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電工程施工合同書範本
弱電工程是當前建築施工中重要的內容,那麼簽訂弱電工程施工合同書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弱電工程施工合同書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弱電工程施工合同書範文一
甲 方:
乙 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經友好協商,現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監控工程事宜達成如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範圍:網路綜合佈線
工程內容:裝置購置、系統綜合佈線、裝置安裝和除錯
簽約地點:
第二條 裝置要求及裝置清單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裝置應當是全新的且是合同指定的產品。
裝置清單詳見本合同的附件1,該裝置清單由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併予以確認,經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不可或缺的部分。
第三條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款總額為¥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 甲方應在合同簽署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款項按下列支付方式支付至以下其中一個賬戶。
1.對公賬戶:開戶名稱:廣州市申爵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廣州海珠支行 賬號:44001430401053021330
2.對私賬戶:開戶名稱:曾祥輝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 賬號:6222620710003462569
工程款支付方式為:
1、本合同簽定後 3 日內,甲方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 30% 作為預付款,即¥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預付款到位後乙方開始安排裝置的採購,並根據甲方通知後按時進場。
2、乙方接甲方通知進場後,開始施工後的5天內甲方按照工程進度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 30% ,即¥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
3、乙方對工程安裝除錯完畢後,由甲、乙雙方相關人員組建驗收小組負責工程的驗收,驗收合格並穩定執行一週後,經雙方簽字確認,甲方應在 5 日內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 35% ,即¥ 元整,大寫:人民幣 元整。剩餘工程款總額的 5% 做為兩年質保金,保修期一年屆滿後 5日 內支付5%,¥ 元整,大寫:人民幣 元整即給乙方。
4、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裝置、部件及其運輸、安裝、除錯和兩年期的裝置保修、維護費用,但不包括經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預算外工料費用。乙方已經全面考察甲方場所,並保證本合同附件表格中所列裝置及工料已經足夠滿足安裝設施所需。對於超出部分,甲方不予承擔相關工料費用。
第四條 工程建設期限
合同簽訂,預付款到位後,根據甲乙雙方商定日期,最多不超過7天入場,整個施工工期為 天 年 月 日開工, 年 月 日以前乙方按照設計要求完成裝置安裝除錯,並能正常投入使用
第五條 產品質量及安裝除錯要求
1、乙方按照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的正品裝置,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方案,並提供各裝置有關品質證明書,合格證,說明書,相關軟體資料檔案等。
2、乙方保證本專案所供產品為合同中指定的產品,且包裝為原包裝,內外包裝完好無損,若不能達到要求,甲方有權立即要求乙方更換合格產品直至合同解除。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產品進場時乙方提供供貨證明,經甲方驗收,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發現非正品一律以一賠十。
3、在簽訂合同後,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負責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安裝佈局設計圖紙,在甲方對設計圖紙確認後,方能開始裝置安裝、除錯,要求做到佈局合理、佈線規範,便於使用和維護,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
4、甲方付清總工程款的 60% 後,應負責提供系統安裝和除錯的必要條件,做好施工方的現場協調工作,積極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條件具備後,甲方通知乙方開始施工。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後 日內將工程安裝完畢,在安裝完畢後7日內除錯完畢。
5、系統安裝、除錯過程中如有不符合技術要求的,應立即返工直到達到標準。
6、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保證以下起碼標準:
1所有線路封閉,不存在任何管線外露;
2所有隱蔽工程在甲方檢驗並書面確認後進行隱蔽;
3所有線路排線科學、有序,不存在任何可能導致線路混亂不清、短路的情況。
7、由甲方提供安裝場地和電源。
第六條 技術標準和質量保證
1、佈線標準:乙方綜合佈線方案,嚴格遵照國際《綜合佈線系統工程設計規範》GB50311-2007。
2、乙方所供裝置均以生產廠家提供的產品技術資料為技術標準,該等裝置應能達到系統穩定執行的要求,若不能達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產品,由此帶來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對綜合佈線、裝置質保期限為兩年。
4、工程完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保證在甲方提出後24小時內派人員檢修。
第七條 工程裝置的驗收
1、甲方付清預付款後,乙方應及時將工程裝置及其部件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乙方應要求甲方驗收後書面確認,由乙方負責保管,領料。
2、甲乙雙方在工程結束後,將根據甲乙雙方確認的書面驗收單進行裝置、部件和安裝工程費款項結算。
第八條 技術支援及售後服務
1、在系統正式投入施工後,乙方保證派遣專業技術人員按施工的不同階段指導實施,並保證進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裝除錯應嚴格按規程進行,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3、乙方為甲方培訓2名操作人員,要求能達到正確使用和維護裝置。
4、乙方承諾質保期內如遇產品質量和系統除錯問題,經電話面授無法解決的,乙方將在5小時到專案現場進行故障排查和解決有關問題。
第九條 驗收和移交
1、系統除錯開通壹周內,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組織驗收,並提供相關資料。甲乙雙方主管部門組成驗收小組,驗收小組由雙方各指派2名人員組成,驗收小組對系統作全面驗收,驗收合格後各方簽字確認,簽註驗收結論,並由乙方移交給甲方。
2、如甲方在一個月內沒有進行驗收的,則視為預設工程驗收通過。
第十條 裝置保修
1、乙方所提供合同內裝置,從驗收之日起,所有產品及零配件質保期按規定處理。在質保期內,若產品有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免費更換或維修。質保期滿後,裝置維修時,乙方按成本計算。更換的產品必須為新品,且質保期從更換之日起算。
2、出現簡單技術問題時,乙方應提供電話諮詢,4小時內解決問題。電話諮詢無法解決的,對複雜技術問題,乙方應24小時內到現場服務
重大技術問題應在48小時內到現場服務。若48小時仍不能排除故障的,則應由乙方提供不低於原裝置標準的備用產品保證乙方的正常使用。
3、系統開通後壹年內如出現使用故障,乙方負責免費維修,如故障是因人為或意外引起的,需調換的裝置或零件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工程的規模、裝置規格、安裝地點等,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無合理理由,中途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為未履行部分工程款總額的40%;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場地等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順延外,甲方應當償付乙方停工期間的損失;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根據逾期款額和預期期限按照日千分之五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5甲方拒絕接收裝置和部件,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的來往運費及額外產生的倉儲費等乙方實際所發生的損失;
6由於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裝置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的以下行為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更換、重做、維修等義務外,直接影響甲方正常工作進展,或有其他嚴重違約情形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並不承擔相應的賠付責任:
A、提供的裝置不符合附件清單所列明細或技術要求;
B、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C、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技術要求交付工程。
2乙方未提供裝置保質、保修服務,或乙方提供的保質、保修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要求的,甲方除要求乙方繼續承擔相關義務外,可拒絕支付質保金。
3乙方未能按時完成專案工程的按照除錯,影響甲方正常工作開展的,乙方按照每天工程款總額的0.5%作為逾期滯納金支付給甲方;甲方沒有按照工程進度支付相應款項給乙方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工程款總額的0.5%的滯納金支付給乙方。
4因乙方提供的裝置及零配件質量問題或施工過程中的疏漏導致甲方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責任免除
1、因甲方不正確的保管、使用、操作等行為引起的產品乃至系統問題,應由甲方承擔責任。
2、發生不可抗力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均應當免除對方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損失擴大的,由該方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施工期間出現乙方員工工傷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施工期間出現如乙方損壞甲方財產,由乙方照價賠償。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並由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裝置保修、維護期屆滿之日終止。
第十六條 糾紛處理及其他
1、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年 月 日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弱電工程施工合同書範文二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第一條、 工程專案: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範圍及內容:綜合佈線工程
乙方具體負責:
1 綜合佈線工程中的配管、配槽、穿線、底盒安裝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 開工日期:
2. 完工日期:
第三條、 工程計價方式:
本工程採用竣工圖定額計價法。採用2000年《建築與建築群綜合佈線系統預算定額》、《通訊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通訊建設工程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通訊建設工程費用及預算定額的使用說明》。
按照《通訊建設工程費用及預算定額的使用說明》的規定,本工程為通訊線路工程二類工程,相應取費標準按照二類工程計取。
工程決算以竣工圖為準。該工程的工程造價以竣工決算為基礎,工程取費標準由審計部門依照定額確認,工程最終造價以審計部門認定為準。工程最終審定的審減率超過8%,則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審計費用。審計費標準為審減額的4%計取
第四條、 承包工程付款方式:
1. 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進入工地施工之日起10日,甲方先向乙方發放工程造價經審計審定後的部分工程款。
2. 其他工程費按照形象進度付款至70%,每月25日由乙方向甲方報當月的工程結算書,一式四份,甲方對乙方所報的書面結算進行稽核,稽核後
10日內向乙方支付所報進度款的70%。
3. 系統工程結束, 竣工並除錯驗收合格後,工程造價經審計審定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合同款總額的95%。
4. 甲方留乙方工程款的5%作為質保金, 除錯並竣工驗收合格一年後如未有質量問題,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餘款。
橋涵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