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財務報表分析論文範文參考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2日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經濟發展的速度之快,讓財務報表被越來越多的人關注。下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合併財務報表研究

  摘 要 合併財務報表被稱為財務會計四大難題之一,近年來引起學術界的廣泛關注。我國合併財務報表問題的研究起步僅有十多年的歷史,還有許多有待完善的地方。因此認真研究合併財務報表理論就成為當務之急。本文結合新會計準則,分析我國現行的合併範圍,並對新準則中有待完善之處提出了粗淺的建議。本文共分四章,其內容安排如下:

  第1章,合併財務報表的理論概述。分別從母公司理論、實體理論、所有權理論對合並財務報表的理論基礎進行了闡述。

  第2章,介紹我國合併財務報表的發展歷程。第3章,對財務報表合併的合併範圍進行探討。首先對合並財務報表範圍理論上的界定標準“控制”與“暫時控制”的相關問題進行了分析,並討論了複雜持股的合併範圍確定問題。第4章闡述了對新準則下合併財務報表範圍存在的問題的建議。

  關鍵詞 合併財務報表 合併範圍 合併理論 合併方法

  在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現代大公司企業集團不斷湧現,其形成和發展大多數是通過企業合併。為了反映企業集團整體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滿足各種資訊使用者的資訊需求,編制企業集團的合併財務報表顯得尤為重要。2006年之前,我國正式出臺的具體會計準則中沒有企業合併準則和合並財務報表準則,只有投資準則。

  關於企業合併的會計規範主要是《企業兼併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定》1997年8月財政部發布,關於合併財務報表的會計規範主要是《合併會計報表暫行規定》1995年2月財政部發布。投資準則和相關的兩個暫行規定共同構成了我國舊的合併財務報表相關準則框架體系。舊的合併財務報表相關準則框架體系在制定之初就與國際慣例存在著較大的差異。2006年2月《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併財務報表》準則以下簡稱新準則頒佈。新準則在考慮了現階段我國具體國情的基礎上,基本上實現了與國際慣例接軌。在合併財務報表等重要概念的定義、控制的判斷標準、比例合併法、合併程式、合併報表的構成及內部抵銷處理等方面與以往的標準相比,有了重大突破。

  本文從現在理論界討論的熱點理論入手,結合新準則對我國的合併理論合併範圍合併方法進行分析,並對新準則中不完善之處提出粗淺建議。

  一、合併財務報表理論概述

  一母公司理論

  母公司理論認為,合併財務報表主要是為現有的和潛在的母公司或控股公司普通股股東編制的,強調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的股東利益,將子公司少數股東看作是企業集團主體的外界債務人。合併資產負債表中的股東權益和合並損益表中的淨收益僅指母公司或控股公司擁有的和所得的部分,而少數股東權益則被看成母公司的負債,少數股權所享有的淨收益則被視為母公司的費用。依據母公司理論編制合併財務報表,實際上是在母公司個別財務報表的基礎上擴大其編制範圍。

  在實務界中,母公司理論廣為應用。母公司理論是所有權理論和實體理論的折衷和修正,它繼承了所有權理論和實體理論的優點,同時又克服這兩種合併理論的固有的侷限性。在報表要素合併方面,摒棄了所有權理論狹隘的擁有觀,採納了實體理論所主張控制觀;在少數股東權益方面則既反對所有權理論將少數股東權益完全排除在合併會計報表之外的保守做法,也反對實體理論全額確定子公司可辨認淨資產的升貶值並按控股比例分攤給少數股東的激進做法;在商譽方面,考慮到商譽是不確定性最高的無形資產,完全體現穩健原則,合併過程中產生的商譽屬於母公司。

  二實體理論

  實體理論將所有者和債權人置於同等地位,不再強調所有者是財務會計的唯一中心。主張合併財務報表應以整個主體的觀點來編制,不應該過分強調控股公司股東的權益,企業集團內所有股東不論股份多少都應同等對待。這種理論下在合併股東收益和合並淨收益時,就不需要單獨確認少數股東權益和少數股東損益了。對被收購子公司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全部予以合併,母子公司之間的交易和未實現損益100%進行抵消,主張採用“完全合併法”。

  實體理論認為母子公司之間的關係是控制與被控制的關係,而不是擁有與被擁有的關係。母公司有權支配子公司全部資產,有權統馭子公司的經營決策和財務決策。從現代企業制度產權關係重視法人財產權看,合併財務報表反映了合併主體所控制的資源情況,因此比所有者理論更合理。合併財務報表採用完全合併法,合併報表中包括了公司所有的資產、負債等,與“控制”的經濟實質相一致。此外,子公司的淨資產和合並中產生的商譽是以單一屬性公允價值進行合併的,克服了母公司理論雙重計價標準的侷限。但是實體理論最大缺陷在於其對商譽的計算存在瑕疵。根據實體理論的合併觀念,商譽的計算原理如下:

  合併商譽=子公司的整體價值―子公司可辨認淨資產的公允價值

  其中,子公司的整體價值=母公司支付的收購價/母公司收購的股權比例按上述原理計算的商譽實質上假設子公司的少數股東也願意與控股股東支付同樣的價格來購買其相應的股權。但實際上,只有母公司股東才真正願意按高於子公司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的價格購買子公司的股權,少數股東並沒有掌握控制權,當然不願意支付與控股股東一樣的價格來購買子公司的股權。正因為這一推定過程所隱含的假設與實際情況嚴重背離,按實體理論計算出的商譽的合理性一直為會計學術界所質疑,尤其在母公司只是購買子公司稍微過半數股權時會產生很大的誤差,違背了穩健型原則。

  三所有權理論

  所有權理論是一種強調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持有的所有權的理論,該理論也是站在母公司股東的角度來編制合併財務報表的,是強調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經濟活動和財務決策具有重大影響的所有權。認為母子公司之間的關係是擁有與被擁有的關係,該理論適合於當兩家或兩家以上的公司共同控制一家公司,沒有母公司也沒有少數股東,每個公司對此公司均沒有絕對的控股權。此時不論是母公司理論還是實體理論都不能令人滿意地解決隸屬於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集團的合併財務報表的編制問題,應用所有權理論是最好的選擇。

  在所有權理論下,合併財務報表只是為了滿足母公司股東的資訊需求,而不是為了滿足子公司股東的資訊需求,後者的資訊需求應當通過子公司的個別財務報表來滿足。當母公司合併非全資子公司時,應當按母公司實際擁有的股權比例,合併子公司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同樣,非全資子公司的收入、成本費用及淨收益,也只能按母公司的持股比例予以合併。這種理論主要運用於幾個公司通過某種協議共同控制被投資公司的特殊情況,或與其他理論結合被使用。

  由於所有者理論強調終極財產權,採用比例合併法人為地將子公司的淨資產分為屬於和不屬於母公司的兩部分,分別作合併與不合並的處理,這種方法雖然穩健,卻違背了控制的實質,忽略了企業併購中的財務槓桿作用。此外,它將子公司的報表要素按母公司的持股比例人為地分割成兩部分合並部分與非合併部分,割裂了會計要素的完整性,所形成會計資訊的經濟意義令人懷疑。

  目前,除了對共同控制實體的聯營企業報表合併還採用比例合併法外,對於存在控制關係的母子公司的報表合併,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不採用這種理論和方法。

  二、我國合併財務報表的發展

  從1992年起,我國財政部陸續頒佈了多個有關合並財務報表編制規範的檔案,開始要求符合條件的企業編制合併財務報表。

  1.1992年1月,財政部頒發的《股份制試點企業會計制度》財會字[1992] 27號:企業對其他企業的投資如佔該企業資金總額半數以上的,應編制合併會計報表。

  2.1992年11月,財政部頒發《企業會計準則》第六十三條規定財政部令第5號:企業對外投資如佔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半數以上,或者實質上擁有被投資企業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併會計報表。

  3.1995年初,財政部發布《合併會計報表暫行規定》財會字[1995] 11號,該檔案對納入合併的企業範圍、不納入合併的企業範圍、合併財務報表內容、具體合併方法及報表附註的披露內容進行了詳細規定,它是《合併財務報表準則》頒佈以前我國合併會計報表實務最主要的檔案依據。

  4.1996年1月,財政部發布《關於合併會計報表合併範圍請示的覆函》財會字[1996]2號,該檔案依據重要性原則,給出了對不納入合併範圍的小規模子公司的判定標準,即當子公司的資產總額、銷售收入、當期淨利潤同時小於母公司與其所有子公司相應指標合計數的10%時,該子公司可以不納入合併範圍。

  5.1999年3月,財政部發布《關於資不抵債公司合併報表問題請示的覆函》財會函字[1999] 10號,該檔案規定,如果被投資單位發生虧損,投資企業應按持股比例計算應承擔的份額,並衝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投資企業確認的虧損分擔額,一般以長期股權投資減記至零為限。其未確認的被投資單位的虧損分擔額,在編制合併會計報表時,可以在合併會計報表的“未分配利潤”專案上增設“未確認的投資損失”專案的同時,在利潤表的“:投資損失”專案,這兩個專案反映母公司未確認子公司的投資虧損額。

  6.2003年3月,財政部發布《關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相關會計準則有關問題解答二》財會[2003] 10號,該檔案就哪些企業必須編制合併報表,合併報表編制過程中會計政策不同的企業間會計政策調整,以及子公司所計提的壞賬準備或資產減值準備的抵消問題進行了規範。

  7.合併報表新準則。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發布《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準則的通知》財會[2006] 3號, 38項具體準則之一的《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併財務報表》以下簡稱“合併報表新準則”,對合並財務報表的具體組成、合併範圍、合併程式、具體的合併方法及相應的資訊披露內容等做了詳細規定。

  三、財務報表合併範圍的理論探討

  所謂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問題,是指應當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編制的子公司的範圍問題。明確合併範圍是合併財務報表順利編制的關鍵性前提。合併財務報表的資訊含量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所披露資訊的相關性和可靠性,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合併範圍的直接影響。《合併會計報表暫行規定》和《關於合併會計報表合併範圍請示的覆函》對合並報表的合併範圍作出了具體的界定,但並未明確提出確定合併範圍的基本原則。在合併報表新準則中,對合並範圍作出了明確規定。因此,合併範圍可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

  1.子公司的判斷標準。合併報表新準則要求,在確定能否控制被投資單位時,應當考慮企業和其他企業持有的被投資單位的當期可轉換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可執行的認股權證等潛在表決權因素。究其原因,這些潛在的表決權的存在,有可能改變企業相對於另一個企業而言對於被投資單位的表決權比例,從而影響母公司對被投資單位控制權的確定。

  2.子公司不納入合併範圍的特例。在合併報表原規範中,對於子公司不納入合併範圍的特例做出了具體的規範。然而,在合併報表新準則中並未對此類特例予以具體規範,而是明確地指出“母公司應當將其全部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除非“有證據標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為了便於合併報表的實務操作,應當對可以不納入合併範圍的特例作出相應的具體規範,即明確界定什麼情況下可以判斷為“不能控制”。

  因此,為了避免財務操縱,真實客觀地反映集團公司的經營情況和財務資訊,按照新準則規定,應該將公司能夠控制的全部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

  一“控制”定義的比較

  目前各國在確定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時,多以“控制”為核心標準。因此在各國的準則中,控制都得到了較為嚴謹的定義和診釋。但由於各國對“控制”的理解不同,我國財政部對對“控制”的定義也就不盡相同。

  我國財政部於2006年2月新頒佈的CAS33將“控制”定義為“一個企業能夠決定另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另一個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權力”。與改進後的IAS27中控制的定義基本一致。

  由此可見,FASB、IASB和我國的準則對“控制”的定義都從以股權為基礎延伸到無股權基礎,傾向於以財務和經營政策的控制權作為控制的客體,以獲取利益作為控制的目標,體現了國際趨同的必然趨勢。具體比較,IASB的新定義與FASB在1999年徵求意見稿中的定義是基本一致的,但後者更為詳盡具體。表現在:其一,IASB僅提出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統馭”,而FASB還強調了母公司對子公司“非共享的決策能力”;其二,相較於IASB提出的“獲取利益”,FASB“增加自身的利益或限制自身的損失”的提法顯然更為具體且易於理解。

  我國新準則對“控制”的定義在很大程度上借鑑了改進後的IAS27的觀點,但未採用FASB“非共享的決策能力”以及“增加自身的利益或限制自身的損失”的提法。此外,我國新準則將控制的性質認定為一種“法定權力”,但是有權力控制子公司並不意味著有能力控制子公司,不能控制子公司則達不到控制的最終目的。因此,我國新準則在控制的定義上有待完善。

  二“暫時控制”存在的問題

  國際會計準則以及美國會計準則都對“暫時控制”進行了準確的界定,並明確指出暫時控制的子公司不應納入合併範圍。而我國的情況是這樣的:《暫行規定》中規定了“準備近期售出而短期持有其半數以上的權益性資本的子公司”不得納入合併範圍,但未對“近期”和“短期”進行一個量化時間段的規定;新準則中卻沒有將“暫時控制”從控制中劃分出來。如果不將準備近期出售而短期持有大量股權、暫時控制的子公司同長期控制的子公司區分開來,這樣不僅為某些集團公司管理者出於特定目的,在關鍵之時買進或賣出子公司的股權來調節合併報表範圍找到了合法的理由。同時,因準備近期出售而短期持有大量股權的投資應在“短期投資”中進行核算,沒有道理將短期投資的被投資單位合併到報表中來,這會給準則制度的執行以及會計、審計實務帶來眾多的麻煩,顯得雜亂無章。

  三複雜持股的合併範圍確定問題

  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企業之間的購併不但越來越頻繁,其間的股權關係也越來越複雜,複雜持股現象在當今社會已是普遍存在。複雜持股是指母子公司之間以及子公司之間基於特定的目的,相互持有對方所發行的股票,所形成的一種複雜的股權結構。現在上市公司或大集團的組建,設立新的子公司,孫公司或收購現有公司的股權有多種方式,其中之一便是上市公司與其下屬子公司以及孫公司,或上市公司下屬子公司、孫公司之間進行復雜持股。

  我國最新頒佈的合併財務報表準則對合並範圍進行了規定,然而這一規定並未對複雜持股情況下的合併範圍問題作出具體的說明。在複雜持股情況下,合併範圍的確定是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將直接影響著合併財務報表的編制。在實際操作中,大多數採用的是,在確定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時應以持有的表決權比例為數量標準,即在直接和間接擁有情況下應採用加法原則計算母公司持有被投資單位的表決權比例;在編制合併財務報表時,應採用乘法原則計算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然而,新企業會計準則中並沒有對這一問題作出明確的規定,雖然可以根據“表決權”推定為加法原則,但在實務操作中,也會有一些業務並沒有按照這樣的原則進行處理,單純的採用加法原則或乘法原則,這樣導致的結果就是,在同一持股關係中,由於採用了不同的標準,就產生了不同的結論,從而導致了合併財務報表的不可比。

  在前面介紹的複雜持股的交叉持股中,通常為某一被投資企業直接或者間接地對其投資方企業投資,從而在投資結構圖上形成一個封閉的迴圈,尤其是在多層交叉持股的情況下,無法準確計算出確定投資收益的比例。並且,交叉持股雖然在《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規中未明文禁止,但是交叉持股實質是變相抽資,因此一般認為是不可以的,但這種情況在實務中普遍存在,這就需要相關法律有待進一步明確規定。

  四、對合並範圍確定的改進建議

  一“控制”定義的改進

  通過對“控制”定義的國際比較,本文認為我們應該遵循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和重要性原則,並借鑑美國會計準則委員會的相關規定,儘量從“控制”的概念上界定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針對前面所提到的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對“控制”定義存在的不足,建議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增加“非共享決策能力”和“限制自身損失”這兩方面的內容,同時確定補充“主要受益方”原則。

  這樣就使控制的定義更能充分體現決策、支配能力的排他性,即一經濟實體有權能夠自主地獲取、支配和處置另一經濟實體的資產,並且能夠獨立自主的進行生產經營決策,同時按照規定有義務承擔另一經濟實體的多數損失,或者有權利獲得另一經濟實體的多數報酬,或者兩種情況兼有。因此,增加“非共享決策能力”和“限制自身損失”這兩方面的內容,同時補充“主要受益方”原則有利於增強準則的指導作用,更加規範合併範圍的確定,為明確哪些可變權益實體應納入合併範圍提供有力的依據,同時也使“控制”定義更加完善。

  二“暫時控制”定義的改進

  針對我國新會計準則未對“暫時控制”作出明確規定,由於暫時性控制的子公司不會對整個企業集團的財務狀況產生持久影響,從整個集團的角度來看,暫時性控制的子公司不符合持續經營的假設,若納入合併財務報表反而可能為投資者的決策提供錯誤資訊。因此,根據可執行性原則,在實際操作中應當考慮將暫時性控制公司排除在合併範圍之外,並明確給出暫時控制的具體判斷標準,借鑑國際和美國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對“暫時控制”給予詳細的規定,可將“暫時控制”界定為不超過一年,並且應該注重未予合併的證據。若將暫時性控制的子公司納入合併範圍,則應在報表附註中進行補充說明,以提醒資訊使用者對合並財務報表資訊有正確的理解。

  三複雜持股合併範圍確定的改進

  針對前面所提到的在複雜持股合併範圍確定時存在的不足以及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此規定尚存未明確之處,根據可執行性原則和成本效益原則,建議我國企業會計準則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作以下幾方面的補充:

  1.借鑑國外的先進經驗,規範合併範圍的確定方法。我國現在正在努力發展跨國企業,加強與國際的合作與交流,在這過程當中,更是不可避免出現跨國企業集團之間複雜控股問題。借鑑國外的先進經驗,對其進行系統化的分析並結合我國會計界的實際情況加以利用,無疑對減少我國合併財務報表等相關準則制定的盲目性大有裨益。

  2.加強複雜持股關係的資訊披露。對於複雜持股關係的披露應該遵循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披露存在控制或重大影響的子公司的經營和財務資料以及公司間的持股比例,尤其是對交叉持股這種情況,必須披露交叉持股的比例,以使投資者等報表使用者能夠清楚的瞭解整個企業集團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資金流轉的資訊,從而有利於報表使用者做出正確的決策。

  3.相關法律法規增加對交叉持股的規定。交叉持股實質是變相抽資,根據現有公司法規定,在公司存續期間,股東不得抽逃出資,因此交叉持股一般認為是不可以的,但鑑於交叉持股這種情況在實務中普遍存在,可以設定一個交叉持股的比例標準,公司間交叉持股比例不能超過規定標準,以免少數股東操縱公司權益,損害公司利益。

  篇2

  淺析企業財務報表分析

  摘 要:本文作者根據自己多年的從事財務報表方面的相關工作,重點說明了財務報表對企業的重要性。

  關鍵詞:財務報表;依據;狀況

  1分析財務報表的目的和意義

  財務報表不僅僅是數字的簡單羅列,而是可以從這個財務報表中讀到一些對企業經營管理有用的資訊,內容非常全面,因為使用者或者查閱者的只能不同而不同,行駛的職能也有所差異。

  1.1借債關係。通常一個企業在向一個個人或者企業尋求資金借貸支援時,被尋求幫助的那個人是否願意借給這個企業不是因為一些主觀條件的,而是通過分析財務報表對這個企業的財產情況和經營狀況有了一個大致的瞭解後才決定是否把錢借給企業,從而達成一個明確的還款日期,在此日期前雙方的信譽不會因為借款而遭受影響,這就體現了財務報表的重要性。

  1.2 對管理人員要求嚴格。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是指受企業聘用,對公司內部進行經營管理並對出現的問題及時發現加以解決的人才。企業運營狀況的好壞完全取決於財務狀況是否良好是否可以正確有效確認。所以企業在選擇經營管理人員時,要格外重視,要求從業人員是具備高素質的專業人士,有敏銳的市場嗅覺可以對市場最近的動向進行把握和分析從而制定策略規避風險創造更大利潤,並且要求管理人員要嚴格的職業操守,不尋思舞弊。要能夠從財務報表中讀出需要的內容,為企業創造更有利的機會。

  2 分析財務報表的主要物件

  公司或者企業的基本活動內容通常來說就是我們財務分析的主要物件。財務報表的內容是複雜且全面的,這其中沒有沒用的訊息,所有的資訊都是有關於企業發展的情況的縮影,不是所有人都能讀懂這些資訊,而對財務報表進行分析就是能夠從這些數字資訊中得到每一個站在不同角度上的人可以獲取的有用資訊,可以從其中分析出企業的活動,並且對每一季度的業績進行監督,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3 財務報表分內容

  通過企業的財務報表是可以反應這個企業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和營運等能力的。因為財務報表就是在掌握了其他資料和各個子報表後,即明晰了企業過去的業績,然後對現在加以分析並且合理的預測未來,通過運用一些科學有效的手段,對企業的每一個專案和生產進行分析,同時對存在的問題加以改善使之更為健康有效執行。所以分析一個企業的財務報表是一項至關重要的舉措。

  4 對財務報表的完善要做到準確、可靠並且透明,而怎樣做到上述說的這些要求就是不僅對企業的內部控制機制進行全方面的升級控制稽核外,還要加強企業的內部審計制度,加大審計力度。要對審計部門進行嚴觀察嚴要求,制定一套相應的規章制度讓審計人員嚴格按照程式辦事,做到有據可查,有表可依。不能徇私舞弊,對有關部門嚴格要求。把國家和集體利益放在首位,保障企業工作和流程有效正常健康執行。並且制定相應的獎勵懲罰機制,對不遵守的審計人員進行嚴厲打擊,使其自覺遵守規章制度。主要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審查。

  4.1 內審:內審即內部審計的簡稱,是對組織中各類業務和控制進行獨立評價,以確定是否遵循公認的方針和程式,是否符合有效和經濟的使用資源,是否在實現組織目標。

  4.2 外審:外審即外部審計。包括國家審計和社會審計。國家審計的主體是審計署以及各省、市、自治區、縣設立的審計機關,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財政活動、執行財經法紀情況以及經濟效益性進行審計監督。

  4.2.1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有友誼要求委括方如實提供會計憑證、帳簿、財務報表及其他相關資料。

  4.2.2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註冊會計師職業道行和職業規則的規定進行審計。

  4.2.3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負責。各個單位都應當將誠信作為自身安身立命的標準,注重自身的行為準則,保證不做假賬,潔身自好。以法律為重要參考,增強自身獨立判斷的能力,增強內部審計控制,最終得到最真實,透明,完整,準確的報表。

  5財務報表分析應注意的問題

  5.1財務報表的侷限性

  企業的財務報表主要是針對企業的當前經濟活動進行有效的記錄。通過企業財務會計報表無法去預測未來企業的發展狀況,所以財務報表在實際應用過程中,存在著較大的侷限性,例如,行財務報表主要是反映能用貨幣計量的資訊,難以充分反映出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重要資訊。同時,在長期的工作中,報表工作失真情況較為普遍,而改善情況並不理想。應明白,數字的不真實已經帶來實際利益的受損,影響行業聲譽。對社會和人民的財產安全造成威脅。而且數字巨大,應嚴厲打擊。今後應以真實現狀作為報表工作的主要依據,能夠真實反映企業執行現狀,不謀私利。將會計工作作為一項公正透明,真實獨立的工作來對待。

  5.2 財務報表分析的評價標準

  財務分析的一個重要前提是要有共同的比較基礎。財務比率是財務報表的一次創新與完善,該比率雖能夠有效的揭示出財務報表中的缺陷,但不能獨自查尋出導致問題的原因。財務比率只有在特定的標準之下才能夠對其缺陷做出有效的判斷,總結來說,現行財務分析標準包括兩部分,即定量標準和定性標準,這兩種標準有效融合,共同構建起財務分析的標準體系。

  5.3 財務報表分析需區分正常經營事項與非正常經營事項

  正常經營事項是指伴隨著企業持續經營而持續發生的事項,隸屬經常性、永續性,即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等;非正常經營事項是指伴隨著企業持續經營而偶然發生的事項,隸屬偶然發生性、暫時發生性,即自然災害、接受捐贈等。這兩種事項將會給予企業產生不同的影響,因此,企業在進行財務報表分析時,應切實注意這兩類事項對企業產生的不同程度影響,進一步確保企業得以實現經濟效益價值最大化。

  6 結論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各企業逐步向著拓展新領域、經濟多樣化發展,而傳統的企業財務報表已經無法滿足新的運營模式的管理,所以,在核算內容、會計計量、核算方法等方面都進行了細化和提高,這也為企業財務報表的真實度提供了很好的依據。在現代市場競爭中,財務報表分析已介入到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中。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以及全球經濟一體的程序,財務報表分析對於企業管理的作用將會越來越重要。

  參考文獻

  [1]莊維新.財務報表分析方法淺析[J].長三角.2009.

  [2]胡曉梅.淺議財務報表分析在企業決策中的作用[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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