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法規手抄報
我國開展了全面的普法宣傳工作,法制宣傳教育、普及法律常識作為經常的重要任務。應該怎麼做法制手抄報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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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法律常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於教育和保護,對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及時進行預防和矯治。
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負有直接責任。
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一***曠課、夜不歸宿;***二***攜帶管制刀具;***三***打架鬥毆、辱罵他人;***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六***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七***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八***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4、小學生曠課的,學校應當及時與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取得聯絡。
5、收留夜不歸宿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時內及時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在學校或者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6、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讓不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
7、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離家出走,放棄監護職責。
8、未成年人的父母離異的,離異雙方對子女都有教育的義務,任何一方都不得因離異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義務。
9、繼父母、養父母對受其撫養教育的未成年繼子女、養子女,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父母對未成年子女在預防犯罪方面的職責。
10、任何人不得教唆、脅迫、引誘未成年人實施本法規定的不良行為,或者為未成年人實施不良行為提供條件。
1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誘發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賭博、恐怖活動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讀物、音像製品或者電子出版物。
12、廣播、電影、電視、戲劇節目,不得有渲染暴力、色情、賭博、恐怖活動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
13、未成年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道規範,樹立自尊、自律、自強意識,增強辯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及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
14、被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遺棄、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權向公安機關、民政部門、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或者學校、城市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請求保護。
15、對於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未成年學生,在人民法院的判決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學籍。
法律故事
故事一
一天晚上,原勵德實驗中學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讓人費解的是殺人凶手竟是一個未滿14週歲的少年,而被殺者竟然是他的同鄉同窗。該校初一年級學生陳志明***男, 1998年3月生,上雲橋鎮人***與劉小樂***男,***7月生,上雲橋鎮人***因鎖事發生口角糾紛,陳志明動手打了劉小樂一耳光。惱羞成怒的劉小樂失去理智,從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對著陳志明的腦部、腹部等處連刺三刀。陳志明被送往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案件發生當晚,縣公安局迅即組織偵技人員趕赴現場,將劉小樂抓獲歸案。
故事二
父母從潮陽來廣州做生意後,阿龍就跟著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對這個孫子百依百順。 2002年,父母把14歲的兒子接到廣州來生活。由於長期缺少溝通,阿龍的父母和兒子已經沒什麼話可說,只要見兒子有做得不對的地方,夫妻倆就嚴厲斥責,早被奶奶寵慣了的阿龍哪裡受得了,沒幾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後,阿龍離家出走了。當年1月30日,阿龍在外面和同學的弟弟、10歲的小文一起玩時,發現身上的錢花得差不多了,阿龍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龍把他帶到白雲區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後把屍體扔到旁邊的沙井裡。第二天上午,阿龍撥通了小文家裡的電話,要小文家長拿1000塊錢來贖人。最後壓低到600元,在約定地點一手交錢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隨即報警。阿龍幾次變換交錢地點,最後約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現金放在廣州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門口左側垃圾桶裡。當晚10時,阿龍取出垃圾桶裡面的錢,然後直奔麥當勞。飽餐一頓後,阿龍在麥當勞門口被警察抓住。阿龍的行為犯了故意殺人罪,考慮到阿龍犯罪時沒有滿18週歲,廣州中院從輕判處阿龍15年有期徒刑。
法制名言
1*** 舉證責任之所在,即敗訴之所在。——法諺
2*** 法律只不過是我們意志的記錄。——盧梭《社會契約論》
3*** 再堅強的堡壘也敵不過金錢的侵蝕。
4*** 真想解除一國的內憂應該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機會。——亞里士多德
5*** 世界上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內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們頭頂上燦爛的星空,一是我們內心崇高的道德法則。——康德
6*** 沒有信仰的法律將退化成為僵死的教條,而沒有法律的信仰將蛻變成為狂信。——伯爾曼
7*** 法律是人類為了共同利益,由人類智慧遵循人類經驗所做出的最後成果。——強森
8*** 程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嶺。
9*** 言論自由是一切權利之母。
10*** 立善防惡謂之禮,禁非立是謂之法。——傅玄《傅子·法刑》
11*** 倘若要說服他人,首先就要想方設法使人聽得進你所說的話。
12*** 懲罰是對正義的伸張。
13***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國王,除了法律就沒有別的上司。
14*** 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體系中生活比在無拘無束的孤獨中更為自由。——斯賓諾莎
15*** 法律是用來保護我們的,而不是用來欺負別人的。
法制道德手抄報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