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財務管理論文代發表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2日

  村級財務管理的好壞直接關係到農村的穩定、改革和發展,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方面。下文是小編給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希望能幫到大家,歡迎閱讀參考!

  篇1

  淺探村級財務管理

  [摘要]隨著黨和政府對“三農”問題的高度重視,我國的農業和農村經濟得以快速發展,新農村的建設亦投入了大量的資金。在這樣的發展形勢下,作為最基層的村級財務管理工作至關重要,其管理工作中的種種表現也就展示農村改革的成效。而其當前財務帳目的混亂、監督的缺失、財會人員素質較低等問題已成為農村經濟新程序上的瓶頸。去發現和解決這些問題是當前我們農村工作中亟待討論的問題。

  [關鍵詞]村級財務管理 會計委派 審計監督

  2004年江蘇宿遷率先在網上實習財政公開,2008年5月我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開始實施,2009年10月廣州市財政局公開了本市114個部門的財政預算,直到2010年3月四川省巴中市白廟鄉政府將本年1、2月的公務開支明細長在網上進行公示。從市到縣到村級財政的級級公佈,一方面表明了我國對農村經濟的重視,另一方面也使得人民能批評和監督政府,履行自己的公民責任和權利。作為新農村建設基礎的村級財務管理,其不但關乎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更關係到我國農村改革政策的實施和農村經濟的發展與穩定。

  一、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村財會人員素質較低,財務管理意識較弱

  村財會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大多數人員學歷較低,缺乏專業的會計業務知識.。一般來說只有部分村級會計人員擁有中專或大專學歷,大多數的村級會計人員則是小學或初中文化,而有文化的年輕人大多寧可外出打工也不願意做村會計,以致於更多的村級會計似乎只要會寫字便可上崗工作,其中無會計從業資格證而上崗或是沒有經過專業會計培訓的現象普遍存在,甚至有些村會計不會記賬,而有些村會計在月末、季末、年末編制會計報表時,往往不是根據賬簿,隨意填制,從而造成賬表不符的現象相當嚴重。

  同時,雖然國家和各級政府對於村級財務管理有著眾多的相關規定,但是村級財會人員和村級幹部對此都未能引起足夠的重視致使財務的管理工作落到實處的寥寥無幾。

  2、會計相關制度的不健全,流於形式

  村級財務管理意識的薄弱,使得村級單位在設立會計機構和會計崗位時沒有引起足夠的認識,有的沒有設立相應的會計機構,也有的在設立過程中較為隨意、不規範或是設定的會計崗位分工不明確,有的甚至出納會計都為同一人兼任,這樣的財務本身就缺乏了有效的監督,使得所謂的民主和監督流於形式。

  財務工作是一項業務性很強的工作,而村級的財務工作更要涉及到當前國家關於農村的各項政策,而部分村級財會人員業務水平較低,對於相關的業務操作根本不能規範完成,對於上級撥給的補助款和返還款的收取隨意用沒有財政監製章的普通收據填制,白條入賬和抵庫的現象更為嚴重,各種沒有經辦人、領款人、領款單位和審批簽章等要素不齊全的收支單據更是數不勝數。這樣狀況使得村級會計在離職的時候交接的材料一塌糊塗,交接手續不健全或是沒有辦理任何交接手續便離職的也大有人在。

  3、財務工作混亂

  當前農村推行了以“村帳委託鄉代管”為主要內容的村級財務管理,這就要求鄉、鎮和街要將村級集體資金納入到代理財務會計的核算和稽核監督上來,但是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部分鄉鎮街並沒有按要求將村集體統一經營收入、籌資款、代收款和借貸往來等納入到應代管的集體資金中來,大多村級財務對這一部分資金仍然由自己進行管理。這樣就形成了“一村兩賬”的局面,使得村級財務工作中出現了資金管理混亂,會計賬目不清,各項開支缺乏約束和監督等問題。這又為部分村和部分村幹部違規操作或中飽私囊留下了制度上的漏洞。如:利用兩頭報賬或者製作假賬,賬外賬,賬證不齊的缺賬,甚至是做糊塗賬或者不入賬、不設賬,白條列支入庫入賬,發包、出租手續不規範,隨意扣減國家補助款、徵地拆遷款,公款私存、濫發補助、貪汙挪用村集體財產或是公款吃喝旅遊等,這些現象在很大程度上是制約農村經濟穩定增長的突出的亟待解決的問題。

  4、缺乏行之有效的監督

  一些村的財務管理之所以出現混亂的局面,一方面是由於村級會計和民主監督制度不健全而使得監督行之無效。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公民對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的民主監督渠道有個人申訴、法院控告、檢舉揭發、人大質詢、全民公決等。而對於村民來說,當其直接民主監督無效時,雖然有權向村黨支部,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有關部門應及時調查核實,依法處理。但是村財務監督的物件是村委會成員,而村委會成員往往又是民主監督的直接或是間接組織者和領導者,這樣監督與被監督物件之間往往有著多重利益關係,村級財務也就沒有形成一個獨立的監督系統。除此之外,村民的監督渠道不暢通,資訊滯後也是影響其監督的另一個原因。

  另一方面,村民的民主監督意識不強,而鄉鎮、街會計委託代理部門沒有充分發揮其管理和監督作用。其本是村級財務管理的業務主管部門,應對村級財會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對村級財務公開進行監督、定期審計和檢查。而在實際的村級財務委託管理工作中,部分鄉鎮存在著經費短缺或是人力不足等原因,直接影響委託管理部門職能的發揮,起不到管理、監督的作用,從而導致財務管理混亂、監督不到位的局面出現。

  二、加強村級財務管理的幾點建議

  1、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村賬委託代管機制

  根據財政部2008年印發的《關於開展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進一步規範“村賬委託鄉管”模式。村賬委託鄉鎮、街代管與村賬鄉管有一定的區別,比如村賬鄉代管的管理方式可概括為“一個委託、兩級稽核、三方履職、四層監督、五權不變、六個統一”。村賬鄉管的管理方式一般為預算共編、帳戶統設、集中收付、採購統辦、票據統管,其核心內容主要是“村賬鄉管村用”。村賬委託鄉管在很大程度上規範了財務會計的操作流程,並起到可一定的監督作用。

  而在實施委託代理機制的同時,並不意味著村級財務管理喪失了自主的管理權,村級會計在委託的之際也要對每筆經濟業務對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進行合法性、真實性的稽核,加強村級財務手機預算管理,發揮預算管理的監督作用,並定期對村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專項資金、集體資金和財產進行審計,尤其對於“一事一議”的專案要進行必要的事前、事中和事後審計。

  2、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強化民主監督

  農業部、監察部和國務院糾風辦於2005年7月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村幹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專項審計的通知》,指出:村幹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經常性的重要工作,各級管理部門和監察機關、糾風辦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大監督檢查和工作指導的力度。

  因此在村幹部任期或是離任時的審計中,一要注意審計以下內容:村集體財產的處置;土地的發包與承包情況是否符合規定;村級集體債權和債務的管理情況;村級專項資金的管理是否到位;村級財務是否公開,公開的程度如何;財務管理過程中是否存在違法違紀行為以及村經濟目標的完成情況。一旦發現問題則及時檢查整改,如果問題重大應及時彙報上級相關部門以便儘快處理。同時加大懲罰力度,進行分級責任追究制,將村幹部的任用、工作考核和獎懲相掛鉤,明確村幹部的經濟責任。

  村財務除了及時進行公開以外,還應確實履行民主政策,凡關係全村集體經濟利益的事項,均須經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和決定,且有權對村經濟事項和賬務等提出質疑並要求解釋。

  3、提高村幹部素質,確保村級財務管理的質量

  村級財務管理質量的如何不僅是村會計的本質工作,其他村幹部也是其的責任主體之一。村幹部的素質如何就決定了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成效。首先要加強村幹部的理財意識,一方面要提高村幹部財務管理的經濟意識,另一方面針對村級財務管理中的薄弱環節通過案例分析、以案說法等方式給相關人員敲警鐘,提高村幹部的政治素質和覺悟,防患於未然。其次要加強村幹部的業務培訓,強化村財會人員的業務操作水平。除通過專題業務培訓、跟班學習等途徑加強村級財會人員的後續教育力度,還應積極主動的學習國家當前的相關農業政策,及時掌握與農村建設相關的財會政策,切實增強村財會人員執行財務管理的操作水平、自覺性和責任感。

  參考文獻:

  [1]財政部,關於開展村級會計委託代理的指導意見[S],2008

  [2]吳開榮,村帳託管後如何強化管理,農村財務會計,2005,5:12-13

  [3]財政部,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農村財務會計,2004,12:3-34

  篇2

  淺析加強農村村級財務管理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現狀,指出當前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中所存在的問題,並剖析造成問題的主要原因,提出建議措施。

  關鍵詞:農村;財務管理;會計委託代理

  一、引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的經濟結構和經營體制發生了重大變化,鄉鎮企業、村辦企業的迅速發展,使村級集體經濟收入和集體資產總量劇增。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收支事關組織內每一個農民的切身利益,而集體財務會計由於反映了國家、集體、農戶之間的分配關係,反映了集體經濟的實力和幹部的作風,因此,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一直是廣大農民群眾十分關注的熱點問題。但長期以來,由於村幹部法律意識淡薄、財經觀念不強、財務監督機制不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不落實、財務公開不規範和財會人員素質偏低等種種原因,經常引發因農村集體財務混亂問題的信訪和上訪,從而加劇了黨群幹群的矛盾,乃至釀成惡性群體事件。村級財務混亂問題嚴重影響了農村社會的改革、發展和穩定,成為農村諸多矛盾的焦點之一。

  為了從根本上理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產權關係,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發揮集體經濟在全面建設農村小康社會程序中的特殊作用,有必要就農村集體財務管理的有關問題作以系統的探索研究。

  二、我國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財務收支無計劃、無預算。

  財務預算直接關係農民的切身利益,實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預算可以使決策目標具體化、系統化和定量化,讓所有村民做事心中有數,工作有奮鬥目標,也可以使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決策目標順利實現,減少工作中的盲目性,增強主動性。而現實情況是村級財務預算在許多村還是盲區,即使有也只是粗略估計下一年財務收支,沒有根據收支平衡、量入為出的原則編制切實可行的財務收支計劃。同時,資產管理不規範,財務開支隨意性大基本沒有控制措施。由此造成村財務遺留問題多,家底不清,集體存款多頭開戶。

  2、財務管理混亂。

  隨著人民公社及生產隊兩級組織的解體,以自然村為集體經濟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執行,農村財務管理鬆弛,會計機構不健全或者消亡,所以對村集體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很難做到記賬、算賬、報賬的監督與反映作用。村內經費開支無專人審批,賬實不符現象嚴重。往往是管現金的出納員常年見不到現金,只管一些賬目和條據,而不管現金的村書記和村主任,甚至村民組長手裡卻常年拿著現金,而且每個人都可以不經審批隨便花錢,形成了多人收錢、多人管錢、多人用錢,長期不交賬、不結賬、不記賬的“財務管理”方式,結果產生了一筆筆糊塗賬。

  3、財務監督實效不足。

  一是監督資訊不靈敏和真實。一方面村幹部很難以村務公開的自覺性,實現村財務管理的公開化,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另一方面監督者因不直接參與管理,缺乏權威的管理資訊來源而道聽途說,使未經過濾的資訊失真。二是監督渠道不夠暢通。相對於公民對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的民主監督渠道來說,村民對村財務進行監督的渠道比較單一,並容易堵塞。作為村民自治中民主監督一部分的財務監督,是一個群眾自治行為,沒有按職能分工的各類民主監督機關作為接納群眾監督的管道。三是監督主體民主監督意識不強。監督意識是充分實現村財務監督的主觀條件,由於合作經濟、村級經濟不發達,使得一些村民民主監督的動力不足,隱忍苟全的傳統政治心理,使一些公民不敢主持公道,小農經濟的價值觀使一些村民缺乏辨別是非的能力,封閉保守的視界和較低的文化素養使一些村民缺乏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

  4、個別村幹部腐敗,集體財產流失。

  一是個別村幹部將社群公共權力資本化。把自己掌握的公共權力化為攫取個人財富的“資本”,大搞權錢交易。村“官”雖小,卻掌握著土地發包、宅基地安排和計劃生育等與農民利益息息相關的權力。這些權力在一定範圍內被絕對化,又缺乏監督機制。有些村幹部法制觀念淡薄,人治思想根深蒂固,家長作風嚴重,村裡大小事情自己說了算;二是集體資產私有化。有的村幹部私自截留土地徵用補償費,剝奪失地農民的利益。有的村官膽大妄為、套取侵佔專項資金,想方設法佔為己有。有的村幹部把村辦企業當成自家的小金庫,亂取亂支,直到把企業搞垮。有的村幹部在村辦企業改制中,以低價把企業賣給自己人,造成集體資產大量流失;三是個別村幹部生活腐敗化。在個別村出現了濫用公款的“吃喝村官”,攜妻帶子“參觀考察”的“旅遊村官”。

  5、財會人員素質低。

  財會人員是村裡的“內當家”,一定要有全域性觀念和法制觀念,要有較高政治覺悟、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當前,農村財會人員普遍存在著文化業務素質偏低的情況,絕大部分財會人員沒有經過專業知識培訓,由此便產生了賬務處理隨意,違反會計基礎規範要求的問題,也必然導致會計監督不力的局面;另一方面,財會人員大都是村兩委指定的,沒有經過正式的業務培訓,不能及時發現村經濟執行中的問題,不能為經濟決策提供依據,造成村財務工作專業性和連續性差,出現了“斷頭賬”和“年年培訓村會計、年年有新會計要培訓”的現象。

  三、我國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問題原因分析

  1、做好財務管理的意識淡漠。

  由於管理意識淡漠,村級財務基礎工作弱化,表現為不能充分認識原始憑證的重要性,出現以“白條”入賬的現象;收入票據不規範,專戶儲存未能有效實施,從而不能做到統一監管;單據的經辦人、證明人、審批人手續不齊全。由於規範意識淡漠,村級財務關管理制度建設弱化,農村財務工作無章可循,日常工作不能正常有序開展。由於監管意識淡漠,民主理財不能有效開展。

  2、財務公開不到位。

  村財務公開是村辦各種企業、農業基礎建設、村委會工作、村事業發展及全村各項活動開展的物質保證。然而,一些地區村級財務管理缺乏透明度,財務公開力度不夠。由於責任意識淡漠,財務公開流於形式,村財務公開不按規定程式、公開內容不規範,搞形式化,財務公開缺乏實效,無法實現有效的群眾監督。村級財務公開不到位主要表現為:公開時間不及時,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公開;公開內容籠統,只是把財務收支表一貼了事;公開形式單一,財務公開只是面向群眾單向公開,沒有對反饋上來的情況進行雙向交流。

  3、財務監督機制不健全。

  一是缺乏權威的監督主體和有效的監督方式。村民自治後,來自上面的監督有所減弱,監督的重心轉到群眾方面。然而,村務決策往往是村委會和村支部共同作出的,而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又無權對黨支部進行監督,很難履行其監督職責,因而往往也就成了一種虛設;二是村兩委的職責不明確,主要表現在村兩委共同參與村務管理和決策上,職權交叉,而遇事又互相推諉、無人負責;三是農村民主監督體系不完善,由於受傳統的一元化領導觀念和思維方式的影響,黨支部本身參與村委會事務,參與村務重大事項的決策,因而村支部實際上是無法對自身或村委會行使監督權力的。而在兩委對村務共同負責或由黨支部負責的情況下,村民監督更是難以到位的。

  4、財會人員隊伍不穩定。

  財務管理的工作性質要求財會人員要相對穩定。但是,目前部分村的財會人員實際上都是由村幹部指定,用的都是自己的親信。每逢村黨支部、村委會換屆,出納、會計也跟著換屆,出現“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現象。

  四、加強我國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對策建議

  1、建立健全各項體制機制。

  村集體經濟組織建立和完善規範的財務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完善各項開支標準和定額,如村幹部工資報酬、各類福利限額及村公務接待標準等;二是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形成村級財務監督管理體系,為村級財務管理規範運作,提供依據。

  2、全面推行會計委託代理服務制度。

  村會計委託代理服務制度,從法律上講,只是一般的委託行為,就是會計師事務所受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委託授權代村集體經濟組織記賬、做賬及進行財務管理。即在遵循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獨立核算;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委託三大原則,根據有關制度,會計師事務所介入村集體的賬目、資金、合同的管理,實行“委託做賬、授權管理”,而相關的費用,則由區、鎮兩級負擔,切實做到“管錢的不用錢,用錢的不管錢”。

  3、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加大違法違紀查處力度。

  在村幹部經濟責任審計中,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既要找準問題,又要肯定成績,分清前任與現任、個人與集體、失誤與舞弊等責任界限。在提出處理建議和審計決定時,要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既不能放縱違規違法行為,又不能脫離實際情況,挫傷幹部的積極性。村幹部經濟責任審計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內容:一是農村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二是財經法紀執行情況;三是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村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應在一定範圍內公開,以幫助提高村幹部和財務人員的財經知識水平和法律意識與村民理財小組開展日常性監督,進一步推進村級財務公開,實行民主管理。

  4、充分發揮村民自治組織作用,切實提高幹部素質。

  一是要提高財務公開質量,村財務公開內容必須明確,不能遺漏,同時公開的原則也必得掌握好,村財務公開的形式必須作出規定,並確定好程式;二是切實履行民主決策程式,凡關係集體經濟組織各成員切身利益的事項,都必須經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三是充分發揮民主理財小組的作用,對村級財務進行監管,對每張收支票據的把關、財務公開內容的審查,並協助鎮對村級財務進行審計,定期向村民代表大會報告民主理財工作情況等;四是切實提高村幹部素質,抓業務培訓,抓防範和提醒教育。

  五、結束語

  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問題始終是農民關心的熱點問題,但從現實情況來看,我國一些地區的村級財務管理問題仍比較突出。由於農村稅費改革的深入、黨中央對“三農”問題的進一步關注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的快速發展等原因,原先的村級財務管理體制弊端也日益顯露,建立新的財務管理制度勢在必行。建立新的財務管理制度,規範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直接有利於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改進基層幹部的作風,從而也有利於維護農民群眾的切身利於,促進農村社會的和諧與穩定,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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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齊友發.農村推行會計委派制和會計代理制的幾個問題[J].中國農業會計,2005.3.

  [4]崔國平.農村財務會計管理模式研究[D].山東:山東農業大學,2008.

  [5]魯蓮樵.加強對村級會計代理制核算的審計監督[J].農村經濟導刊,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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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毛吉揚.會計代理制下的農村集體經濟審計[J].中國內部審計,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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