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基礎審計論文
風險基礎審計是戰略管理理論和系統理論在審計實踐中的運用所推動的審計方法的新發展。下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的範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風險基礎審計模式及其運用
【摘 要】 風險基礎審計是在賬項基礎審計、制度基礎審計基礎上發展、完善而成的。風險基礎審計是立足於對審計風險進行系統的分析和評價,並以此作為出發點,制定審計戰略,制定與企業狀況相適應的多樣化審計計劃,使審計工作適應社會發展的要求。本文就我國審計實踐中如何運用風險基礎審計模式提出了四點具體思路,即:瞭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評估固有風險;評價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評估控制風險;充分利用分析性測試,降低審計風險;合理確定實質性測試的性質、時間、範圍和抽樣方法,確保審計證據的客觀性。
【關鍵詞】 風險基礎審計; 審計模式; 審計風險
一、風險基礎審計的內涵
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越來越需要依靠、利用審計工作成果,以正確作出各種決策和判斷,進行更為有效的投資和管理。同時,人們對審計工作的要求也越來越高,既要註冊會計師儘快出報告,以保證會計資訊的時效,又要註冊會計師儘可能保證審計報告的正確性,使註冊會計師面臨的審計風險越來越高,而財務報表使用者追究註冊會計師審計責任的意識也越來越強,審計風險嚴峻地擺在審計人員面前。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仍然只注重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評審,不注意被審計單位的總體情況、審計服務物件周圍的環境,不注意識別和評估所面臨的審計風險,就可能接受錯了審計委託,掉入“審計陷阱”;就可能將審計重點搞錯,使審計風險失控。因此,風險基礎審計便應運而生。
所謂風險基礎審計,是指以審計風險的分析、評估為基礎,規劃審計工作,確定審查會計賬簿的重點和抽查規模,以獲取具有充分證明力的審計證據,查明財務報表是否真實公允的審計程式模式。風險基礎審計體現的審計思路是以專案的審計風險為質量控制依據,首先研究理解企業經營及所從事經濟活動、企業的內部控制及其執行;然後,通過對有關資料、資訊的分析與檢查,由概括到具體,由表及裡地認識財務報表披露的資訊與企業實際狀況的關係,確定會計準則的遵循狀況。審計全過程所蒐集到的證據、資訊構成審計意見的合理保證。
二、風險基礎審計的特點
風險基礎審計作為在賬項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模式上發展起來的新一代的審計模式,除了吸收前兩代審計模式的優點外,在適應經濟業務複雜化和合理規避審計人員風險的要求下,形成了自身的特色,這些特色體現在風險基礎審計以下的方面:
一風險基礎審計可以避免接受風險過高的審計專案
風險基礎審計強調受託前要對客戶的固有風險特別是其中的客戶經營風險進行評估,並對比審計能力,決策是否受託。它拓展了固有風險的評估內容,增加了受託前對固有風險的評價內容,使註冊會計師接受審計委託工作更加明智、主動,能從受託之前就開始防範審計風險,真正做到了防患於未然。
二風險基礎審計可以使審計計劃編制的依據更加全面和可靠
風險基礎審計改變了制度基礎審計編制審計計劃時,只依據對內部控制政策和程式的健全、有效進行評估的局面。在編制審計計劃時,其依據不僅增加了固有風險的評估結果,而且拓展了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的評估內容。它使固有風險的評估從受託後拓展到受託前,從賬戶層次拓展到報表整體、客戶整體、甚至全社會;使控制風險的評估從侷限於控制政策和程式,拓展到客戶的控制環境、客戶風險評估、客戶整個資訊系統及客戶內部控制監控等各個方面。編制審計計劃考慮的風險因素之全,考慮程度之深,都是制度基礎審計所無法比擬的。因而,它確定的審計重點和抽樣規模,也比制度基礎審計合理得多。
三風險基礎審計可以使審計工作更主動,審計效率更高
風險基礎審計不是一味懼怕審計風險,盲目控制風險,而是在充分認識審計風險客觀性、利害雙重性和可控性的基礎上,主動接受一定程度的審計風險,作為審計風險控制的目標以確保審計效益最佳。因此,風險基礎審計需要增加一些以前審計所沒有的工作環節,如受託前評估客戶的固有風險;制定初步審計策略,設定控制風險水平;確定期望審計風險水平和可容忍檢查風險水平等。
四風險基礎審計可以使審計風險控制更全面、更有效,審計質量更高
風險基礎審計不僅拓展了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的內容,相應增加了風險控制內容,使審計風險更加全面,而且增加了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的評估環節,固有風險要在受託前、計劃期間和實質性測試後進行三次評估,控制風險也要在計劃期間、符合性測試後和實質性測試後進行三次評估,以便層層設防,確保將審計風險控制在期望風險水平之內,從而確保審計質量合格。
三、風險基礎審計模式的運用與思考
註冊會計師實施風險基礎審計是有效減少審計風險、提高審計效率的途徑。如何在我國審計實踐中運用風險基礎審計模式,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瞭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評估固有風險
在中外很多審計風險失控的案例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所在行業的情況及被審計單位的業務不瞭解,因而不能準確地確定期望風險、評估固有風險與控制風險,致使審計重點確定錯誤,審計範圍和抽樣規模過小,從而查不出被審計單位業務中的錯弊,最終形成審計過失,使審計風險失控。風險基礎審計的應用,要求將瞭解被審計單位情況看作是減少審計風險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求註冊會計師通過了解,形成對被審計單位固有風險的評價。這種評價從企業整體講包括它的行業風險、環境風險、經營風險、管理風險和財務風險,這些風險的評估,是註冊會計師確定企業持續經營能力、確定發生重大錯報可能的領域與方向的重要依據。同時也有助於審計機構或審計人員決定是否接受該項業務。因此,對被審計單位的瞭解是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需要安排足夠的審計資源。瞭解的結果及相應的風險評估應該形成審計工作底稿,是審計證據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提高此類證據的可靠性,註冊會計師應該以書面形式將對被審計單位的瞭解與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進行溝通。
二評價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評估控制風險
內部控制系統的評審對審計人員確定控制風險、決定審計工作的內容、範圍、抽樣規模和設計審計實施方案是至關重要的,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評價的必要性已得到愈來愈多註冊會計師的認可。許多會計師事務所已將內部控制的評價寫入了本所應遵循的審計規範,然而,真正做到利用內控評價評估控制風險、提高審計效率並在審計程式、審計工作中予以體現的,在國內會計師事務所中卻是鳳毛麟角。
在這方面,我們應該借鑑發達國家會計師事務所的經驗,在評價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基礎上,可以考慮根據內控風險水平的不同對有關的會計記錄及相應的經濟業務:一是隻進行分析性測試,不進行實質性測試;二是將實質性測試的時間安排在年終前的某一時間;三是減少實質性測試的樣本數量和覆蓋面。同時,對內部控制的研究和評價範圍不要只囿於內部控制,還要拓展到對控制環境的審查,以便於控制風險的確定,特別是評價那些對財務報告的真實性有重大影響的重大差錯或非法行為失控的風險。
三充分利用分析性測試,降低審計風險
分析性測試是以財務資料與非財務資料之間的表面關係或可預測的關係評估財務資訊,分析財務資訊的合理性。使用分析性測試的前提條件是企業賬戶要基本可靠。分析方法的運用對提高審計質量是至關重要的,這種方法在使用過程中所揭示的差異可引起審計人員的注意,發現一些異常情況,在此基礎上的查證,就可發現可能存在的重大舞弊或差錯,從而輔助審計結論,提高審計效率,降低審計風險。另外,分析方法的應用可以減少實質性測試數量、提高抽樣檢查的針對性。因此,註冊會計師應在審計計劃階段、報告階段充分運用分析方法,從整體上把握審計質量,同時,在各類經濟業務及賬戶餘額的檢查中,也應儘可能運用分析方法取得相應的審計證據,為在保證審計質量的前提下減少實質性測試工作奠定可靠的基礎。
四合理確定實質性測試的性質、時間、範圍和抽樣方法,確保審計證據的客觀性
實質性測試的目的是為取得審計人員賴以作出審計結論的足夠的審計證據。然而,在我國審計實踐中,在具體的檢查範圍、抽樣數量與檢查方法上卻存在著較大的隨意性,往往對審計要求的實質性測試覆蓋面很高,但在實際操作上缺乏可行性。同時,從抽樣方法看,大多使用隨意抽樣法,抽到的樣本若不易檢查,通常改抽新的樣本,抽樣的根據缺乏客觀性。因此,合理的實質性測試策略,應該綜合考慮固有風險評估、內部控制風險評估、審計計劃的分析性測試以及關鍵性專案等諸多因素,在實質性測試中,儘可能採用統計抽樣法,並著重運用變數抽樣法。抽樣檢查不能有意地迴避或放棄某些專案,這樣才能提高抽樣檢查結果的客觀性。
除此之外,運用風險基礎審計模式,要求在專業領域更充分利用計算機技術,可以更方便地將風險基礎審計模式中各項因素有機聯絡在一起,根據實際評估結果調整審計計劃,保證審計的質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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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試論風險基礎審計在我國審計實踐中的應用
風險基礎 審計作為 現代 審計 方法 ,在發達國家的審計 實踐中得到日益普遍的 應用 ,方法本身也隨之不斷地完善。在我國, 中國 註冊 會計 師協會頒佈的《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也提出了運用風險基礎審計方法的要求。然而,在實踐中,審計人員普遍地仍然在沿用傳統的審計方法,妨礙著我國註冊會計師事業的健康 發展 。
本文旨在說明風險基礎審計的意義及其在我國應用的必要性,並對如何應用風險基礎審計模式,改進 目前 的審計實踐提出建議。
一、風險基礎審計的意義與特徵
風險基礎審計risk-based auditing是指審計人員以風險的 分析 、評價和控制為基礎,綜合運用各種審計技術、蒐集審計證據,形成審計意見的一種審計方法。風險基礎審計的基本模型為:
審計風險=固有風險X內控風險X分析性測試風險X細節測試風險
所有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對存在重大誤報和財務報表表達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固有風險是指 企業 及各類 經濟 業務、賬戶餘額,在不考慮內部控制的情況下,發生重大差錯或 問題 的可能性;內控風險是指企業的內部控制未能防止、發現或糾正已存在重大差錯或問題的可能性;分析性測試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實施分析性測試但未能發現已存在重大差錯或問題的可能性。細節測試風險是指審計實施細節測試但未能發現已存在重大差錯或問題的可能性。
風險基礎審計體現的審計思路,是以專案的審計風險為質量控制依據,首先 研究 理解企業經營及所從事經濟活動、企業的內部控制及其執行,然後,通過對有關資料、資訊的分析和檢查,由概括到具體,由表及裡地認識財務報表披露的資訊與企業實際狀況關係,確定會計準則的遵循狀況。審計全過程所蒐集到的證據、資訊,構成審計意見的合理保證。
風險基礎審計是在賬項交易基礎審計transaction-based arditing ,制度基礎審計system-based auditing基礎上發展、完善而成,賬項基礎審計,是指審計人員主要根據對賬項、交易的具體檢查取得審計證據,形成審計意見,即審計 工作主要是對會計賬簿、憑證及其有關資料的檢查,故審計又被稱之為查賬。制度基礎審計是指審計人員根據對客戶內部控制的研究、評價,確定實質性測試的性質、時間和範圍,收集審計證據、形成審計意見,在審計過程上劃人為符合性測試與實質性測試兩大階段,但在審計的著眼點,仍集中在具體類別的經濟業務或帳戶記錄及餘額。在審計發展的特定 歷史 階段,這兩種審計方法都曾佔據過主導地位,但是,由於其內在侷限性,難以適應 環境變化的要求。本世紀70年代起,風險基礎審計產生並迅速在發達國家得到廣泛的應用。
與賬項基礎審計、制度基礎審計相比、風險基礎審計具有下述特徵:
1風險基礎審計屬於開放式模型,審計人員在開始一項審計專案時,必須首先評估審計風險,並把它作為審計質量要求的出發點和歸宿點,作為過程控制的依據。而審計風險水平的確定,必須研究誰使用審計 報告,用途是什麼,即研究 社會 和客戶的需要期望。註冊會計師與社會、客戶這方面的溝通,是合理確定審計目標的前提。而賬項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均忽略了這一點,忽略了審計目的與手段之間內在 聯絡,因而難免出現過度審計或審計不足的問題。
2風險基礎審計符合人們的認識規律。
審計過程是審計人員不斷加深對被審計單位的認識過程。審計人員從某種假定出發如企業財務報表可以公允地反映其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通過調查瞭解、收集證據,從各個角度逐步地驗證假定,最終以合理地保證確認假定是否正確,形成審計意見。客觀地講,審計人員的認識過程應該是一個由表及裡、逐步深入的過程,風險基礎審計模型合理地體現了這個過程。而賬項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則往往使審計人員只注意區域性而忘記了整體,除非審計人員具備把握重點的超常能力,否則審計質量難以得到可靠保障。
3風險基礎審計注重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
在風險基礎審計模式中,對客戶的瞭解,對內部控制的研究與評價,分析性測試複核均屬於效率較高的審計手續,可以有效地降低審計風險,並有效地減少效率較低的細節測試工作。而在賬項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中,分析性測試均沒有得到充分的重視與利用。
4風險基礎審計能夠滿足審計目標不斷演變的需要。
如前所述,風險基礎審計屬於開放式模型,這不僅體現在具體單個專案上與客戶的相互溝通,而且從更高層次上講,還反映在巨集觀上審計目標的不斷演變方面。發達國家註冊會計師年度財務報表審計的風險大致可以分為三類,誤報misstatement違法舞弊fraud經營失敗business failure。依據風險基礎審計模式 組織審計工作,可以有效地兼顧這三個方面,而採用賬項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方法則很難有效地規避這些風險。
二、在我國應用風險基礎審計模式的必要性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頒佈的獨立審計準則提出了註冊會計師在審計實踐中應該遵循的專業規範,其中已經體現了風險基礎審計的要求,然而在實踐中多數審計人員基本上仍然是按照賬項基礎審計模式操作,即把審計的主要精力效在具體交易事項或期末餘額的細節測試;有些審計人員注意了對客戶內部控制的調查、測試與評價,但所投入的精力有限,也未能將內控符合性測試與實質性測試的細節測試有機結合。風險基礎審計的思路基本上沒有在實踐中得到體現。研究其中的原因,主要是人們對這一現代審計模式的認識不夠。我認為:在我國的審計準則中體現這一模式的要求,不僅是為了與國際慣例接軌,更主要的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的客觀要求。
首先,從社會需要看。考察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的目標,一方面,國家保持一定的行政手段指導國民經濟執行,並愈來愈多地依靠法律規範各種經濟主體的行為,依法建立法治經濟;與此同時,企業被推向市場,從社會取得需要的各種資源,獨立地進行經營與 管理,求得生存與發展。
各種市場,特別是資本市場的有效運作與發展完善,對於國民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至關重要。適應新的經濟架構的內在要求,我國獨立審計準則中提出了三方面的審計目標,對被審計單位1財務報表報告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貫性2持續經營能力3是否存在重大違法行為和舞弊,實施檢查, 發表意見。
通過註冊會計師的審計,提高企業向社會提供的財務會計資訊的質量,創造通過市場進行社會資源有效最優分配的基本條件;及時提醒利益相關人可能出現的企業失敗,發揮微觀預警作用;促使企業遵紀守法,保障國家對國民經濟穩定執行的有效控制。依靠帳項基礎審計或制度基礎審計,難以保障上三方面目標的實現。
其次,從審計物件看。伴隨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以及現代高 科技 的迅速發展和世界經濟一體化程序的加速,我國企業的規模迅速膨漲,經濟業務更加複雜,企業投資主體多元化、經營多元利益方關係多元化、電腦及 網路 技術應用迅速普及,這一切給註冊會計師在企業財務報表審計中合理把握質量規避風險帶來新的問題和挑戰。許多審計人員完成一個專案後,卻對該客戶的整體情況知之甚少,真所謂"糊塗進去,糊塗出來"。而這正是帳項基礎審計或制度基礎審計往往難以避免的結,運用風險基礎審計,則可以幫助註冊會計師迎接這種挑戰。
最後,從會計師事務所自身看,"脫鉤改制"工作的全面展開意味著會計師事務所運作機制的重大轉變,強化了會計師事務所所承擔的責任和風險,同時,在新的利益機制推動下,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在保證審計質量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審計的效率,不斷增強自身競爭力,運用風險基礎審計模式,恰恰可以同時兼顧審計質量和效率,幫助註冊會計師充分運用各種高效率的審計技術。
在我國運用風險基礎 審計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因為運用這一模式,關鍵在於審計思路的調整,以及將各種審計人員已非常熟悉的技術有機結合在一起,其中並沒有涉及高深數學和複雜的 計算 。
當然,需要通過培訓使註冊 會計 師理解這一模式,通過探索 總結 ,找到具體實施這一模型最佳的具體審計 工作過程,但這一切不應成為我們 應用 這一模式的障礙。
三、風險基礎審計在我國的應用及審計 實踐的完善
結合我國審計實踐的狀況,我認為應用風險基礎審計,審計實踐應著重以下五方面的調整與完善。
1. 充分重視對被審計單位情況的瞭解,擴充套件審計證據範圍
瞭解被審計單位情況是每個審計專案都要涉及的工作 內容 之一,然而,註冊會計師很少將這項工作看成是蒐集審計證據的有機組成部分。風險基礎審計的應用,要求將瞭解被審計單位情況看作是減少審計風險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求註冊會計師通過了解,形成對被審計單位固有風險的評價。
這種評價從企業整體講包括它的 環境風險、經營風險、 管理風險、財務風險,這些風險的評估,是註冊會計師確定企業持續經營能力、確定發生重大錯報可能的領域與方向的重要依據。固有風險的評估,還涉及對各類經濟業務迴圈及其相應的資料,資訊轉換系統會計系統的瞭解與 分析 ,是我們確定特定企業內部控制理想模式的基礎。因此,對被審計單位的瞭解,應該是系統的結構化,需要安排足夠的審計資源。瞭解的結果及相應的風險評估,應該形成審計工作底稿,是審計證據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提高此類證據的可靠性,註冊會計師應該以書面形式將對被審計單位的理解與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進行溝通。
2. 有效利用內控評價結果,合理選擇測試性質、時間與範圍
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評價的必要性已得到愈來愈多註冊會計師的認可,許多會計師事務所將內部控制的評價寫入了本所應遵循的審計規範。然而,真正地作到利用內控評價提高審計效率並在審計程式、審計工作中予以體現的,在國內會計師事務所中卻是鳳毛鱗角。在這方面,我們應該借鑑發達國家會計師事務所的 經驗,在評價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基礎上,可以考慮根據內控風險水平的不同對有關的會計記錄及相應的經濟業務:
1只進行分析性測試,不進行細節測試;
2將細節測試的時間安排在年終前的某一時間;
3減少細節測試的樣本數量和覆蓋面。
對內部控制的評價亦可以根據固有風險評估的結果,選擇進行符合性測試或不進行符合性測試;對決定不進行符合性測試的,亦可以根據業務性質及資料轉換特點,確定不同的內控風險水平。這樣做的好處十分明顯,會計師事務所一方面可以平衡淡、旺季超負荷工作,難以把握審計質量的矛盾。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地降低完成專案所需的總工作量水平。
3.充分利用分析性測試, 科學 地把握審計質量
我國的審計人員對於各種分析技術十分熟悉,在審計實踐中時有應用。但是,由於觀念上認為分析性測試結果直接作為審計證據,其客觀性、可靠性容易令人懷疑,因而應用的積極性不高,在審計工作底稿中也很少見到分析 方法 的應用及其結果。應該看到,分析方法的運用對提高審計質量至關重要。從已經公佈的上市公司年度 報告中,某些 發表了無保留意見的公司財務報表中存在較為明顯的重大差錯,註冊會計師卻沒有發現而讓其公諸於眾,間接地說明註冊會計師未能充分利用表達。另外,分析方法的應用可以減少細節測試數量,提高抽樣檢查的針對性。
因此,註冊會計師應在審計 計劃階段、報告階段充分運用分析方法,從整體上把握所審計財務,報表質量,同時,在各類經濟業務迴圈及賬戶餘額的檢查中,也應儘可能運用分析方法取得相應的審計證據,為在保證審計質量前提下減少細節測試工作奠定更可靠的基礎。
4. 合理確定細節測試的性質、範圍、時間和抽樣方法,改善證據的客觀性
我國審計實踐中,對各類經濟業務、事項和賬戶餘額的具體測試所收集證據,構成審計意見的重要基礎,所投入的審計資源比重最大,然而,在檢查覆蓋範圍、抽查數量與方法上卻存在很大隨意性,要求的細節測試覆蓋面很高,但實際操作缺乏可行性,存貨盤點工作即是一例。
另外 ,從抽樣方法講,大多使用隨意抽樣法,抽到的樣本若不易檢查,通常是改抽新的樣本,抽樣的根據缺乏客觀性。在這種狀況下,一旦出現訴訟或其他 問題 ,註冊會計師很難解除自身的責任。因此,合理的細節測試策略,應該是建立在綜合考慮固有風險評估,內控風險評估、審計計劃的分析性測試,以及需進行100%檢查的關鍵性專案諸項因素基礎之上。細節測試中樣本的選定,應盡能採用 統計抽樣方法認為統計抽樣方法一定非常複雜,實際上是一種錯覺抽樣檢查不能有意地迴避或放棄某些專案,以提高抽樣檢查結果的客觀性。
5. 積極運用電腦技術,提高審計工作水平
在我國,會計師事務所電腦技術的應用主要在管理領域,應用風險基礎審計,要求我們在專業領域更充分利用電腦技術。首先,對被審計單位固有風險的評估,要求我們建立內容廣泛的資料資料庫,其中不僅要包括有關的 法律 法規,而且應包括行業 發展 的狀況,國家經濟發展的政策,各種經濟統計資料,市場有關價格資訊等。其次,進行內控風險的評估,需要首先確定理想內控的模型,這種理想模型既要反映 目前 優秀企業的實務,還要根據管理 理論 的發展及企業的具體情況進行調整、完善,運用電腦技術,可以使內控風險的評估工作及其檔案化變得更為容易。
再次,運用電腦 軟體進行分析性測試,其速度和準確性都會大大超過人工操作,而且電腦分析的範圍和方法也會大大擴充套件。最後,運用電腦進行統計抽樣,工作效率可以大大提高,特別是可以方便地利用客戶已實現電腦處理資料的儲存媒介,彌補人工操作方式下抽樣檢查的不足之處。從整體上講,運用電腦技術,可以更方便地將風險基礎審計模式中各項因素有機 聯絡在一起,根據實際評估結果調整審計作業計劃,保證審計的質量和效率。
應用風險基礎審計,還需要在接受審計專案時即考慮審計風險問題, 研究 審計報告的使用者及使用的目的;還應該將審計風險與重要性水平的確定聯絡在一起;許多具體應用中的問題還有待於在實踐中探索解決的辦法,但是,只要廣大註冊會計師能夠真正轉變觀念切實開始按照風險基礎審計的思路 組織審計工作,就一定會帶動我國審計實踐及註冊會計師事業更快發展,風險基礎審計也一定會在積極的實踐中更加完善。
風險基礎審計發展思考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