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浪漫愛情文章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6日

  我們都瞭解愛,也能夠去詮釋愛,但我們並不能真正的懂得什麼是愛情,愛情不只是浪漫,還有責任。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的相關資料,供您參考!

  篇1:為你,千千萬萬遍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飲;嬌玫萬朵,獨摘一支憐;滿天星斗,只見一顆芒;人海茫茫,維繫你一人。 -----題記

  喜歡這麼一個人,他比你大不了多少,你卻只愛叫他一個人大叔;喜歡這麼一個人,他吻你時,空氣中瀰漫著都是甜甜軟軟的果凍味;喜歡這麼一個人,他看你時,你會忍不住的心跳加速。你說:“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花。”我說:“嬌玫萬朵,獨摘一支憐。”

  不知不覺喜歡大叔已經一年多了,喜歡他什麼,我不知道,彷彿一切都來的那麼剛剛好。即使他對我沒有感覺,我還是會義無反顧的喜歡。我想有時候,人的一生應該要瘋狂一次吧,無論是為一個人,一段情,亦或是一場旅行。

  我每天都會忍不住的找大叔聊天,因為喜歡一個人真的藏不住的,就像日出日落,海漲海退,那是很自然的事,大叔有時候也會理我一下,有時候忙起來也會無暇顧及。我們談論著各種各樣的話題,即使有些很汙,更不應該是從女生嘴裡說出,但在我看來,只有面對他的時候我才能把話說的那麼坦然。

  可又有時候喜歡一個人,真的會把自己活得很委屈,你看著他在微信跟別人調侃,卻沒有即時給你回覆,內心的失落他不懂。有時候看著他每個週末出去與人聚會喝酒,而你卻不能跟他一起,這時候,你會胡亂嫉妒在他身邊的每一個人,也許是同事,也許是朋友,哪怕是一個擦肩而過的陌生人,你也會心生的嫉妒,只因為他們能遇見他。而有時候,看著他喝醉酒難受的樣子,比知道他不愛你更難受。

  有人曾說我:“你怎麼那麼傻,世界不缺一個他,何必要為了一個不愛你的人拒絕那些愛你的人呢。”我想這世界上的傻姑娘不只我一個吧,聰明的姑娘因為愛情都會變得智商為零,何況我還是一個不聰明的姑娘。我知道有一天他會喜歡我的,只是還沒到那個時候而已,我知道他會在三十二號喜歡我,星期八喜歡我,在二十五點喜歡我,在六十一分喜歡我,我可以等,哪怕等不到,但我還是會喜歡他。

  大叔,你知道的,放狠話的是我,沒出息的是我,放不下的還是我,在那些能回頭的日子裡,你一定要多回頭看看我哦。為你,千千萬萬遍。

  篇2:那些以玩笑說出口的話,往往是最真的表達

  作者:不傾城

  有人說世上從來沒有所謂的玩笑,所有的玩笑都有認真的成分,多少真心話在玩笑中說出口,只是不想讓懂的人,怎麼都不會懂。

  是啊,有多少想要真心表達的話卻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無奈說不出口。

  很想念一個人,清醒的時候放不下矜持,隔絕不下彼此之間的距離,於是會在某一次大醉過後藉助酒勁把所有想說的話訴之於他,然後第二天酒醒過後,身邊有人說起,你矢口否認,把它解釋成酒後胡言亂語,可是你心裡最清楚酒後的胡言卻是最真的真言;

  很喜歡一個人,卻害怕得不到想要的迴應,最後連朋友的位置都沒辦法保留,可是心裡卻有隱隱的不甘心,或許知曉心意彼此會有另一番可能,抱著這樣的僥倖,於是會選擇在愚人節這樣的日子裡向他表明自己的心意,若被拒絕,還可以笑著說:你竟然當真了,我和你開玩笑呢,哈哈哈。然後轉身後便是長久的失落。

  你是否也是這樣的人?那些倔強又違心的話,總是可以輕易地說出口,而那些甜言卻總是找不到合適的機會表達,怕一片真心被辜負,怕得不到迴應,反而會打破之前關係的平衡,於是很多真心話便以玩笑的口吻說出,一邊期盼著他能夠給予迴應,一邊又打著哈哈,我和你開玩笑呢,以此來掩蓋心底的失落。

  葉子是一個性格大大咧咧的姑娘,喜歡打打鬧鬧,喜歡開玩笑,身邊有很多關係很好的哥們,文軒就是其中一個。已經記不清從什麼時候開始,漸漸地對他產生了不一樣的情愫,等自己意識到之時,早已深入骨髓。

  因為彼此關係很親近,所以什麼樣的玩笑都開過。曾說過如果找不到心儀之人,乾脆倆人湊合過;也曾說過未來的那個他要按照文軒的標準找,一樣的帥氣逼人,一樣的幽默風趣,一樣地懂得照顧別人的情緒。或許從那個時候起自己便已經對他產生了超越朋友之間的感情吧。

  後來的他們依然保持著之前的關係,一起吃喝玩樂,開各種各樣的玩笑,可是葉子知道有些東西正在悄悄改變。

  會更加關注他的一舉一動,會忍不住地把目光停留在他身上,有女生的搭訕會忍不住試探。

  也會想要找一個合適的機會表明自己的心意,可是卻鼓不起勇氣。

  因為太過於熟悉,所以她一直都知道文軒喜歡的女子的型別,而自己大相徑庭,她也一直知道文軒心中住著一個求而不得的人。她害怕自己的表白會讓彼此間滋生間隙,再也回不到當初。

  清醒的時候尚且能控制住自己的情感,但是酒醉之後卻再也難以控制。

  那天是自己的生日,然後一大群朋友為自己慶生。只記得喝了很多酒,記得說了很多話,然後便斷片了。直到第二天聽朋友說起,才知道原來所有的心事都已表明。

  可是他們卻認為你只是酒醉後的胡話。你鼓足勇氣,決定徹底攤牌,你說如果我說的是真心話呢?他們卻一致認為你還沒有徹底清醒在開玩笑。看吧,習慣開玩笑的人,你唯一的一次認真都會被認為是玩笑。

  一群人喧鬧,然後你笑的比誰都大聲,是啊,我真是喝糊塗了,我怎麼會喜歡他呢,他長的那麼醜,脾氣又那麼臭。哈哈哈,可是其實只有你自己知道這些才是違心的話。

  你就是這樣的一個人,習慣於偽裝自己的情緒,裝作一副百毒不侵的樣子;

  你會說很多狠話,很多違心的表達,卻從來不肯透露自己的一點軟弱;

  你表面像一塊石頭一樣堅硬,只是不希望把自己的悲傷暴露,寧願自欺欺人,裝作不在乎,也不願承認***⊙o⊙***哦,我是真的喜歡。

  所以你對酒精情有獨鍾,因為只有酒醉你才能把自己心底的祕密袒露出來,以不清醒的方式,以可以為自己留一絲防線的餘地,即使失敗,你也可以以醉後的胡言來掩飾;

  所以你才會在很多次說過的話後加上一句:哈哈,你當真了,我是開玩笑的。只有這樣,你才能夠保有最後的一點尊嚴,不至於一敗塗地。

  你就是這樣一個倔強的人,倔強地為自己構造一個屏障,可以隨時隨地保護自己。

  可是也只有你自己知道那些玩笑的背後才是最真的表達,而很多時候你說的很多脫口而出的話:比如不喜歡,比如你走吧,比如不想念,這些可以輕易說出口的話卻最違心。

  我們總是這樣,不善於表達情感中最柔軟的部分,卻可以把那些堅硬輕易地表達。我常常在想,如果我們都可以少一點口是心非,多一點坦誠相待,是不是我們會過的更簡單一點?

  其實我們終其一生也都在尋找那個懂你的人,他可以看透你所有的口是心非,也可以讀懂你玩笑背後的表達。懂你的沉默不語,小心翼翼地呵護你的孩子氣。

  我希望這樣的他早日來到你的身邊,讓你能夠放下所有的偽裝,無需再以玩笑來掩飾真心,無需藉助酒精來表達感情,盡情地活出自己。

  篇3:暗戀,是最純淨的告白

  來源:網路

  暗戀,是學校午睡的時候偷偷看他一眼,就能進入甜蜜的夢鄉;

  暗戀,是做課間操時用眼睛到處搜尋他的身影,又擔心被發現的小心翼翼;

  暗戀,是寫遍滿滿的日記本,是寫下煩憂甜蜜的詩詞,是偷偷地在落葉滿地時的想念。

  在我們的青春中,總會有這麼一個人出現,他就像青春歲月中的一道陽光,劃破了黑暗,永遠閃耀地存在於我們的心中,專屬於那段青蔥歲月。

  趙梓曜就是我青春裡的一道光。認識他那年,我初二。

  我們的學校坐落在離鄉鎮很近的村落裡,四周全是麥田原野,對面是一條河溝,夏日的時候,開滿了荷花,煞是好看。每次經過的時候,悸動的心裡都會湧起一種莫名的感覺。

  學校裡彙集了四里八村的孩子,我第一次到這樣的學校讀書,內心充滿了好奇與不安,小心翼翼地生活,又探頭探腦地張望外面的世界。

  趙梓曜就是這個時候來我們班級的。據說,他是因為打架而被別人開除了。我不以為然,他看起來白白淨淨、斯斯文文,總是穿著格子襯衫,一雙無辜的眼睛看起來很有欺騙性,雖然讀書的時候不怎麼專心,但沉默的時候很多,也從未搗亂過課堂,這樣一個人,怎麼可能打架呢?

  有一天晚自習,有一個男生——身高一米八,是我們班最高的男生,我作為班長收作業的時候,他不耐煩地推了我一下。

  趙梓曜仗義地出言,一字一頓:“你不該對女孩子動手的。”

  “關***?”那個男生用很大的聲音說,有些吵鬧的晚自習頓時安靜了下來,所有人都看著趙梓曜。

  趙梓曜臉色如常,沒有搭話,繼續沉默。

  所有等待看笑話的人都有些敗興,有些嘲笑地看著趙梓曜。

  只不過,當那個週末,所有人都回家的時候,據說,趙梓曜叫來了兩卡車的人,和那個一米八的帶來的不足十人,展開了碾壓式的鬥毆,至於場面有多血腥我是不得而知,因為當時我正在一步一個腳印地往家趕。

  我家距離學校有20里路,每個週末放學後,我都穿過一個又一個村落,繞過一條又一條河,河邊是黃色的野菊花,我摘了一朵,戴在耳朵上,也無人看見。

  等到我回去的時候,一米八的座位已經空了,據說他手下的幾個小嘍囉也被趕回了老家,從此,趙梓曜就奠定了他學校老大的地位。

  我的心一剎那就潮溼了,儘管不全是為我,儘管他只是仗義出手,儘管剛轉學過來幾天的他可能不認識我,但我的心,還是忍不住悸動了。

  我第一次嚐到了被保護的滋味。

  但我從未對他有非分之想。他當時和一個很漂亮的女孩關係很好,那個女孩,跟我一個村,是從小嘲笑我最厲害的人。林倩倩,從小就很漂亮,家境良好,每天像洋娃娃一樣穿著漂亮的衣服,小時候有一次帶著幾個小女孩來找我。

  “你要是親你的羊一口,我們就不揍你。”

  我很喜歡我的羊,於是我很快在羊身上親了一口。

  她們哈哈大笑:“不行,要親嘴哦~”

  我艱難地看著自己的小羊,深綠色的草汁沾滿了它的嘴巴,這有點困難。

  “快親,不然打你哦。”她揚了揚手裡的柳條。

  我忍著噁心,親了一口。

  哈哈哈哈,她們笑的花枝亂顫,蹦著笑著跑了……

  長大了以後,她更漂亮了,面板潔白,身材高挑,總是穿著白色毛衣,藍色牛仔褲,這才是青春的模樣。

  他和她很般配,我如是想。

  他們是前後桌,每天都會聊天,青春正好的女孩有一頭烏黑的長髮,落在耳邊,在陽光的照耀下很是好看,男生愛意滿滿,額前的碎髮落在黑色的眼睛裡,就像樹葉落在湖水裡。

  畫面美好,不忍打擾。

  可是,突然有一天,他說:“老師,我要換位置。”

  “你要換哪裡?”我們的老師,一直很寵他。

  他指了指我後面的位置,我的心咚咚直跳,臉紅的可怕。

  他如願以償地坐在了我的後面,班裡有傳言說,他們因為吵架了,所以趙子曜才申請換座位。可是,跟我有什麼關係呢?他坐在我後面,我就覺得很幸福了。

  從那以後,我上課的時候背挺得更直了,不知道是不是錯覺,總有一種如芒在背的感覺。直到有一天上課的時候,他突然用筆捅了捅我的背,我差點叫出來,不敢回頭,然後就看到一張紙條遞了過來。

  “班長,你成績那麼好,幫我補補課唄。”能想象出他寫下紙條的時候痞痞的樣子。

  我的手緊張得出了汗,浸溼了紙條,沒有回覆,怕暴露自己太緊張的心情。

  下課後,他又用筆捅了捅我的背:“班長班長,這裡我沒聽懂,你能給我講一下嗎?”我回頭,是他眨巴著雙眼無辜的樣子,嘴角翹起,痞帥痞帥的。

  我低下頭,用蚊子般的聲音給他講了一遍,他聽完後:“班長班長,你講得真好。”

  我的臉又紅了。

  從那以後,每天都是“班長班長”的聲音,猶如天籟。

  我們已經培養出了默契,他用筆捅我的背,我就背過手去,一定有一張紙條塞在我手心裡。我們什麼都聊,什麼都說,比如“數學老師講題的時候總是一股大蒜味,薰死人了,你以後別問他題了。”“你更適合長頭髮,以後留長吧。”“中午的時候幫我帶飯吧,我好睏要先睡一覺。”稚嫩的筆跡,一張又一張,我都儲存了下來。

  他最喜歡的偶像是周杰倫,每一首歌都會唱。很多時候週末放學的時候,我都不走,他也不走,就留下來唱歌給我聽。

  “窗外的麻雀在電線杆上多嘴,你說這一句,很有夏天的感覺。”

  “我想帶你回我的外婆家,一起看著日落,一直到我們都睡著。”

  “一壺漂泊浪跡天涯難入喉,你走之後酒暖回憶思念瘦。”

  每一首歌,他都唱的很像原唱,在錄音機是奢侈品的青春裡,他就是我的神。

  因為他每天的“班長班長”,所以我可以忍受回到宿舍被以那個漂亮女孩為首的孤立;

  因為每個週末聽他唱的周杰倫,所以我可以忍受漫漫長夜才走回家後被父親的責罵;

  因為他每天的笑容和言語,所以我可以忍受衣服被子上莫名的汙漬和女生的冷言冷語。

  我從未想過和他在一起,他在我心中,是仰望的存在。能夠在心裡默默喜歡,就已經很滿足了。

  可是,連這份滿足,都要被人奪走。

  一天晚上,我被教導主任叫進了辦公室。那個胖胖的男人用冷酷的語言說:“林倩倩丟了一百塊錢,在你的床上已經被找到了,你被開除了,現在收拾收拾東西走吧。”說完,就讓我回宿舍收拾東西。

  我蒙了,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淚流滿面,我想大聲解釋,可是我發不出聲音來,我想吼,想叫,可是我怎麼也說不出來話。

  幾個老師過來,推搡著我,讓我回宿舍收拾行李。

  “我,我沒有啊,我一直在班裡啊,老師,怎麼回事?你告訴我啊1我終於找到了自己的聲音。

  教導主任推了推眼睛,用不屑的目光看著我:“學校看你貧困,才免了你的學費,讓你來讀書,現在出了這種丟人的事,你還有什麼理由留在學校?趕—緊—滾—蛋,別鬧得全校學生都知道了,這也是我給你最後的體面。”

  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陣仗,我不善與人爭吵,總是忍讓,我不善與人交流,總是孤獨。我一直退退退,可是,哪裡是我的退路呢?

  絕望在心裡蔓延,我無話可說,教導主任也是我們村的,還是林倩倩——那個漂亮女生,那個讓我跟羊親嘴的女生的叔叔,是最後的體面嗎?還是假公濟私,以權謀私陷害我呢?

  我從來不與人耍心機,可不代表我不懂人情世故。越小的地方,越是充滿了關係,而我,什麼都沒有,我爭不過。即使我抗爭,也爭不過。

  我去教室收拾自己書本,班級裡的學生已經知道了,不用說,一定是林倩倩說的。就連他,也用不屑的目光看著我,好像我是什麼髒東西一樣。

  我沒有哭,也沒有說話,沒有跟任何人告別,就這樣,離開。

  我揹著自己的行李,抱著自己的課本,一深一淺地走在回家必經的路上,馬上就要到冬天了,玉米地裡已經只剩下光禿禿的杆子了,被火燒過的野草散發出奇特的味道,竟然格外好聞,野花已經要枯萎成了灰色的模樣。夕陽落在了田野上,溫暖已經消失,只留下莫名的悲壯。

  回去之後,告訴父親,父親蒼老的臉上落下了大顆大顆的眼淚,他一下子倒在了廚房的地上,不停地哭,卻沒有一絲聲音,我呆呆地站著,面無表情,不解釋,不辯解,不說話。

  後來,我病了大概有半年的時間,那是抑鬱症初期的徵兆,卻被當時的醫生誤診了。

  直到現在,我再也沒有見過任何一個同學。

  初三那年,幾個月來,我都是每天兩個饅頭,不吃菜,攢了26塊錢,給他買了一本週杰倫的書,寄給了他,請同學代筆寫了幾個字:

  再見,趙梓曜。

  我的暗戀,就這樣無疾而終地告別,後來,我再也沒有遇見過他,一次也沒有,我不知道他是娶了誰家姑娘,生了幾個娃娃,是否還記得,曾經走過的校園操場,曾經漫步的林蔭大道,還有,是不是偶爾,也能想起那個土土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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