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寫作意見範文
意見,是黨的領導機關和國家行政機關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的一種公文。下面是小編為你帶來的,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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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記者從江西省科協獲悉,我省《關於優化學術環境的實施意見》正式出臺。《意見》從優化學術環境的科技、財政、人才制度、政策、機制和評價、誠信體系建設等方面入手,提出不得以“出成果”名義干涉科技工作者從事科研工作,不得以過多的社會事務干擾學術活動,不得用“等級制”等壓制學術民主,從而營造尊重科學、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學術生態,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意見》規定,今後加快科研專案過程管理改革,逐步推廣以專案負責人制為核心的科研組織管理模式,減少對科研專案績效評估次數,讓科技專家有更大的技術路線決策權、更大的經費支配權、更大的資源調動權。
《意見》提出,堅持道德自律和制度規範並舉,建設集教育、防範、監督、懲治於一體的學術誠信體系。將設立科學誠信委員會,專門負責對本省學術研究領域中的各種不道德、不誠實行為進行檢查監督,對違規人員實行黑名單制度,並通過“信用江西”等網站將嚴重學術不端行為向社會公佈,在專案申報、職位晉升、獎勵評定等方面採取限制措施。科技工作者必須強化誠信自律,嚴守學術道德,不在科學研究中弄虛作假,不利用中介機構或其他第三方代寫或變相代寫論文,或通過金錢交易在國內外刊物上發表論文。
我省還將提高青年科技人才待遇。《意見》鼓勵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採用更加開放的用人制度,自主決定聘用流動人員,並在職稱評聘等方面向青年科技人才傾斜,同時加大對青年科技人才開展研發活動的資金支援,支援其開展原始性創新研究,促進青年人才成長成才。
對科技工作者要求
強化誠信自律,嚴守學術道德,不在科學研究中弄虛作假;
不以任何形式抄襲盜用他人的論文等科研成果;
不為追求論文發表數量和引用量粗製濫造、投機取巧;
不利用中介機構或其他第三方代寫或變相代寫論文,或通過金錢交易在國內外刊物上發表論文;
不違反有關規定在論文、科研專案、獎勵、人才評價等學術評審中拉關係、送人情,褻瀆學術尊嚴。
中國江西網訊 記者金路遙、實習生樊雅君報道:8月10日,記者獲悉,我省近日就優化學術環境出臺了實施意見,明確提出改革科研管理政策,將推進專案經費管理改革,對於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三項支出在不突破總額的情況下,可以調劑使用。
減少對科研專案績效評估次數
根據實施意見,我省將擴大科研機構自主權,在國家政策制度框架下,擴大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科研立項、人財物管理、科研方向和技術路線選擇、國際科技交流等方面的自主權。逐步推廣以專案負責人制為核心的科研組織管理模式,讓科技專家有更大的技術路線決策權、更大的經費支配權、更大的資源調動權。
同時,加快科研專案過程管理改革,減少對科研專案績效評估次數,鼓勵支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類企業或自然人之間,聯合建設各級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及協同創新體等研發平臺,加速釋放創新潛能。
提高科技工作者成果轉化收益分享比例
我省將逐步建立公開、統一的省科技管理平臺,有計劃、有步驟地集中省級科技研發專案資金,解決科技專案碎片化問題。簡化科技專案報批程式,放寬對實用技術領域原創性科研和新成果推廣領域的立項門檻和獎勵門檻。
推進專案經費管理改革,對專案預算總額不變的情況下,直接費用除裝置費外的其他科目預算如需調整,由專案負責人根據科研活動的實際需要提出申請審批。對於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三項支出在不突破總額的情況下,可調劑使用,根據相關規定為科技工作者參加更多的國際學術交流提供政策保障。
我省還明確,完善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利益分配管理制度,除涉及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和重大社會公共利益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對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自主採用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健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收入分配和激勵制度,提高科技工作者成果轉化收益分享比例。
將倡導學術自主制度,允許科技工作者採用彈性工作方式從事科學研究,確保用於科研和學術的時間不少於工作時間的六分之五。
設立科學誠信委員會嚴防學術腐敗
實施意見提出,嚴防學術腐敗,設立科學誠信委員會專門負責對我省學術研究領域中的各種不道德、不誠實行為進行檢查監督。加大對學術不端行為的查處力度,對違規人員實行黑名單制度,通過網路將嚴重學術不端行為向社會公佈,並在專案申報、職位晉升、獎勵評定等方面採取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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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西路街道辦事處消防工作以黨的精神為指導,以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的實施意見》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市十二五消防工作發展規劃的通知》為主線,以創新社會消防管理為動力,以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遏制較大亡人火災、嚴防亡人火災為目標,深入實施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規範化建設、社會化防控,切實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綜合應急救援能力,為西路街道經濟和社會建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一、深化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構建社會化火災防控體系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20**年將消防工作納入街道綜合目標管理、平安建設、綜治考評、文明建立和各級領導幹部政績考評內容,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半年督導,年終考核,落實獎懲;實行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安全問題,對各相關部門履行消防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認真分析和解決制約本轄區消防工作的突出問題,建立行政村、社群消防安全形勢分析評估機制,每半年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勢分析評估工作,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消防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要求,每年組織對各行政村、社群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二加大消防工作保障力度。落實政府專職消防隊人員經費保障標準;加強消防裝備建設,對裝備器材進行更新升級。
三建立部門聯動機制。明確街道各相關職能部門消防安全監管職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對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學校、醫院、公共娛樂場所、社會福利機構、文物保護單位以及危險化學品等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為公佈制度,綜治辦、城管辦、規劃辦、長效辦等部門建立資訊互通互認機制。督促社會單位、物業企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落實檢查、巡查、宣傳報告以及消防安全自我評估機制等職責制度。
四深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針對重要節點、重大活動,以及影響消防安全的突出問題和區域性火災隱患,及時部署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地下建築、在建工程施工現場以及城中村、“三合一”、“九小”場所和人員密集居住場所的排查整治;健全完善火災隱患有獎舉報投訴機制,每月公佈一批典型案例;政府掛牌督辦重大隱患年內全部整改銷案。
五提高宣傳培訓成效。深入宣貫《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市社會消防宣傳教育規定》,發揮行業、部門主導作用,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年底統一考評。主流媒體常態播發消防公益廣告,火災易發高發期提醒提示消防安全。實施“家庭學校消防安全計劃”和“消防安全教育示範學校”建立,指導中小學校每學期組織消防疏散演練、部署家庭消防安全作業,年內“消防安全教育示範學校”達到2所。組織開展消防宣傳“五進”活動,加強消防宣傳櫥窗建設。強化消防知識宣講普及,開展各行業、各領域的社會化消防教育培訓工作,落實消防安全培訓合格上崗制度,年內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全部培訓一遍。
六嚴格火災責任追究。按照《市消防安全問責辦法》,嚴格火災事故責任追究,對亡人火災實行責任倒查和責任追究;凡發生一起較大亡人火災,取消消防工作評先資格;發生兩起以上較大亡人火災含2起,或者發生重特大火災,消防工作不達標。
二、推進消防管理規範化建設,提升社會消防管理水平
一嚴格消防安全源頭管控。強化建築工地、建築外牆保溫材料消防安全管理,建築外保溫材料防火效能及施工要符合相關標準規範要求。配合區消防、質監、工商部門嚴格落實消防產品監管職責,推進消防產品企業信用評價機制和質量資訊公告制度建設,完善消防產品及滅火器維修企業監管平臺,實施召開聯席會議,定期開展打假行動。
二突出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深化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和“三會三化”建設,督促單位落實11類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標準。全面推進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工作,推廣應用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系統,年內街道80%以上的重點單位達標。推動社會單位建立落實員工崗前培訓和每天提示、每月考核,季度演練制度,規範消防標識化管理。認真落實《消防控制室管理技術規程》,開展消防控制室達標建立活動,推行自動消防設施維保單位責任卡和建築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資格證“一卡兩證”制度,按照不少於8人的標準配備值班操作人員,年內80%的消防控制室達標。規範加強建築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工作,年內設有建築消防設施的重點單位檢測率不低於90%。
三、深化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夯實基層消防工作基礎
一落實網格化管理機制。各行政村、社群成立消防管理辦公室,確定消防管理人員,逐級備案登記;推行消防專管員制度,各行政村、社群配齊消防專管員;健全網格化分包聯絡制度,逐一明確街道辦事處、社群、行政村、居民樓院村組分包人員,定期開展蹲點指導。完善落實街道辦每月,村居民委員會每週,網格人員每天防火巡查檢查制度,每季度對轄區小單位、小場所、出租房屋和居民樓院等全面檢查一遍。開展村“兩委”負責人消防培訓,年內全部培訓一遍。
二健全網格化管理保障體系。街道辦事處將消防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障基礎消防力量建設和火災隱患治理等消防安全投入需求。加強村、社群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每個社群、行政村至少再設定1處公共消防器材點和1處消防水源。
三深化網格化管理職責。繼續完善消防安全“一崗雙責”,推動各領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開展。各村、社群要加強綜合應急救援工作,強化綜合應急救援,落實聯席會議、聯合演練、聯勤聯保等制度,確保一旦發生災害險情,能夠第一時間集結、第一時間出動、第一時間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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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全面貫徹黨的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推動財政幹部學法用法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範化,切實提高財政幹部法治素養和依法辦事的能力,根據《關於印發〈關於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的通知》司發〔2016〕4號要求,現就完善財政幹部學法用法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完善財政幹部學法用法制度的重要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重視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黨的以來,多次對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確要求,為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明瞭方向。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財政幹部學法用法對於推進財稅改革、加快依法理財、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
近年來,各級財政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部署,大力推進財政幹部學法用法工作,財政幹部的學法自覺性不斷提高,法律意識和法治素養明顯增強,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能力進一步提升,在推進國家法治建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也要看到,與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與深化財稅改革管理、履行財政職能作用的需要相比,財政幹部學法用法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比如,有的地方對學法用法重視不夠、學法用法制度尚不健全,有的財政幹部法治觀念淡薄,甚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依然存在。各級財政部門一定要從全面依法治國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財政幹部學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健全完善學法用法各項制度,大力推動財政幹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不斷促進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厲行法治,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應有貢獻。
二、財政幹部學法用法的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中央關於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決策部署,積極適應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的新要求,堅持學法用法相結合,進一步完善財政幹部學法用法各項制度,健全考核評估機制,創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斷推進財政幹部學法用法持續深入開展,努力提高財政幹部法治素養,增強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能力水平,充分發揮法治財政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的重要作用,為持續推動財政事業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三、財政幹部學法用法的主要內容
一深入學習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認真學習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以及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部署,瞭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和總體要求,增強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更好地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範作用。
二突出學習憲法。堅持把學習憲法放在首位,深入學習憲法確立的基本原則、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國體和政體、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內容,培養憲法意識,樹立憲法至上理念,自覺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實施。
三深入學習國家基本法律。認真學習憲法相關法、民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式法、國防法以及國際法等方面的法律,認真學習黨的以來制定修改的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識,不斷提高法律素養。
四深入學習財稅法律法規和財政政策。堅持幹什麼學什麼、缺什麼補什麼,緊密結合財政工作需要,深入、系統地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各單行稅法等財稅法律制度,以及相關重大財政政策,切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能力,推進財政工作法治化、規範化。
五深入學習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認真學習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法規、文化建設法律法規、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以及教育、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規,不斷提高綜合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水平。
六深入學習黨內法規。適應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新形勢新要求,深入學習黨章以及《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各項黨內法規,堅持紀在法前、紀嚴於法,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嚴格遵守黨章黨規黨紀。
七深入推進法治實踐。堅持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把法治實踐成效作為檢驗財政幹部學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標準,積極推進財政幹部結合崗位需求開展用法活動,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履行職責,不斷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進一步健全財政幹部學法用法制度
一健全完善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堅持領導幹部帶頭尊法學法,把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列入各級財政部門黨委黨組中心組年度學習計劃,組織開展集體學法。黨委黨組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頭講法治課,做學法表率。堅持重大決策前專題學法,凡是涉及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等重大問題,決策前應先行學習相關法律法規。逐步建立和完善領導幹部學法考勤、學法檔案、學法情況通報等制度,把領導幹部學法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二健全完善日常學法制度。結合崗位需要,推動財政幹部學法經常化。堅持以自學為主的方法,聯絡實際制定學習計劃,明確學習任務,保障學習時間和效果。定期組織法治講座、法治論壇、法治研討等,利用國家憲法日、憲法宣誓、法律頒佈實施紀念日等開展學法活動,推動經常性學法不斷深入。依託各類網路資源,建設網路學法學校、網路學法課堂,搭建和完善學法平臺。注重微博、微信、微視、移動客戶端等新技術在學法中的運用,組織開展以案釋法、旁聽庭審、警示教育等,不斷拓寬學法渠道,推進學法形式創新。
三加強法治培訓。把法治教育納入財政幹部教育培訓總體規劃,明確法治教育的內容和要求,豐富創新法治教育形式,不斷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統性和實效性。把法治教育納入財政幹部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崗位培訓的必訓內容,科學設計教學方案,綜合運用講授式、研討式、案例式等教學方法,確保法治教育培訓質量。根據實際需要組織開展專題法治培訓,切實營造財政幹部學法用法的培訓氛圍。
四堅持依法決策。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規定決策,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落實財政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對財政重大事項的決策許可權、內容和程式等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積極推進法律顧問制度,為財政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預防和減少違法決策行為的發生。普遍設立公職律師,參與決策論證,提高決策質量。落實財政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對於違法決策以及濫用職權、怠於履職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都要嚴格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嚴格依法履職。牢固樹立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法定程式履行職責,把學到的法律知識轉化為依法辦事的能力。嚴格實行財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未取得執法資格的,不得從事財政執法活動。嚴格執行財政重大執法決定法制稽核制度,對財政重大執法決定未經法制稽核或者稽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實行財政資訊公開制度,依法公開職責許可權、法律依據、實施主體、流程進度、辦理結果等事項,自覺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落實財政執法案卷評查、案件質量跟蹤評判工作,努力提高執法質量和執法水平。落實財政執法責任制,嚴格責任追究。
六完善考核評估機制。定期組織開展財政幹部法律考試,健全完善財政幹部任職法律考試製度,推動以考促學、以考促用。把財政幹部學法用法情況列入公務員年度考核重要內容。財政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在年度考核述職中要圍繞法治學習情況、財政重大事項依法決策情況、依法履職情況等進行述法。把法治觀念、法治素養作為財政幹部德才的重要內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財政幹部的重要依據。探索建立財政部門領導幹部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測試指標體系,將測評結果作為提拔使用的重要參考。
五、切實強化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財政幹部學法用法是一項長期性、經常性、系統性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財政幹部學法用法工作擺在重要位置,納入本部門工作總體佈局,做到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併為學法用法創造條件、提供保障,確保取得實效。
二健全長效機制。各級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親自抓、牽頭機構具體抓”的財政幹部學法用法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財政幹部學法用法制度,創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措施,推進學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把財政幹部學法用法工作納入“法律進機關單位”、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學習型機關建設、機關單位法治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推動學法用法向縱深發展。積極探索建立激勵機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表彰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充分調動財政幹部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三加強督促指導。各級財政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定財政幹部學法用法具體方案,有步驟、有計劃地抓好組織實施。注重總結宣傳學法用法工作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加強工作交流,充分發揮典型示範作用。把財政幹部學法用法納入本地財政“七五”普法規劃,加強工作督促指導和監督檢查,並把組織實施情況作為中期督導和期末驗收的重要內容。
財政部
2016年5月20日
政協會議提案格式範文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