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租賃協議合同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02日

  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以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以下是今天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車輛租賃協議相關合同範本。具體內容如下,歡迎參考閱讀:


  汽車租賃協議
 

  協議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於用於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協議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協議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協議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於租賃協議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協議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協議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協議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協議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協議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協議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

  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協議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協議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協議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宣告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合同範本

  《公司汽車租賃協議》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十三、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租賃合同書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後拖欠還車。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於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並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____個月的車輛租金的____%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____%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由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蓋 章:                        蓋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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