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行業常見坑人陷阱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6日

  買房後,出現維權的情況可不少,圍繞著開發商承諾業主的各項規劃,最後卻並未實現;說好的對口名校,最後也沒有影兒了。因為各種各樣的問題而維權的事情不在少數,房地產行業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問題,下面是小編帶來關於的內容,希望能讓大家有所收穫!

  

  1、廣告陷阱

  開發商的廣告大家都懂,最好的做法是去到專案實地考察、保留廣告單、樓書等宣傳資料,如果能把廣告宣傳的內容全部載入正式的合同中最好。日後開發商若不兌現,這些資料可作為追究法律責任的有力憑證。

  2、內部認購造勢

  許多開發商在樓盤預售前喜歡搞內部認購,但內部認購行為政府是不認可的,如果購房者一定要參加內部認購,要注意選擇信譽好、實力雄厚、品牌樓盤等,不可因為內部認購商品房的所謂價格優勢而麻痺大意。

  3、特價陷阱

  有些樓盤會打出讓人驚喜的“特價房”廣告吸引大家注意。一般來說,“特價房”大多是位置不佳、朝向採光不好、戶型結構存在問題的一些房子。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買房時要通過各種渠道獲得房屋資訊,一定要看仔細、權衡好價效比。

  4、物業管理陷阱

  房地產開發商強迫業主接受其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損害業主權益。購房者可以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對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服務期限超出一年的,應提出反對意見,因為這屬於不合理的違反購房者意願的附加條件;二是如果包括上述條款的房屋買賣合同已籤時,可以該條款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由,請求法院判決其無效。

  5、大力營造現場道具和售樓氣氛

  為了製造銷售興旺的假象,開發商往往會找一些托兒,製造哄搶戲碼,購房者可以要求檢視合同和發票,看你選中的房子是否真的已經銷售,最好的預防方法是到房產交易中心查閱正確的房源銷售數字。

  6、房屋面積前後不符

  商品房銷售合同約定面積與實際面積發生差異的,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合同未做約定的,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雙倍返還買受人。

  7、配套縮水

  許多不良開發商推銷樓盤時會把配套吹得天花亂墜,購房者應冷靜分析不為表面現象所迷惑。周邊規劃的公園或地鐵是否最終能兌現,開發商所說的教育設施是否為教育行政部門所認可等等。

  8、證照陷阱

  購房時,需看開發商是否“五證”齊全,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若不齊全,購房者購買後則可能拿不到房產證,商品房質量也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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