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本科畢業論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15日

  當前,伴隨中國改革的日益深化和開放的愈漸擴大,中國保險業的發展也面臨著一個千載難逢的機遇。保險公司不斷開發保險品種,開拓保險市場,保險行業正發展得如火如荼。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壽險業銷售培訓問題研究

  對於缺少專業知識和職業判斷的受訓人員來說,按照不規範培訓的內容和要求,會被動盲從進行營銷活動,稱之為“庸人型”銷售人員。“庸人型”銷售人員思想和行動受制於他人,缺乏基本的職業的自主判斷,不能全面準確理解保險產品,不能規範有序展業,銷售不合適的產品或者銷售給不合適的消費者等錯誤銷售行為較多。對於具備專業知識和職業判斷的受訓人員來說,一部分堅持誠信從業的風格,科學長遠的規劃職業生涯,規範從事營銷活動,稱之為“好人型”銷售人員。一部分存在僥倖心理,受短期利益的驅使故意違規從事營銷活動,稱之為“壞人型”銷售人員。這兩種銷售人員在市場競爭中相互影響和博弈,如果在秩序混亂的市場環境中,長期以來就會產生“劣幣驅逐良幣”的市場效應,“好人型”銷售人員被市場淘汰或者被同化為“壞人型”銷售人員。反之,如果是在秩序規範的市場環境中,“好人型”銷售人員將成為主流,“壞人型”銷售人員將逐漸被淘汰出市場。

  綜上所述,壽險業以業績為導向、委託代理營銷體制下粗放型的發展方式和考核機制,容易將保險公司和銷售人員繫結形成利益同盟,造成保險公司和銷售人員兩方受益、消費者一方受損的利益格局。不規範的培訓會強化銷售人員可以違規營銷的暗示和訊號,銷售人員違規營銷的額外利益也會刺激保險公司放任不規範的培訓,因此,雙方都會極力掩蓋違規行為,努力維護既得利益。培訓在銷售過程中牽一髮而動全身,控制好培訓環節,提高培訓質量,就可以培養合格的銷售人員隊伍,進而引領銷售的發展脈絡,最終提高銷售品質,減少或者根除銷售誤導行為。反之,對於不規範的培訓,如果保險公司缺少必要的監督管理機制,沒有可行的糾錯矯正通道,銷售人員缺失獨立的職業操守,必然培養出大量的“庸人型”、“壞人型”的銷售隊伍。這種型別的誤導行為涉及範圍較大、情節惡劣,極易引發群訪群訴、集中退保等重大事件,嚴重侵害了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培訓存在的主要問題

  為了解銷售培訓的基本情況,筆者對河北省壽險公司進行了專題調研,認為存在以下主要問題:內控管理制度不完善,培訓的審批、組織、實施及內部監督等環節存在缺陷或者漏洞,培訓人員、培訓教材、培訓內容和方式等內控活動較為混亂等。不合規的培訓培養了不合格的銷售人員,不合格的銷售人員必然導致不合規的銷售行為。

  一內控管理制度和體系尚不完善,內控執行力低下

  一是培訓活動在組織管理、財務預算、實施執行、風險控制及內部監督等方面尚未建立流程化、規範化及標準化的運作管理體系,尤其一些保險公司風險控制和內部監督存在空白或者漏洞,對可能面臨的風險、如何控制管理風險、如何完善防範體系沒有清醒的認識,沒有及時完善科學的內控制度。委託培訓、多頭培訓及分散培訓的實際現狀,使公司缺少必要的內部監督機制或者難於有效監督。少數公司未建立對違規培訓的內部責任追究制度,放任和助長了短期趨利的培訓行為。二是雖然部分保險公司能夠建立較為完善的內控管理制度,但是基層分支機構學習貫徹情況較差,實際效果相對預期目標大打折扣。比如,有的公司規定培訓教材應由總公司編寫印製,電子培訓課件經加密處理不能修改,定期稽核整理培訓教材,但實際上從分公司到中心支公司,對產品培訓課件進行修改,違規培訓銷售人員。比如,有的公司規定應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講師,使用總公司統一教材,但實際上大部分為兼職外勤講師,使用自己整理的銷售話術進行新人培訓。

  二組織管理科學性較差,實施運作較為混亂

  一是培訓實施載體多種多樣,管理難易程度不同。培訓班、研討會議等大型集中培訓經審批或經有權人同意後,管控手段較為豐富,管理難度相對較小。早會、夕會等小型日常培訓一般未經審批,次數頻率大,累積時間長,分佈範圍散,特別是對培訓內容、培訓人員的管理難度較大。二是保險公司直接舉辦的培訓少,一般對新產品、銷售新人直接培訓,其他培訓主要通過委託代理和以點帶面的傳承轉訓方式,增大了變動機率。代理制銷售人員自行組織實施培訓,講授保險產品、營銷技能及銷售政策的現象較為普遍,增加了管理難度。三是培訓管理部門配置不合理,垂直傳承模式的培訓效果不好。有的保險公司市級機構甚至省級機構無專門部門,支公司或者營銷服務部僅僅配備培訓崗或者兼職講師。分業務條線或者分銷售渠道獨立培訓,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統一性和權威性較低。個人營銷、電話營銷渠道培訓部門隸屬於業務管理部門,銀行郵政代理渠道幾乎無培訓部門,僅在省級機構和市級機構業務管理部門下設培訓崗位或科室。

  三專、兼職培訓人員整體素質偏低,培訓成效不高

  一是兼職和專職培訓人員並存,整體素質不高。學歷背景上,專職培訓人員以大專學歷為主,全日制金融保險專業人員較少。職業背景上,主要從業務銷售人員中培養,銷售技能水平較高,依法合規知識欠缺。兼職培訓人員主要從事銷售及銷售管理工作,多為代理制銷售人員,專業認知能力較低,依法經營意識淡薄。兼職人員在數量上佔有優勢,主要分佈在承擔銷售任務的市級機構以下分支機構。以某保險公司為例,全省專職人員75人,兼職人員122人,兼職人員主要分佈在支公司。二是檢驗培訓成效的標準是能否“生產”和“培養”出專業高效、誠信規範的銷售人員。當前,合格、優秀的銷售人員仍然是制約壽險業發展的人才短板和稀缺資源。培訓中側重產品功能特點、營銷展業技能及銷售隊伍管理等內容,輕視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及誠信教育等內容,就會培養出先天誠信不足的銷售人員。包括崗前培訓和後續教育常態化的持續培訓管理體系尚不成熟,以相對成熟的個人營銷培訓體系為例,通常包括新人入司、銜接轉正、主管育成等流程,但是營銷員大進大出、頻繁流動,只有少數高階銷售人員才能接受較為全面的培訓,銷售人員整體素質不高。

  四培訓材料管理漏洞較大,違規問題突出

  一是培訓材料包括培訓教材、培訓講義、電子課件及產品說明書等材料,簡單分為制式材料和非制式材料。制式材料由總公司或者授權省級分公司編寫印製,非制式材料可以由其他分支機構編寫印製,非制式材料從使用數量和使用頻次上多於制式材料。當前,分支機構擅自修改制式材料,使用不合規的非制式材料誤導銷售人員進而誤導消費者的問題比較突出。比如,有的公司修改總公司的產品培訓課件或者自行提煉總結營銷話術進行培訓。有的公司通過研討會、經驗分享刊物等培訓方式向銷售人員釋出違規銷售案例和違規銷售話術。培訓存在的問題長期不能改正、完善,直接影響到培訓質量,最終影響銷售人員的素質和銷售行為的品質。究其原因如下:短期趨利、粗放經營的不科學發展方式和重業績、輕質量的考核評價機制從根本上導致保險公司對培訓工作不重視,培訓在決策中處於次要地位。委託代理的營銷管理體制和既得利益格局使市場參與主體產生維護現狀的惰性,對改進問題消極被動。保險監管部門對培訓管理尚有制度空白和常態化的監管缺位,沒有對保險公司改進問題產生壓力和推力。

  對策建議

  如何規範培訓行為,培養合格的銷售人員,減少並根除銷售誤導行為,需要構建政府監管部門、保險公司、銷售人員等多方參與,齊抓共管的監督管理體系。因此,保險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巨集觀指導作用,科學決策、統籌考慮,充分發揮外部政府監管“有形的手”和保險公司自我約束“無形的手”兩種作用,以加強培訓監管為抓手,通過提高違規成本、健全獎懲機制來嚴格監管,形成對保險公司的倒逼機制,督促保險公司加強內部管理、自覺主動改進完善培訓管理工作。

  一是整理完善現有分散的監管制度,建立健全有關銷售培訓的保險監管政策,堵塞制度空白和缺失,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前瞻性。吸收借鑑行業較為先進合理的經驗做法,科學論證決策,抓緊制定有關銷售培訓的監管制度,比如,規定設立保險公司培訓合規負責人,嚴禁“以會代訓”、誤導培訓。規定培訓人員資質,嚴禁營銷員自行組織培訓活動。規定保險公司對銷售人員集中進行產品培訓,嚴禁營銷員傳承轉訓進行產品培訓。規範培訓用語,嚴禁使用“存”、“取”及“利息”等用語。明確規定培訓材料編寫印製管理許可權,加強對電子培訓課件的管理,嚴禁私自修改培訓材料。

  二是加大對銷售培訓的檢查督導力度,定期對培訓的合規性進行稽查式調研或者專項檢查,逐漸建立完善銷售培訓定期報告制度、培訓合規負責人專題彙報及現場督導評估等常態保險監管機制。督促保險公司對銷售培訓進行實時全程監督檢查,加大內部責任追究和處罰力度,使保險公司充分認識到銷售培訓管理對治理銷售誤導、提高銷售品質和服務質量的重要作用,積極採取措施,完善內控制度,提高培訓質量,完成育才養才的預期目標。

  三是儘快建立完善保險銷售人員從業基本標準或者具體規定,提高銷售人員的專業化和職業化水平。堅持“德才兼備”標準,由保險監管部門或者委託行業協會明確銷售人員資格准入、執業註冊、教育培訓等規定,重點完善崗前培訓、後續教育等持續培訓管理制度,有條件成熟的可以試點在全行業建立培訓管理資訊系統,提高培訓的資訊化、透明化。合格的銷售人員應緊緊圍繞“客戶之上”和“合法誠信”兩個中心,面向消費者,合理評估保險需求,履行法定銷售程式,向消費者推薦合適產品。在此標準基礎上,保險公司逐漸建立完善培訓教育管理制度,加強內控管理,培養出合格的銷售人員。本文作者:聶志煒 單位:河北保監局

  範文二:保險資金運用的完善路徑

  自2004年以來,我國保險業快速發展,保險企業經營狀況向好,使保險資金運用額度不斷大幅提升。根據中國保監會統計,2004~2011年,我國保費收入從4318.1億元上升到14339.3億元,年均增長率保持在18.7%。2012年,我國保險業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約1.549萬億元,同比增長8.01%,達到歷史新高。保險資產規模從2004年的11,853.5億元增加到2011年的60138.1億元。在此影響下,我國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餘額保持較高的增長速度,從2004年的10680.7億元增長到2011年的55473.9億元,年均增長率高達26.5%,遠遠高於國民經濟增長速度,提高了保險資產佔金融資產的比重。根據保監會統計結果,2012年我國保險資金運用餘額高達6.85萬億元,總體規模進一步擴大。

  目前,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結構也發生了明顯的變化,主要表現為,銀行存款和國債的比重下降以及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和股票的比重上升,保險資金投資方向更加多元化。首先,較低的利率水平和快速發展的資本市場,使銀行存款比重不斷下降。銀行存款的比例由2004年的47.05%下降到2007年的24.41%,達到歷史最低點,2010年銀行存款比例略微上升到30.21%。其次,債券在保險企業的資金運用渠道中所佔比例有明顯上升。2010年,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分別佔保險資金運用的21.80%和17.23%。此外,證券投資基金的比例也穩中有升。最後,投資更加多元化,增加了對基礎設施、不動產等另類投資的比重,2010年該比重達到14.61%。[2]目前的配置領域已包括固定收益類投資、權益類投資、另類投資和境外投資等四大類共幾十個品種,可較好地兼顧保險資金對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的要求。

  我國保險資金儘管主要投向債券、存款等低收益率專案,但是,保險資金運用收益深受資本市場行情影響。2007年保險資金收益率高達12.17%;2008年受全球金融危機影響,保險資金收益率急劇下降至1.91%;2009年在經濟刺激計劃影響下,保險資金收益率又上升到1%。2010年,保險業累計實現投資收益2014.59億元,收益率4.84%,基本滿足資產負債配置需要。其中,銀行存款實現收益385.97億元,收益貢獻度19.16%,收益率3.19%;債券投資實現收益943.04億元,收益貢獻度46.81%,收益率4.45%;權益投資實現收益625.04億元,收益貢獻度31.03%股票投資收益率7.97%,基金投資收益率10.05%。2011年,保險業實現投資收益,收益率為3.6%。2012年我國保險業實現投資收益2085.09億元,投資收益率僅為3.39%,這也是近幾年最低的。我國保險資金運用過度依賴資本市場,但資本市場長期低迷,導致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收益率水平還不是很高,平均收益率保持在3%左右,保險資金運用總體上實現了穩定收益、風險可控和穩健執行的目標,保險投資相對穩健,能夠支援保險市場發展。

  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主要問題

  1.保險資金運用收益率較低

  目前,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整體收益率約為3.6%,遠低於國際上發達國家8%的平均水平,發達國家的保險資金收益率一般都高於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而我國則明顯低於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這主要因為我國保險業整體保險資金運用水平不高,存在專業化程度不夠高、資金運用效率較低、資金運用結構單一等方面的不足。首先,資金運用結構方面的原因。當前,由於我國保險資金運用限於銀行存款、金融債券、政府債券、企業債券、買賣證券投資基金等,因此,銀行存款下調、債券市場波動以及證券投資基金價格下跌,都使保險公司投資回報率一度下降,對各保險公司的業績影響很大。其次,我國資本市場發育還不完善,相關法律制度還不健全,存在大量非市場化手段和暗箱操作,這使資本市場波動較大,導致保險公司難以從資本市場中獲得長期、穩定的投資收益。最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盈利能力不足。高度壟斷的保險資金運用模式導致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市場化程度不高、盈利模式單一、專業化人才缺乏。正是因為上述原因,導致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收益率水平一直不高,但同時也說明我國保險資金運用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間。

  2.保險資金運用結構存在失衡

  目前,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已不斷拓寬,投資種類不斷增加,但是仍存在保險資金運用結構失衡問題,主要包含以下兩種失衡:1投資種類失衡。一方面,對銀行存款和債券這兩種投資方式過度依賴,使保險資金受貨幣政策和利率走勢的影響十分明顯,影響了保險資金的收益率和安全性。根據發達國家的經驗,股票和基金是其保險資金的主要投資方向,如美國保險資金對股票和基金的投資比例高達80%,而我國該比例僅佔不到20%的比重,遠低於發達國家的比重。[4]另一方面,保險資金運用渠道有待進一步拓寬。儘管近年來我國保險資金投資渠道由原來的銀行存款、政府債券、金融債券擴大到定向國債、證券投資基金和不動產等,但現實中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狹窄和限制較嚴的局面仍然存在。2投資週期失衡。我國保險資金80%以上來自壽險資金,而壽險資金中70%以上又是中長期資金。然後,由於投資工具缺乏、投資品種單一、投資期限較短,導致我國保險業資產與負債失配現象嚴重,存在較大的再投資風險,影響了保險資金的良性迴圈和資金使用效果。

  3.保險資金管理機構缺乏市場競爭力

  國際上保險資金運用主要有3種模式:外部委託投資、公司內設投資部門、設立專業化保險資產管理機構。我國自2003年7月第一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成立以來,目前,保險資產管理行業已經形成9家國內資產管理公司和1家外資投資管理中心並存的局面。目前,10家機構管理著保險行業約90%的資產,在國內機構投資者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這種模式的優點是,這些保險資金投資管理公司按保險監管要求設立,可以實現總公司按部門、按險種進行投資,對資產直接進行管理和運作,可以在更大程度上符合保險資金運用中的安全原則;主要缺點是,保險資金投資管理公司由於缺乏競爭機制,難以適應資產管理中的專業化和服務多樣化要求,不能實現對保險資金集約、統一和高效的管理,難以提高保險資金運用水平和提升風險管控能力。2011年4月,保監會下發《關於調整〈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有關事項通知》,大幅提高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准入門檻,同時擴大了受託資金的範圍,可以委託券商、基金公司管理保險資產,從而有望通過競爭提升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投資能力。

  主要發達國家保險資金運用情況

  發達國家高度重視保險投資,將保險投資看作與承保業務並重的兩大主導業務,因此,發達國家普遍放寬投資渠道,降低投資比例限制。儘管各國由於國情不同,在保險資金運用的理念、規模、結構、效果和監管等方面差別很大,但是對於我國完善保險資金運用具有一定啟發意義。

  1.美國保險資金運用

  美國保險公司一般具有較強的投資風險管理能力,擁有豐富的投資渠道和比較規範的投資管理體系。選擇的投資方式非常多元化,股票、債券、貸款和不動產投資等都是美國保險資金投資的重要方式,其中,公司債券是其最主要的投資渠道。如美國壽險資金運用中債券佔所有資產的比重最大,約佔總資產50%~60%左右;貸款的比重逐步下降,取而代之的是股票投資的比例穩步上升。根據美國壽險協會發布的資料,2011年美國壽險資產分佈情況為:公司債券為32.9%,所佔比重最大;股票所佔比重次之,為28.1%;其次,是政府債券,所佔比重為8.4%;抵押貸款比重也高達6.2%;其他為非投資資產3.6%、保單貸款2.4%、短期投資1.6%、現金和現金等價物1.0%、不動產0.5%和其他投資資產。但美國沒有聯邦的保險法,而是由各州立法,各州有比較嚴格的保險資金投資比例限制。[5]從以上資料可以看出,有價證券是美國保險資金運用的主要渠道。一方面,美國成熟的證券市場為保險資金提供較為可觀的回報率;另一方面,類似次貸危機這樣的金融動盪也很容易影響到保險資金投資收益。總體來說,美國的保險資金運用模式較為成熟,具有較高的投資效率和較好的投資效果。

  2.英國保險資金運用

  英國的保險行業和保險公司高度自律,投資管理體系也比較成熟,因此,英國的保險投資監管相對寬鬆,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自由度很大,這種投資模式在英國運轉良好。在保險投資結構上,英國壽險公司投資以有價證券為主,比重約為70%左右,其次為單位信托基金UnitTrust,固定資產和其他投資比重相對較低,對海外投資比重較大是英國保險資金運用的一個重要特徵。2010年,英國保險資金投資規模總計為17190億英鎊,從投資構成來看,英國國內有價證券比重為37%政府債券為13%、公司債券為10%、普通股為14%,海外有價證券比重為35%政府債券為5%、公司債券為14%、普通股為16%,有價證券比重共計72%,單位信托基金比重為15%,固定資產比重為6%,現金和其他投資比重為7%見表1。從保險投資效果方面,英國發達的金融市場和寬鬆的監管環境,決定了英國以有價證券投資為主和海外投資比重較大的特徵。投資有價證券為主意味著保險投資效率較高,海外投資比重大意味著很容易受到海外證券市場行情的影響,保險資金運用的穩定性不佳。

  3.日本保險資金運用

  日本保險公司的投資理念更注重安全性和流動性原則。一方面,對保險投資監管較為嚴格;另一方面,重視海外市場在保險投資中的作用,有價證券所佔比例較高。截至2011年底,日本壽險總資產達到326.95萬億日元,其中日本政府債券佔比最高43.2%,其次是海外證券14.4%,遠遠高過本地公司債券7.8%和本地股票4.5%的投資比重。[6]日本過去最受歡迎的資金運用渠道是貸款,然而由於日元升值和長期低利率,日本保險公司不得不積極從事海外投資活動,主要是投資美元證券包括美國國債、公司債券、公司股票、資產支援債券等。根據《華爾街日報》的資料,目前,日本約3萬億美元的海外資產中相當一部分投資來自於保險資金,僅日本最大的3家保險公司———日本生命Nip-ponLife、明治生命MeijiYasuda和東京海上TokioMa-rine就擁有超過6800億美元的海外資產。[7]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以來,日本保險資金投資方向發生明顯變化,股票和貸款的比重略有下降,而債券和存款的比重則略有上升,以防範金融危機的不利影響。日本嚴格的監管保證了保險投資的穩定性,但由於投資於銀行和信貸領域的比重比美國和英國要高,所以,日本保險投資模式的效率和收益率相對英美表現一般。

  4.德國保險資金運用

  德國保險資金運用相對於其他國家更加註重安全性,在投資策略、投資渠道和投資監管上更加保守。在保險投資結構上,德國在全球金融危機之後更加強調對安全性最高的債券的投資,而股票類投資比重則有所下降。2011年,各類債券和貸款的投資比例由2007年的73.0%上升到80.5%,其中,貸款和抵押債券所佔比例較高,分別為26.2%和23.9%;股票類投資比例則由8.2%下降到2.9%,權益類投資佔11.1%,不動產比重為3.1%,其他投資佔2.5%。[8]在保險投資監管上,德國依據《保險監管法》對保險投資進行嚴格監管,對各類投資都有嚴格的比例限制。如投資於國內債券不超過其總資產的5%;投資於外國公司股票不超過保證金以及許可資產的20%;新成立的公司投資於外國公司股票不超過保證金及許可資產的10%;投資於股票及國內投資公司管理的證券資產及特別資產之和不超過保證金的20%及許可資產的20%。[9]從投資效果來看,德國以商業銀行為主的穩健的金融體系,一方面使德國保險投資具有較好的穩定性,抗風險能力比較突出;另一方面,以債券和貸款為主的投資渠道決定了德國保險資金的收益率不高,尤其在經濟形勢較好時與美國、英國相比存在一定差距。總之,發達國家保險投資具有一些共性特徵:一是投資渠道比較廣泛,保險投資方式比較靈活,幾乎涵蓋了金融行業的全部投資領域,有利於分散投資風險、達到最佳的投資組合。二是資產證券化程度很高,有利於資產的流動性併兼顧盈利性,為提高保險投資的盈利能力提供了條件;三是通過規定投資比例來控制投資風險,既規定各類投資所佔保險總資產的上限,又規定了每筆投資佔籌資主體的上限,有效控制了保險投資風險;四是海外投資比重較大,但是,在世界經濟不穩定的情況下,海外投資具有較大的風險性;五是發達國家的資本市場為保險資金運用提供了寬鬆的投資環境和更多的投資選擇,有利於保險公司通過資金運用有效地管理系統性風險。[10]

  我國完善保險資金運用的對策措施

  1.積極創新保險資金運用方式

  在遵循流動性、收益性和安全性三原則的基礎上,可以考慮適當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借鑑發達國家保險資金投資的成功經驗,並結合我國保險行業、資本市場和金融體系的具體情況,對保險資金運用方式進行適當創新,提高保險資金的收益率和抗風險能力。如可以考慮壽險資金以適當形式投向住房抵押貸款,也可以考慮有限度增加股票、黃金和海外證券等方面的投資,以抵禦通脹和分享經濟增長成果。另外,還可以結合國家發展需要適當擴大保險機構對鐵路、高速公路和能源專案等基礎設施的投資規模,不僅可以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還可以獲得一定的經濟效益,分享我國經濟增長帶來的普遍利益。當然,對於風險較高的房地產、金融衍生品、創業風險投資等種類要嚴格限制。

  2.進一步完善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體制

  首先,要進一步明確符合我國國情的保險資產監管目標。這要求建立一套適合我國經濟發展和金融環境的保險資金監管模式,既不能延續以往的嚴格監管,又不能完全效仿發達國家的寬鬆監管。其次,在強化償付能力監管的基礎上創新保險資金運用監管方式,使監管工作更加深入保險資金運用之全過程,既為保險企業根據市場優化資金配置,又通過差異化的分類監管措施來強化監管,保證企業抵禦風險能力和償付能力。最後,放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設立門檻,推進設立專業化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的制度探索,提高另類投資運作效率,更好地滿足保險資金的多元化資產配置需求。加快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的二級市場建設,提高產品流動性,提升保險資產配置效率。

  3.推動保險機構建立嚴密的風險控制制度

  金融危機的經驗告訴我們,資金運用風險是導致保險業出現系統性風險的最重要原因。所以,除監管部門強化監管之外,保險公司也應建立起嚴密的風險內控制度。一方面,保險企業要建立並完善風險評估和監控機制,重點強化對投資房地產、金融衍生品等部分高風險行業的風險控制,充分發揮風險預警體系的作用;另一方面,重視保險企業內部的公司治理結構建設,以完善企業管理推動企業風險控制能力的提升,使保險企業涉及的每項投資活動以及每項投資活動中的每個環節都能處於內控制度的管轄之下,實現保險企業既定的投資策略和收益目標。[11]最後,保險企業在投資活動中還要採取規範的市場行為,這也是防範風險、獲取收益和實現長期穩定發展的重要保證。

  4.提高保險企業的資金運用能力

  目前,國際通行的保險資金投資渠道我國都已基本放開。2012年5月,《關於保險資金運用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一方面,擴大了保險機構的投資範圍;另一方面,也提高了投資資質的門檻,對保險公司的配置能力及風險管控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相比傳統投資渠道,很多新型保險資金運用方式需要較高的投資能力和較強的專業知識,保險機構必須具備符合多元化風險、收益、現金流需求的資產配置策略和能力,從而提高保險機構的資產配置效率。一是要充分利用專業化保險資產管理機構,以對保險資金實行集約、統一和高效的管理,藉助信託制度實行資金運用的創新;二是要分散投資、區別對待各種型別的保險資金,提高風險管控能力;三是儘快制定保險資金運用的相關能力標準,特別是針對基礎設施、不動產、股權等另類投資渠道的能力標準,以進一步推動保險機構的資金運用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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