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銷售員工勞動合同書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2日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今天小編給大家分享的是勞動合同,歡迎大家閱讀哦

  銷售員工勞動合同書

  甲 方名稱:

  乙方: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山市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概況

  1、乙方確認已經瞭解並願意遵守甲方的現行的各種規章制度、管理辦法。該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確保如實告知了甲方自身的各種情況,如有欺瞞則甲方可隨時解除此合同,且甲方不必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主要負責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公司產品營銷及管理等工作;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業務數量,達到規定的標準;

  3、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四、勞動報酬

  1、雙方約定乙方月合同工資標準為底薪 +津貼 +提成;

  2、乙方薪酬福利標準、薪資結構、提成及計發辦法以甲方檔案為準;

  3、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對乙方崗位調整時,乙方工資按新的制度和調整後的崗位工資標準執行;

  4、甲方應以法定貨幣按月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甲方不得無故拖延、剋扣乙方工資,甲方可根據其經營狀況或社會生活水平,適當調整乙方工資。

  五、勞動紀律及考核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甲方的各項制度內容一旦公示後,視作乙方明確該制度內容並承認其生效;

  2、甲方根據銷售政策及相關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考核或處置,乙方對甲方的考核或處置決定不認可的,須在知曉該決定後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訴,逾期不提出申訴意見者,視同為確認該考核或處置決定。

  六、工作時間、待遇及休假

  1、乙方參加各種教育培訓、工作會議時,應嚴格遵守考勤要求,如有違規,按照甲方《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獎懲管理制度》、及其它相關制度執行;

  2、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對乙方的工作班次和休息日進行合理調整和安排;

  3、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4、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中山市生育政策規定執行。

  七、保密要求

  1、乙方承諾對甲方產品、業務或與業務有關的技術祕密、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有關客戶及合同、銷售政策、產品價格等,除非獲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洩漏給甲方以外或甲方內部無關的人員,也不得將任何資訊用於自營或為第三方經營與甲方有競爭的事務;

  2、乙方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甲方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碟、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資訊有無商業的價值。乙方承諾離職前的15天內,或甲方提出請求時,全部返還給甲方;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即構成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勞動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補償。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並保留向其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權利。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以經濟補償,其它相關解除合同規定,依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乙方如出現下列情形的,將被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

  A、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指定的工作內容、工作指標及工作任務,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B、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個人簡歷、離職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

  C、乙方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他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受到其他單位記過、留廠檢視、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10000元含以上重大經濟損失或在社會公眾中損害公司形象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嚴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續簽、終止

  1、合同期滿前30天,雙方要求續簽合同,須書面通知對方按甲方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執行,如未書面通知,則視為不續簽合同,合同到期即終止,並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2、合同要變更時,提出變更要求的一方應當將變更要求以書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書面要求後15日內做出書面答覆。未按時答覆的視作同意;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經過考核確認,乙方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上述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是指因甲方分立、合資、合併、兼併、轉改制、跨地區搬遷、經營模式轉變、組織結構調整、甲方轉產或者進行重大技術改造,致使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等消失等情形;

  4乙方有違法或違紀行為,需對乙方進行崗位調整的。

  銷售人員勞動合同參考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甲方代表人:公司地址:聯絡方式:

  乙方勞動者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家庭住址:戶籍所在地: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 之日起至 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量化和考核辦法:詳見附件。

  三乙方的崗位職責:詳見附件。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乙方業績、考勤、開展業務行為不符合甲方關於業務人員考核和聘任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的有關制度及本合同約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其他績效報酬,其中月基本工資為 元,其他報酬及考核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

  二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60天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其中月工資保險福利獎金為 元,工資提成如下: 銷售額為五萬以下按照1.5%提成,每月汽車補助為1000元。售額為五萬以上按照2.5%提成,每月汽車補助為1500元。售額為十萬以上按照3.5%提成,每月汽車補助為2000元。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產生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基本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7天書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續訂意向的,應當在本合同屆滿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指定的個人交接工作,歸還其佔有的甲方辦公用品、檔案、裝置等資產,向甲方完全移交載有甲方重要資訊的任何載體,與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辦理離職手續及其他未了結事項。

  八、經濟補償、賠償與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時,對於符合勞動合同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出的費用;

  2、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雙方若另有培訓協議約定的,按照培訓協議辦理。

  3、對甲方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4、其他乙方應當賠償的費用。

  三乙方尚未與甲方解除本合同,又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具體情況,與乙方訂立保密與競業限制條款。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甲方在乙方工作期間借記乙方10000元車輛補助,乙方需提供車照以及車輛相關證件由甲方保管,合同終止時如乙方未能還清借記費用,應主動還請欠款,如未還請或其他特殊原因甲方有權收回車照以及車輛相關證件。

  二乙方不得單獨參加銷售,如遇特殊情況,需主動向公司申請,按純利潤的40%提成,如不主動申請的,公司一經發現將會扣除全部銷售金額。

  十一、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安全準則、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經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可由乙方指定的委託代理人代為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簽署本合同前,雙方確認:

  各方均已認真閱讀了本合同條款及附件,並對合同及附件內容完全理解,承諾嚴格遵守合同約定。

  甲方蓋章: 代表簽名:

  乙方簽名: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銷售人員勞動合同閱讀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甲方代表人:公司地址:聯絡方式:

  乙方勞動者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家庭住址:戶籍所在地: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 之日起至 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量化和考核辦法:詳見附件。

  三乙方的崗位職責:詳見附件。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乙方業績、考勤、開展業務行為不符合甲方關於業務人員考核和聘任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的有關制度及本合同約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其他績效報酬,其中月基本工資為 元,其他報酬及考核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

  二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60天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其中月工資保險福利獎金為 元,工資提成如下: 銷售額為五萬以下按照1.5%提成,每月汽車補助為1000元。售額為五萬以上按照2.5%提成,每月汽車補助為1500元。售額為十萬以上按照3.5%提成,每月汽車補助為2000元。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產生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基本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7天書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續訂意向的,應當在本合同屆滿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指定的個人交接工作,歸還其佔有的甲方辦公用品、檔案、裝置等資產,向甲方完全移交載有甲方重要資訊的任何載體,與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辦理離職手續及其他未了結事項。

  八、經濟補償、賠償與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時,對於符合勞動合同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出的費用;

  2、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雙方若另有培訓協議約定的,按照培訓協議辦理。

  3、對甲方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4、其他乙方應當賠償的費用。

  三乙方尚未與甲方解除本合同,又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具體情況,與乙方訂立保密與競業限制條款。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甲方在乙方工作期間借記乙方10000元車輛補助,乙方需提供車照以及車輛相關證件由甲方保管,合同終止時如乙方未能還清借記費用,應主動還請欠款,如未還請或其他特殊原因甲方有權收回車照以及車輛相關證件。

  二乙方不得單獨參加銷售,如遇特殊情況,需主動向公司申請,按純利潤的40%提成,如不主動申請的,公司一經發現將會扣除全部銷售金額。

  十一、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安全準則、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經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可由乙方指定的委託代理人代為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簽署本合同前,雙方確認:

  各方均已認真閱讀了本合同條款及附件,並對合同及附件內容完全理解,承諾嚴格遵守合同約定。

  甲方蓋章: 代表簽名:

  乙方簽名: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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