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安全生產監察管理規定***2***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02日

  有易燃、易爆等物品的區域,有顯眼的部位應設定安全標誌,並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經批准動火的,還應設專人監護。

  第十六條 產生粉塵、毒物、噪音、振動、高溫、放射性等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場所,應採取通風、吸塵、淨化、隔離操作等必要的防護措施,並按規定定期進行檢測。不得將有塵、有毒和其他有害作業轉嫁給沒有防護設施的企業或個人進行。

  第十七條 建築施工必須根據現場情況採取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

  ***一***建築工地所用的電氣、機械裝置的安全防護措施應符合有關標準和規範。



您正在訪問的文章《廣州市安全生產監察管理規定(2)》因涉及到敏感詞彙暫時無法顯示,我們的工作人員正在加緊處理中,請您稍後再訪問,感謝您的支援!

【廣州市安全生產監察管理規定***2***】相關的搜尋

網站使用說明

1、本網站內容及圖片來源於讀者投稿,本網站無法甄別是否為投稿使用者創作以及文章的準確性,本站尊重並保護智慧財產權,根據《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如果我們轉載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權利,請在一個月內通知我們並將本侵權頁面網址傳送郵件到[email protected],我們會及時做刪除處理。

2、支付成功後,若無法下載,請掃碼二維碼聯絡客服,我們會及時為您處理。

文章下載: 《廣州市安全生產監察管理規定***2***.doc》

將本文的Word文件下載到電腦,請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軟體開啟,如發現文件不全可以發郵件到[email protected]申請處理。

文件下載
VIP免費下載文件
相關類別
最新文章

銷售員述職報告範文4篇
安全的宣傳語大全標語話語
相關知識
廣州市安全生產監察管理規定***2***
廣州市安全生產監察管理規定
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範文3篇
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規定範文
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規定範文
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規定
廣州市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

Have any Question?

Let us answer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