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空間安全管理制度彙編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5日

  為了加強公共地下空間的安全使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對地下空間制定並實施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很重要。小編為你帶來了地下空間安全管理制度,一起來看看吧。

  地下空間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共地下空間的安全使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辦法》,結合本單位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大廈區域內公共地下空間的安全使用及其管理。

  第三條凡在我大廈所轄區域內利用地下空間開辦經營類、餐廳、倉儲或開展業務辦公的單位或部門均須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 公共地下空間的安全使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五條 保衛部負責安全檢查和監督工作。申請使用地下空間的單位或部門,應當自公共地下空間投入使用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將公共地下空間使用情況,向所在地的區、縣***市***人防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已經投入使用的公共地下空間,使用者應當自本辦法頒佈實施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所在地的區、縣***市***人防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第六條 公共地下空間的所有權人、管理者、使用人、使用用途、範圍和期限等情況發生變更,管理者應當自情況變更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的區、縣***市***人防部門辦理變更備案手續。

  第七條 地下空間使用單位或部門應確定專職人員負責相關設施的維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間設施維護及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並向主管部門和保衛處報告。

  第八條 地下空間使用單位或部門須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消防治安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同時與保衛處簽訂《使用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間安全管理責任書》,確保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間整體安全。

  第九條 保衛部應當加強對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間使用安全的監督檢查。對可能造成重大安全隱患的行為,應有權責令其限期整改,有權予以制止。

  第十條 所有權人或者管理者不得將公共地下空間租賃給無合法有效證件、證明的單位或者個人。

  第十一條公共地下空間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不存在危險建築結構;

  ***二***具有上下水、衛生間、照明設施,大型人員聚集場所具有備用照明設施;

  ***三***設定通風系統;

  ***四***配備防汛和防雨水倒灌設施;

  ***五***按照規定設定或者配備機械防火排煙系統、自動噴淋系統、應急照明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以及其他消防設施和器材;

  ***六***安全出口不得采用轉門、吊門、防寒門簾或者側拉門,門向疏散方向開啟;

  ***七***疏散通道符合國家安全規範;

  ***八***裝飾、裝修材料符合消防、衛生、環境保護等規定;

  ***九***不得設定油浸電力變壓器和其他油浸電氣裝置;

  ***十***符合房產、消防、治安、安全生產監督、衛生、質量技術監督、環境保護等其他安全管理要求。

  ***十一***配備消毒器材和垃圾、廢棄物的存放專用設施。

  地下空間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對本市地下空間的安全使用管理,提高城市整體防護和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對公眾開放的作為生產、經營場所的地下空間以及其他作為公共活動場所的地下空間的安全使用及其管理活動。

  第三條***有關用語含義***

  本辦法所指的地下空間,包括民防工程、普通地下室和軌道交通地下車站。其中,民防工程僅指人民防空工程,包括為保障戰時人員與物資掩蔽、防空指揮、醫療救護等而單獨修建的地下防護建築,以及結合地面建築修建的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普通地下室是指結合地面建築修建或者單獨修建的,未達到人民防空工程防護標準的地下建築;軌道交通地下車站是指位於地面以下的軌道交通出***、通道、站廳層和站臺層等。

  第四條***管理部門***

  市民防辦是本市地下空間安全使用管理的綜合協調部門,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協調和督促其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履行安全監管職責。

  區、縣民防辦負責本區、縣範圍內地下空間安全使用管理的綜合協調,協調和督促其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業務上受市民防辦指導。

  本市建設交通、公安、消防、水務、規劃國土資源、衛生、環保、安全監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交通港口、質量技監等部門依法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地下空間安全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協同實施本辦法。

  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地下空間安全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聯席會議制度***

  市人民政府建立地下空間管理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負責建立健全地下空間安全使用管理工作機制,研究、協調和推進地下空間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民防辦,具體負責地下空間管理聯席會議的組織工作。

  第六條***地下空間產權人的義務***

  地下空間的產權人***以下簡稱產權人***應當履行下列安全使用義務:

  ***一***地下空間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組織整改並消除隱患;

  ***二***地下空間發生安全使用事故的,應當協助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作好調查處理工作;

  ***三***遵守國家及本市其他有關地下空間安全使用的管理規定。

  第七條***地下空間物業管理單位的義務***

  產權人委託的地下空間物業管理單位***以下簡稱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使用義務:

  ***一***負責落實國家和本市與地下空間安全使用有關的規定;

  ***二***會同產權人、地下空間使用人按照地下空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地下空間應急處置規程;

  ***三***檢查地下空間的安全使用情況,發現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組織整改並予以消除;

  ***四***接受市或者區、縣民防辦以及其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予以消除;

  ***五***地下空間內發生安全使用事故的,應當及時採取救助措施,及時向市或者區、縣民防辦或者其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以及產權人報告,並協助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六***遵守國家及本市其他有關地下空間安全使用的管理規定。

  產權人未委託物業管理單位管理地下空間的,物業管理單位的安全使用義務由產權人履行。

  地下空間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的安全使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平時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以下統稱“地下空間”***的安全使用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本市地下空間安全使用,堅持誰所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

  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責任由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許可被許可使用人承擔。

  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責任由普通地下室所有權人承擔。所有權人委託物業服務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個人管理的,受託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和約定承擔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責任。

  第四條 利用地下空間從事商業、文化娛樂業、旅店業以及其他生產經營活動或者作為居住場所的,地下空間的被許可使用人、所有權人及受託管理人***以下統稱“安全使用責任人”***應當保證地下空間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防火、衛生等管理規定,並經公安消防機構、衛生主管部門依法檢查合格。

  ***二***房屋建築安全,不存在危險構件。

  ***三***具有上下水、衛生間、用電設施。

  ***四***通風良好,設定機械通風系統或者空氣調節裝置,並保證有效使用。地下空間平時使用必需的新風量,以及相應的新風系統、迴風系統等設定符合設計規範要求。

  ***五***具有防汛、防雨水倒灌設施。

  ***六***按規定設定和配備機械防煙排煙系統、自動噴淋系統、應急照明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以及其他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五條 地下空間的安全使用責任人利用地下空間,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制定落實治安、消防、衛生、建築等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具體措施。

  ***二***建立防火、防汛、治安、衛生等責任制度。提供給他人使用的,與使用人簽訂地下空間安全使用責任書,明確使用人對地下空間的安全使用義務,並對使用人履行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發現使用人違反安全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安全使用義務的,及時制止、糾正,並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三***使用人民防空工程,應當按照所在地區縣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批准的要求使用。

  ***四***不得擅自改變地下空間工程的主體結構或者拆除地下空間工程的裝置設施。

  ***五***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符合安全規範。安全出口不得采用捲簾門、轉門、吊門或者側拉門,門向疏散方向開啟。

  ***六***在地下空間的***處設定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建設***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制發的人民防空工程、普通地下室使用標誌牌。

  地下空間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情景描述

  某地級市的某地下購物廣場***地下2層,地下第二層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地坪高差為12m,電影院部分高差為9.7m***沿城市某道路佈置,總建築面積81780 ┫,內設有商業步行街、超市、餐飲場所和電影院,場所內設有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防排煙系統、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等消防設施及消防控制室。2013年被某市公安消防支隊界定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該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如下:

  ***一***辦理消防行政許可情況

  該購物廣場建設工程於2011年5月經消防設計稽核合格,2012年9月經消防驗收合格,2012年11月經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2013年被某市公安消防支隊界定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二***成立消防安全組織機構情況

  該單位建立了消防組織機構***見圖4-54-1***,法人代表張某某為消防安全責任人,牛某某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工作辦公室設總經理辦公室,下設安管部、物業部,同時設消防主管1人,主管工程師1人,安管員、商管員若干人,還成立了20人的義務消防隊。安管部消防主管負責消防安全管理,物業部負責建築消防設施的管理,安管員負責消防安全的巡查、檢查,主管工程師負責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火災隱患的整改;商管員負責營業場所、重點部位和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每名商管員負責若干防火分割槽的管理。***三***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和消防檔案情況

  該單位制定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制度***見表4-54-1***,明確了各級、各崗位人員職責,年初制定消防工作計劃,明確了全年的消防工作目標、任務、管理措施和經費,並與租賃經營戶簽訂了消防安全責任狀,明確了雙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建築消防設施由該單位統一管理;建立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明確了擔任滅火和應急疏散任務的人員、相關責任和作業程式;建立了消防檔案***四***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該購物廣場將商場、超市、影城、餐飲區、變配電室等場所列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定消防安全標誌,明確重點部位的重點監控內容,制定了重點部位的防火制度和措施,嚴格用火、用電和消防設施的管理制度,明確專人負責管理。

  ***五***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情況

  該單位根據消防安全培訓制度,制定了全年員工的消防教育培訓計劃,培訓內容包括: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有關消防設施的效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員工全經上崗前消防培訓,每半年組織對員工開展一次培訓教育。同時,該單位還每半年組織1次消防演練,通過演練來提高火災應急處置能力,分析預案漏洞,並進一步完善預案內容。

  ***六***開展防火檢查和防火巡查情況

  該購物廣場營業期間每2小時組織一次防火巡查,每日營業結束後組織防火檢查,每週組織一次防火抽查,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檢查,檢查和巡查記錄歸口存檔,檢查發現的問題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處置,能當場改正的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改正的,按程式上報總經理辦公室,由總經理辦公室研究整改措施,落實人員、經費和整改時間。並每季度召開1次消防安全工作例會,定期分析單位的消防安全形勢,通報內部消防檢查情況,部署今後的消防工作。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全部持證上崗,並保證全天24小時內均有雙人值班。

  ***七***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情況

  該購物廣場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由物業部統一管理,建立了管理臺賬,張貼明顯標識,建築消防設施與有資質的維保單位簽訂了維保合同,每年開展1次建築消防設施的全面維護保養和檢測。制定並落實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計劃,明確維保內容和週期,並且每日開展1次消防設施、器材的巡查,確保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

  ***八***易燃易爆危險品及用火的管理情況

  該購物廣場內禁止經營和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禁止在營業時間進行動火施工,禁止使用明火照明、取暖。施工作業用火、動火嚴格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和動火作業指導進行。

  ***九***針對消防工作責任落實情況的獎懲情況

  該購物廣場根據消防工作獎懲制度,通過平時的檢查和考核,評定員工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情況,對員工消防工作履職情況進行獎懲,推動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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