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級法制手抄報內容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6日

  法律為保護未成年人的成長保駕護航。做法制手抄報讓你更加了解法律。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四年級法制手抄報圖片及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四年級法制手抄報的圖片欣賞

  四年級法制手抄報圖一

  四年級法制手抄報圖二

  四年級法制手抄報圖三

  四年級法制手抄報圖四

  四年級法制手抄報圖五

  四年級法制手抄報的資料一:青少年法律案例

  2002年,XX鄉一所中學的一個文弱的女學生,無情地將同班的一個男同學殺死。手段竟是那樣的殘忍,殺人的原因究竟是什麼……

  女學生孫平是個自尊心很強的姑娘,因從小不慎落下了殘疾後,除了自卑以外,她特別忌諱別人拿她的殘疾取樂。初中二年級,同班的男生楊立還偏愛開玩笑,不是逗這個同學幾句,就是給那個同學起個外號。他不僅經常拿孫平的殘疾取樂,還給孫平起了一個外號,孫平非常氣惱。一天中午放學後,孫平揹著書包準備回家,剛出校門,突然被一群小學生團團圍住。他們拍著手,跳著腳,有節奏的喊著楊立給孫平起的外號。受到侮辱的孫平氣得直掉眼淚。她知道又是楊立搞的鬼。從此,孫平對楊立懷恨在心,開始伺機尋找報復楊立的機會。

  這天中午,孫平約楊立到村裡的小樹林裡玩,楊立爽快地答應了。他們一起來到小樹林的深處,剛才還有說有笑的孫平,臉突然往下一沉指著楊說:“你知道我為什麼叫你到這裡來嗎?”楊立還沒反應過來是怎麼回事,就被早有準備的孫平抱住。隨後,孫平突然又從腰間抽出一把水果刀,朝楊立腹部狠狠刺去。楊立在慘叫中跪倒在地,鮮血不斷從傷口湧出,楊立用顫抖的聲音指著孫平問:“你為什麼要殺我,……你竟敢殺人,你要殺死我……”孫平咬牙切齒的說:“我今天就是要來教訓你的,讓你再給我起外號……”。說著更用力的朝楊立的身上刺下去。經過一番痛苦的掙扎,楊立流盡了最後一滴血。結束了他短短的一生。孫平拿一把鐵鍬,挖了一個坑,一邊挖還一邊說:“讓你給我起外號,讓你給我起外號!……”坑挖好了,孫平抬腳狠狠將楊立踢進坑裡。將楊立掩埋後,孫平拍拍身上的土,騎著自行車子回家了。

  16歲的少女孫平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

  點評:

  這是一個不該發生的悲劇,然而它卻真實地發生了。

  身體的殘疾本已不幸,更不幸的是心靈的殘疾。人生路上難免有挫折和不幸,在不幸目前,更要做一個心靈堅強的人。只有用自尊、自強、自愛的信念來支撐自己的人生,才能真正贏得他人的尊重。如果經不起人他人的嘲笑就做出傻事,只能說明自己內心的軟弱。在面對自己的殘疾和他人的嘲笑時,孫平更應該有一顆堅強的心。

  而楊立更不應拿他人的身體殘疾開玩笑,這是對他人人格的不尊重。幽默風趣本是個性的魅力,但必須建立在善意的基礎上,否則只是流於粗俗和不文明。

  青少年應當學法、守法,在法律的規則內處理相互的關係,懂得依法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同時還要時時處處遵守文明規則,做一個有道德、講文明的好公民。

  四年級法制手抄報的資料二:法律宣傳知識資料

  1、我國法律對未成年人的遊樂和其他社會活動規定了哪些優惠和保護措施?

  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對未成年人的遊樂和其他社會活動制定瞭如下優惠和保護措施:***1***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文化館、影劇館、體育場***館***、動物園、公園等場所,應當對中小學生優惠開放。***2***營業性舞廳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有關主管部門和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3***禁止在中小學校附近開辦營業性歌舞廳、營業性電子遊戲場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場所。

  2、當未成年人的財產權受到不法侵害時怎麼辦?

  當未成年人的財產權受到不法侵害時,可通過以下途徑維權:***1***直接向侵權人提出權利對其侵權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要求。***2***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請求法院判決侵權人承擔相應的民事法律責任。

  3、《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對未成年人進行哪些教育?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對未成年人進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的教育,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反對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蝕。

  4、未成年人可以作證人嗎

  在我國,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未成年人能辨別是非、正確表達意志的,可以作證人。

  5、中學生王某偶然得知同學李某有尿床之疾,便在同學中廣而告之。王某的做法對嗎??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因此,王某的做法不對。

  6、哪些未成年人違反治安管理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減輕處罰。

  7、違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在什麼情形下依法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違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在下列情況下依法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

  ***二***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8、哪些人禁止進入網咖,禁止在中小學校周圍什麼範圍內開設網咖,對網咖營業時間有何規定?

  《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規定:未成年人禁止進入網咖。禁止在中小學校周圍200米範圍內開設網咖。網咖營業時間是8點到24點。

  9、某電視臺在新聞節目中報道了某中學初三年級學生楊某、趙某的入室盜竊案,並將二人接受警察訊問的正面圖像一同播放。電視臺的這種做法是否正確?

  不正確。我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聞報道、影視節目、公開出版物不得披露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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