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幹部不作為亂作為心得體會_基層幹部不作為亂作為心得
不作為是相對於作為而言的,指行為人負有實施某種積極行為的特定的法律義務,並且能夠實行而不實行的行為。下面小編整理領導幹部關於不作為亂作為的心得體會,歡迎大家閱讀學習。
領導幹部不作為亂作為心得體會篇1
如何提高執政能力,如今成為各級領導幹部的熱門話題。 檢驗各級領導幹部的執政能力,很大程度上要看其依法執政的能力和水平,更具體點講,要看他們行政如何作為。
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明確提出了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決定》中提到,面對新形勢新任務,“一些領導幹部和領導班子思想理論水平不高、依法執政能力不強、解決複雜矛盾本領不大”;“一些黨員幹部事業心和責任感不強、思想作風不端正、工作作風不紮實、脫離群眾等問題比較突出”。這些影響黨的執政成效的問題,是導致執政能力不高的重要原因。決定提出的這些問題,針對性強,需要各級領導幹部認真對照檢查。
實踐中,群眾對領導幹部反映比較多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其一,行政不作為。一些領導幹部既有權力,也有能力,但該管的不管。現實中碰到的許多矛盾和問題,黨和國家都有政策規定,但他們就是怕惹麻煩,怕幹砸了影響政治前途,所以能躲的就躲,能推的就推。有些幹部明明知道有些群眾生活很困難,急需政府關心幫助,但他們就是漠不關心,視而不見。這裡面有行政效率低下、管理方法落後的問題,但從根本上講,還是不願作為、不想作為。
其二,行政亂作為。一些領導幹部在工作中,不該管的,胡亂插手;該管的,亂管一氣。這裡既有幹部執政的能力和水平問題,也有幹部個人的品德問題。比如,不是依法辦事,不把手中的權力用到為人民服務上,而是濫用權力,違法行政,甚至以權謀私,走向腐敗。
責任,重於泰山。這源於使命感,也應屬於最基本的職業精神,可是因為少數黨員幹部責任意識不強、履行職責不力,不作為亂作為給黨和國家的事業發展、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極大損失的重大安全事件仍屢有發生。
領導幹部執政能力的高低,很大程度上體現在能不能依法行政、科學行政。這其中包括領導幹部自己是否守法,其行政作為是否在憲法和法律容許的範圍內,能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須賠償,違法要追究”,是否從根本上尊重和服從人民群眾的意志,是否真正代表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很顯然,領導幹部行政作為與不作為,對執政成效影響很大,群眾感受深刻。在其位不謀其政,固然有問題;濫用權力,違法行政,有時候比不作為的危害還要大。
在提高執政能力的問題上,《決定》特別強調“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事實上,科學執政、民主執政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依法執政來體現。因此,行政積極作為、依法作為,把依法執政的問題解決好了,我們所提倡的“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完成黨的執政使命、實現黨的執政宗旨”就有了堅實的基礎,執政能力的提高才能真正實現。
治理行政不作為與亂作為的對策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遏制行政不作為與亂作為,應貫徹“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治國方略,其核心是嚴格依法辦事,關鍵是監督檢查,建立一套完整的、規範的、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監督檢查機制,必須樹立法律在國家和社會生活中的絕對權威。要確保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確保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嚴肅性、和連續性。
二、完善立法,減少法律衝突,拓寬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行為的治理領域和渠道。其一,應儘快制定統一的行政程式法,明確規定行政行為的實施主體、方式和時效;其二,應對行政主體的設臵、行政職能,行政領導的職責予以立法,對一些特殊行政主體和特殊崗位職責也應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確,對於一些需數個行政機關共同履職的,儘可能具體劃分各行政機關的職責,或明確職能交叉時各行政機關的職能分工,避免不必要的衝突或重疊;其三,在立法上加強對行政不作為和亂作為的懲治力度,在制定行政法律法規時,增加對行政不作為的處罰條款,明確規定行政機關及有關行政人員不作為亂作為的法律後果;其四,應修改國家賠償法,明確規定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損害應承擔賠償責任;還應修改行政訴訟法,擴大行政不作為的受理範圍,規定對行政複議不作為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同時應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把被動受理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法與主動檢查,主動辦案相結合,這樣不僅可以解決行政複議,行政訴訟不作為與亂作為的法律救濟空白,而且可以敦促行政複議機關通過行政複議,解決一部分行政不作為與亂作為糾紛。
三、積極推行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制度目前,我國已有不少城市試行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制度,而且取得了一定的實際效果。其具體做法是,將數個有行政執法權的職能交由一個行政機關辦理,如成立行政執法大隊統一行使,這樣可以避免某些工作重疊、推諉、扯皮現象的發生。
四、努力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素質要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務員制度,強化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強化其積極履行行政職責的意識。使法制觀念和職業道德內化為行政執法人員的行為準則,切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同時,要建立科學的獎懲制度。對勤於政事,依法行政,政績突出的工作人員給予適當的精神和物質獎勵,並將此作為幹部任用、升遷的重要依據。形成一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罰”的行政執法環境。
領導幹部不作為亂作為心得體會篇2
近段時間《幹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須擔責——武漢不容庸懶散》。此次學習,是我強化了責任意識,也使我認識到加大治庸治懶治散力度是加強廣大幹部作風建設的重大舉措,通過學習,我感觸頗深,現就學習談一點認識及體會。
武漢掀起“責任風暴”、實施“治庸計劃” 已持續4個多月,席捲到全市上上下下的每一個層次、每一個角落、每一個角落、每一個崗位、每一個幹部。其目的都是為了大力整治幹部隊伍中存在的“慵、懶、散”問題,都是為了增強幹部責任意識,切實轉變幹部隊伍工作作風,為經濟社會不斷前進提供堅強保障。庸、懶、散行為,在武漢被歸納為10種表現:得過且過;工作推進不力;創新能力不強;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業績平庸;“謀人”不謀事;紀律渙散;貪圖享受;遠城區幹部“走讀”現象嚴重。
庸、懶、散,小則礙事,大則礙政。現實中,幹部隊伍中存在的庸、懶、散,是常見病,也是慢病和頑症,須長期用“藥”。 當大部分政府官員都處於庸、懶、散的狀態時,最受摧殘、最為悲哀的是人民群眾。
作為一名年輕幹部,要引以為戒,時刻提醒自己杜絕庸、懶、散行為。堅決杜絕得過且過;工作推進不力;創新能力不強;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業績平庸;“謀人”不謀事;紀律渙散;貪圖享受。
一是“庸政”“懶政”現象正成為中國各地政府著力破解的難題,特別是今年以來,多個省區和城市相繼掀起一場“治庸”“治懶”“治散”的官場整肅風暴,一些機關工作人員抱定的“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思想越來越行不通了。
二是開展“治庸治懶治散”,重點要解決以下方面的問題,在治庸方面,克服平庸作風,重點解決理想信念淡薄,缺乏事業心、責任感;工作作風漂浮,被動應付;領導幹部不認真履行管理職責,機關管理混亂,考核評價和獎懲制度不完善,導致幹部碌碌無為;幹部業務素質差,不講標準、不講效率,對部門和崗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敷衍塞責,工作質量達不到標準;不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因循守舊等問題。在治懶方面,克服懶惰作風,重點解決沒有工作激情,精神狀態差;不積極履行職責,只講待遇、不講奉獻,缺乏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不服從組織分配,不認真履行職責,辦事拖拉,推諉扯皮,工作敷衍塞責,效率低下;思想僵化,缺乏改革創新意識,對群眾反映的問題不能提出有效的解決措施等問題。在治散方面,克服散漫作風,重點解決組織紀律觀念淡薄,漠視規章制度,損害集體榮譽;群眾意識、服務意識淡薄,作風粗暴,服務態度差,群眾滿意度低等問題。
三是治理慵懶散要提高工作執行力。要提高執行力,就必須樹立強烈的責任意識和進取精神,堅決克服不思進取、得過且過的思想;必須強化時間觀念和效率意識,堅決克服工作懶散、辦事拖拉的惡習;必須發揚嚴謹務實、勤勉刻苦的精神,堅決克服誇誇其談、品頭論足的毛病;必須具備較強的改革精神和創新能力,堅決克服無所用心、生搬硬套的問題。廣大幹部職工必須講大事、謀大事、辦實事,優化作風,務實高效,不斷加強學習,針對慵懶散問題提出解決對策,完善自我。
我在工作中還存在不少問題,還需要我長期堅持不斷的學習,克服自身缺點,嚴格要求自己,及時查詢自身不足,認真整改,從思想上提高黨員幹部的作風問題,踐行科學發展觀,讓自己從思想上自覺遠離“慵懶散”的壞毛病。
領導幹部不作為亂作為心得體會篇3
8月17日上午,湖北省委、省政府召開領導幹部大會,專題部署在省直機關中開展治理庸、懶、散、軟的“四治”工作。這意味著,已持續4個多月的武漢“治庸問責”風暴,將席捲到湖北的所有省直機關。
此前,湖北省委書記李鴻忠就鮮明地指出:希望武漢市委、市政府要繼續“颳大風”、“打大雷”、“下大雨”,針對出現的問題,對“有原則不堅持、有規定不照辦、人民有期望卻不堅持做,職責有要求的卻不盡責”的責任人,堅決採取組織措施嚴肅處理。
湖北省委、武漢市委書記阮成發說,武漢掀起“責任風暴”、實施“治庸計劃”,必將以摧枯拉朽之勢,席捲到全市上上下下的每一個層次、每一個角落、每一個崗位、每一個幹部。
採訪中,我們已經感受到了這種“緊張”的氣氛。武漢的公職人員普遍反映,觸動很大,壓力不小。江漢區地稅分局紀檢書記石國建說,現在,他在辦公室,主動敞開著門,這樣,既約束自己,也便於別人監督。江漢區政務中心主任王智亮說,如今,中心的工作人員,工作更加嚴謹規範,積極主動,要經得起隨時暗訪。江漢區工商分局副局長顧志忠說,這次局裡搞改革,人人頭上有任務,個個身上有責任,讓人很難懈怠。
有人說,這樣弄得“人人自危”,和諧嗎?對此,阮成髮針鋒相對:在責任面前,“人人自危”有什麼不好?如果大家都鬆鬆垮垮、說話不算,出了事沒人管,大家都“不自危”,那麼,事業如何保證?領導幹部“不自危”,人民群眾就會“人人自危”。
“有事”就有責任人
7月21日,武漢市委十一屆十二次全會上,通報了4起“庸懶散”和損害投資發展環境行為的典型案件,共問責21人,其中局級領導幹部5人。這是武漢市掀起“治庸問責”風暴以來,問責處分最嚴厲、被問責黨員幹部行政級別最高的一次集中通報。
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武漢市水務局局長姜鐵兵領到了行政警告的罰單,副局長王洪勝被免職並行政記大過,兩名處長分別被撤職和降級。今年夏天,在全國因大雨而導致內澇的十幾座城市中,武漢率先揮出了問責的利劍。
冤不冤?請看事實。東湖風景區這次成為重災區,綜合經濟損失達1000多萬元,兩條下洩河道都不暢,其中一條18公里長的河道,5年沒清淤。作為政府的職能部門,水務局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姜鐵兵認罰:“作為一個‘班長’,沒有正確地履職,有愧於人民,這次問責對我個人和水務局,都是一次深刻的教育。”領罰的當天晚上,姜鐵兵連夜召開黨組會,深刻反省,並迅速成立了武昌片、漢口片、漢陽片和遠城區4個防汛排漬應急現場指揮部……
城市的交通事故天天有,但是,一起交通事故導致一個特大城市的主幹道堵了7個小時就肯定是管理的問題。5月22日,武漢的交通命脈三環線上發生了一起並不複雜的交通事故,如果採取有效措施,40分鐘就能解決問題,但事實上,從事發到現場恢復正常,共耗時15小時10分鐘!其間,嚴重堵車長達7個小時。調查發現:執勤民警脫崗7.5個小時;副大隊長、中隊長雖先後趕赴現場,但均沒有采取有效應對措施,而市交管局局長、政委居然從頭到尾都不知道。“‘大鬼’要為無能和難纏的‘小鬼’埋單!”這是武漢市治庸問責的原則之一。這起交通事故,交管部門除5名相關責任人受到撤職、行政記過等處分外,還責成市交管局政委、黨委書記王斌及交管局局長、黨委副書記唐昌文作出深刻檢查,在全市通報批評。
武漢的“治庸問責”風暴,來得猛,也來得密。
4月12日,市“治庸辦”組織首次暗訪,在對14家單位暗訪中發現各種問題29個,隨後問責39名責任人;
5月9日,全市通報4例典型案件,問責109名幹部;確定首批十大突出問題;部署10個部門優化再造工業專案審批流程;
5月30日,4位市領導、14家單位“一把手”針對十大突出問題,分別作出限期整改公開承諾,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7月21日,市委十一屆十二次全會,通報4起“庸懶散”和損害投資發展環境行為的典型案件,共問責21人,其中局級領導幹部5人;
8月15日,再次公佈了全市42部“治庸”投訴電話。
截至目前,武漢市共問責537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85人,其中,開除黨籍7人、留黨察看2人,行政開除2人,撤職10人;給予組織處理464人,其中免職10人、停職檢查22人;涉及局級幹部7人,處級幹部58人,司法機關立案查處83人。
武漢市領導表示,決不會搞形式、走過場,刮一陣風就完了。這意味著對庸、懶、散的高壓態勢,在這裡將一直持續下去。
消除幹部隊伍中的“第三種狀態”
阮成發說,通過實施“治庸計劃”,今後幹部只能有兩個選擇:要麼幹好,要麼“繳槍”,不能佔著職務崗位不作為。
武漢市的相關調查表明,34%的群眾認為“辦事拖拉”和“工作不落實”,是當前幹部作風存在的突出問題;37.3%的人認為,武漢市幹部隊伍作風建設最需要解決的是“不作為和該管不管”的問題。
春節以後,武漢市四套班子的領導分別帶隊,組織16個專題調研組,圍繞“轉變幹部作風、改善投資環境”主題,開展了為期一個多月的深入調研。結果表明,在行政、法制、財稅、金融、人文環境和基礎設施等方面,都存在諸多問題,但歸根到底,是人的問題,尤其是幹部作風的問題。
促進中部崛起,武漢被寄予厚望,不容樂觀的現實,讓武漢的決策者坐不住了。4月6日,市委召開十一屆十一次全體擴大會議,會上播放的一段視訊,讓在座的官員如坐鍼氈。這段視訊通過8個案例,尖銳地剖析了武漢市投資環境存在的若干問題,對於相關單位及人員,更是指名道姓,毫不留情。
庸、懶、散行為,在武漢被歸納為10種表現:得過且過;工作推進不力;創新能力不強;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業績平庸;“謀人”不謀事;紀律渙散;貪圖享受;遠城區幹部“走讀”現象嚴重。
庸、懶、散,小則礙事,大則礙政。阮成發表示,我們的各級幹部,從理論上講,都是人民群眾使用的“工具”,老百姓的“僕人”,工作做得好,人民群眾就會讓我們繼續做,如果做不好,人民為什麼要用我們?
隨著“治庸”、“問責”投訴電話公之於眾,市民和社會各界的訴求和反映,潮水一般湧來。經過梳理,武漢明確了首批亟待解決的10個問題:選人用人的不正之風;各級政務服務中心改進服務、提升效能;政府職能部門與中介機構徹底脫鉤;保障性住房建設;環境髒亂差;交通秩序混亂;視窗地帶綜合整治;“麻木”、“黑的”非法營運;建築工地“砂霸”、“石霸”;免費自行車服務水平低及自行車道缺乏。
5月30日,4位市領導和11個職能部門、3個區的主要負責人,就上述10個方面的問題,通過媒體分別向社會公開承諾:3個月內要有明顯改觀,年底要有根本好轉。若承諾打折不兌現的,將接受問責。
“之後,將再列出10個左右的問題,由責任部門再承諾,再整改,一批一批地整治下去。”武漢市“治庸辦”負責同志說。
事靠人做,以事察人。結合換屆工作,武漢試行“反向測評”,即在過去德、能、勤、績正面考察的同時,也進行“疑‘錯’從有”的考察,即對每一個幹部進行庸、懶、散情況測評,並以此作為換屆考察的重要依據。同時,武漢還在醞釀“庸下能上、減庸提能”的幹部制度改革。本次政府換屆,武漢市突出一個“轉變”:由過去的“誰該提拔”變為現在的“應該用誰”。
制度革命 優化環境
政務環境不優,是武漢跨越式發展的重要障礙。某合資企業按照原武漢工業專案審批流程,自己做了一個執行圖,結果是:從辦理專案可行性報告審批起,到廠房建成竣工驗收,需走77個環節,不含廠房的建設週期,僅各種審批,就需耗時518個工作日!難怪企業家抱怨:在武漢跑審批手續,像進了迷宮。
“別人能減的程式,我們為什麼不能減?別人能辦成的事,我們為什麼不能?”市長唐良智一次次發問。
改革行政審批制度,建設高效陽光政府,為武漢發展打造動力引擎。市政府確定以工業專案審批流程再造為突破口,創造一個讓人刮目相看的“武漢速度”。
“最快”、“最少”、“最省”這些關鍵詞,成為審批制度革命的追求目標。從10萬多個數據中,武漢吸納了國內主要先進城市相同工作流程中先進的元素,經過綜合和優化,形成了新版的武漢工業專案審批流程“路線圖”,8月1日起,已正式啟用。繁雜的工業專案審批流程,被整合為註冊、立項、供地和建設4個階段,分別由市工商局、發改委、國土規劃局、城建委牽頭協調,審批環節由原來的31個減少為14個,涉企收費免徵或減徵9項。工業專案落戶工業園區,審批時限最短15個工作日,最長不超過60個工作日!為了讓這項“新制度”切實起到提高效能、防止“下有對策”,武漢規定:所有審批環節,均不得讓送審人員再跑第三次,否則將被問責。
接下來,服務類和建設類的審批流程,也將被革命性地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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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領導講話