位置傾倒或拋棄垃圾、雜物。

  12、汽車、兩輪車在道路公共區域亂停放。

  13、車庫、小車庫單獨出售出租區外停車、儲物、住宿、經營等。

  14、不按規定飼養寵物。

  15、高空拋撒物品。

  16、踐踏損壞綠化。

  17、在區內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發出超標噪聲。

  18、在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焚燒紙錢、敬斗香、做佛事等。

  19、在大樹、共用部位和相關場所懸掛物品、張貼廣告、塗改宣傳文字、畫面或隨意刻畫等。

  20、利用物業窩藏犯罪人員、贓物或其他從事危害共有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1、管理服務費構成 主要有公共物業維護保養費,包括物業的外牆、地面道路、共用活動區域、樓梯、消防系統、智慧化系統、燈光照明系統、給排水系統等;共用水電費,包括共用照明、保潔綠化等;聘用的管理服務人員工資、福利;小區公共秩序維護、環境保潔維護、綠化維護費;物管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辦公及法定稅費等。

  2、管理服務費調整 根據用工成本上升、維修費用加大、物價指數上漲、周邊同行價位、服務品質保持等因素,經雙方協商,並經業主大會徵詢意見通過,對物業服務費進行調整,按照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

  3、管理服務費標準

  ***1***2014年度 元/㎡·月;2015年度 元/㎡·月。

  ***2***因業主原因閒置房屋,按全額計收物業管理服務費。

  ***3***業主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業主繳納。

  4、物業管理服務期間,乙方按照包乾制收費形式。

  5、物業服務費用按 一年一次性繳納 ,業主應在每年的第一個季度內履行繳納義務。逾期繳納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納金額3‰的違約金。

  6、對不履行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義務的業主,甲方應予協助乙方催繳,催繳無果,乙方可採取停電、停水等有效措施;對拒交或者拖欠者,乙方可通過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不可抗力及特殊情況

  在物業管理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火災、颱風、地震等自然災害和戰爭、疫災、恐怖等突發事件,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

  2、因業主自身保管不善、或物業己盡到巡查維護責任,丟失、被盜物品的;

  3、高空墜物造成傷害的;

  4、業主在區內不遵守交通安全規則,造成人身和財產傷害損失的;

  5、業主在公共活動休閒場所,因自身原因不守規則、使用健身活動器材不當,或個人野蠻操作造成身體傷害的;

  6、乙方已履行了本合同約定的義務,非物管人自身原因造成損失的;

  7、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氣、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用造成損失的;

  8、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其他事項:

  1、合同一訂兩年,一次定價,逐年遞增,按年度收繳。

  2、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60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完整地移交給甲方。

  5、本合同有效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物業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範文2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監督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並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2. 根據本協議向乙方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3. 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公用部位、公用設施裝置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公用部位、公用設施裝置的,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4. 轉讓物業時,事先通知乙方,告知受讓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

  5. 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6.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7.出現以下情形的,物業服務企業不承擔任何責任。

  ***1***非因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2***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用公用設施裝置等造成損失的;

  ***3***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裝置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對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裝置、綠化、環境、衛生、治安協管、交通秩序等專案進行維修、養護、修繕的服務與管理。

  2. 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該小區的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並書面告知甲方。

  3. 建立健全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 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5. 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 根據本協議向甲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 向甲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啟用設施裝置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8. 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收取違約金等措施。

  ***二***、交費方式 ***本小區坐式收費***

  2.甲方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時間為 日,逐年類推,費用為

  第三條 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公用裝置設施保修期滿後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基金。甲方在購得房屋時已向建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繳納購房款工程造價的5%的維修基金。

  二、維修基金的使用由方乙提出年度計劃,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稽核後劃撥。

  三、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部門稽核批准,按甲方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續籌。

  四、甲方轉讓房屋時,結餘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約定,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違反約定,使乙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繳納每月物業管理費用5%的違約金。

  第五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燃氣洩露、漏電、火災、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六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七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體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中未盡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處理。

  第八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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